發布時間:2023-10-10 17:14:02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國家土地利用規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本次規劃修編以《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省委“八八戰略”,文秘部落圍繞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和推進率先發展、實現富民強市的戰略部署,結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堅持以人為本、堅持統籌發展、堅持“三保“主線,正確處理內涵挖潛與外延擴張、全面利益和局部利益、長遠利益和當前利益的關系,通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進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
本次規劃要充分與上一輪規劃相銜接,繼承和發揚在規劃編制、實施中的經驗。同時要與時俱進,做到六個“轉變”,即規劃定位向區域規劃轉變,工作任務向資源保護和集約利用并重轉變,規劃方法由指標控制型向空間控制型轉變,規劃內容由耕地保護研究向綜合研究轉變,決策方法逐步由領導決策向民主決策轉變,規劃實施由目標導向型向過程導向型轉變。努力使修編后的規劃更具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服務于全市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原則
總體上要堅持“保護、保障、挖潛和集約利用”的原則。保護就是依法依法保護耕地、保障基本農田、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就是千方百計保障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對建設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潛,就是清理消化閑置土地和盤活存量土地;集約用地,就是努力提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水平。
1、用途管制原則。
土地用途管制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核心。要統籌合理安排各業用地,明確各土地利用區塊的用途,嚴禁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用途管制的重點是耕地保護,特別是加強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的保護,要立足保護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努力推進耕地保護向數量、質量和生態上并重轉變。
2、占補平衡原則。
根據《紹興市土地開發整理規劃》,進一步加大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力度,適度開發宜耕后備土地資源,大力推進農村居民點的撤并和退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確保實現全市耕地占補平衡。
3、合力建設原則。
“工業立市、開放興市、合力建市”是這幾年我市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成功經驗,也是各項工作的指導方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按照明確重點,兼顧一般,統籌安排的原則,遵循市場化機制,在全市范圍內實現資金和資源的互補和互流,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4、集約用地原則。
一是要加強土地利用水平評價,調查閑置土地情況,制定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措施和方法。二是要研究促進新增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政策,完善“雙控”指標體系。
5、公眾參與原則。
規劃編制要充分利用“外腦”,依靠科研單位、專業技術單位和大專院校的技術力量,提高規劃編制的客觀性、科學性和技術性。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廣泛征求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建立相關信息的交流和互動渠道,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聽證或公示等手段,完善規劃的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努力做到規劃“以人為本”、公正透明。
6、三規銜接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正確把握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和重點,科學預測用地需求,認真分析土地供應潛力,合理土地資源布局,正確處理“保護”和“保障”的關系,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十一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機結合。同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要與礦產資源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
7、成方成塊原則根據城市發展邊界理論,按發展階段、重要程度和資源供給能力,合理界定城市和開發區的外延擴張邊界,開發區塊盡量做到成方成塊,以利于資源配置、規劃實施和耕地保護。
8、可持續利用原則。
要按照生態紹興建設的要求,充分考慮“環境
容量”和生態承載力,開展土地適宜性評價,進行土地敏感性分析和不確定性分析,減少對生態脆弱地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不合理的開發,切實保護生態環境,確保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9、信息化原則。
要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規劃編制、規劃審批、規劃實施,滿足規劃要素實時更新、快速統計、共享互動等要求,增加規劃科技含量,有效提高規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計劃及時間安排
工作時間總體上按省廳和市政府有關要求安排,即計劃在本年度完成整項工作。如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及安排的影響,則作相應的時間調整。
1、健全組織機構。
(1)由市政府統一成立“三規”領導小組。(時間根據市政府安排)(2)在成立“三規”領導小組后半個月內設置聯絡員、專家咨詢組。
(3)成立市國土局規劃修編工作組。(4月1日---4月15日)2、落實資金。(4月1日----4月23日)已編制經費預算,由辦公室具體落實。
3、落實編制單位。(4月30日前)(1)確定落實編制單位的方法、程序和要求;(4月4日前)(2)收集編制單位的資料、信息;(4月11前)(3)按規定落實編制單位,簽訂委托協議。(4月23日前)
4、調查研究階段(4月24日至7月23日)這一階段與下階段的工作將穿行,主要工作包括資料收集、實地踏勘、召開座談會。總體規劃綜合性強,涉及部門多,需要進行多方調查。走訪各有關部門,調查各部門規劃期內用地需求,征求各部門對總體規劃的建議。深入各重點地塊進行實地踏勘和典型調查。
5、專題研究階段(5月24日至7月23日)在前期調查研究和全市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批準的基礎上,開展上一輪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土地供給與需求分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態勢與土地利用戰略研究等專題研究,為規劃大綱及規劃文本草案的編制提供依據。
6、規劃大綱擬定階段(7月24日至9月23日)規劃大綱文本包括紹興市基本概況、規劃總則、規劃目標、土地利用總體布局與結構優化、主要用地規劃和空間管制引導、規劃修編方法與實施機制創新、預期規劃實施成效等內容。規劃大綱編制完成后須報市、省批準后方可開展下步工作,時間進度較難把握。
7、規劃草案擬定與選優階段(9月24日至11月23日)本階段主要是落實土地利用分區、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調整、確定土地用途以及完成規劃草圖。
需擬定的方案包括:全市、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重點建設項目和城鎮建設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方案和土地利用分區方案。最終提供2~3套供選規劃方案。
確定規劃供選方案的主要要求:⑴在編制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方案過程中,應分析土地利用的影響因素和變化趨勢,擬定規劃供選方案。⑵每個供選方案均需保證規劃主要目標的實現。⑶對每個供選方案的實施,從組織、技術,資金投入、公眾接受程度等方面進行可行性論證、評價其實施可能達到的社會、經濟、生態效益,綜合評價后,提出推薦方案,供領導小組審定。
[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綜述
目前,我國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需要通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合理安排各類用地,然而現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存在的問題是缺乏彈性和動態性。另外,規劃重在編制貴在實施。規劃制定后各地地方用地是否按照規劃實施以及實施程度如何,需要通過規劃實施評價來分析。到目前為止,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法規,2003年建設部要求進行城市規劃動態監測。2004年6月21日,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和修編前期調研工作的通知(國土資法[2004]133號)》,標志著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制度的初步建立。2005年5月30日國務院頒布《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意見的通知([2005]32號)》進一步明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基本內容和預期目標,提出要建立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評價和管理的保障體系。這兩項文件建立了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制度的基本框架體系。2011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試點方案(征求意見稿)》的實行,要求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進行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目的與意義
所謂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運用一定的方法,對土地利用規劃執行的效果進行分析、比較與綜合后所做出的一種價值判斷。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具有十分重要意義。馮建美,陳龍乾等認為是提出規劃修編的前提,也是確保規劃修編依法有序推進的重要措施;王玉波,唐瑩認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有利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為新一輪規劃的編制提供決策依據和理論支持;高希瑞,張永福等認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可以發現上一輪規劃實施的效果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科學依據;張秀芳,王玉東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進行了總結,認為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是檢查現行規劃實施情況、促進規劃的有效實施、為規劃修編和規劃調整提供決策依據和改進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管理。
隨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實踐工作的開展和相關研究的深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和意義除了涵蓋上述之外,還賦予了新的時代意義,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有利于把靜態的規劃編制與動態的實施管理相結合,實現土地利用動態規劃,促進土地資源集約節約高效利用,保持規劃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定期評估和適時修改方案還處于試點階段,在國內還沒有形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范例。國內很多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進行了研究,但是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機制,并且目前為止還沒有學者對相關研究進展進行總結,因此本文嘗試對中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進行回顧和綜述,并在此基礎上分析探討其未來的發展趨勢,以期為以后的相關研究工作和實踐工作提供借鑒。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主要進展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階段劃分
國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起步較晚,依據已有文獻,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起步階段(1995年前)。最早是從規劃實施效益評價研究開始的,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史京文[6’就對土地利用規劃三大效益的實質以及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探討,認為土地利用規劃追求的是三者最佳的綜合效益;師學義,王云平從三大效益最優結合的角度出發,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價和選擇進行了初步探討;賀曉春,李長林…針對規劃實施效果評價提出了連環替代法。
第二階段是探索階段(1995年--2004年)。孫施文,周宇對有關城市規劃實施評價的理論研究進行了綜述,并介紹了開展規劃評價的基本思路及具體方法;趙小敏,郭熙[9’明確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內涵和系統構成,建立了一套操作性強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這些研究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基礎,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第三階段是發展階段(2004年至今)。自2004年,國土資源部下發了第133號文件和此后的國辦(2005)32號文和國土資發(2005)9號文等相關文件之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開始逐漸深入。大多數學者對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思路是,將定性與定量分析方法相結合,針對某一具體研究區域,選取富有針對性的指標,構建數學模型,對研究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眾多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分類、存在問題。、指標體系構建、評價方法選擇和實證研究等各個方面進行了大量研究。下一階段是完善階段。目前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善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機制,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還需要加強,另外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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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理論
國外,沒有類似于我國相對獨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以政策分析為思想基礎的城市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開展較早,以A,wildvaksy、Alexander、Faludi、Patsy Heaely和Emsily Talen等為代表的學者進行了大量研究,研究成果較為成熟。國內主要有孫施文、平宗莉和陳銀蓉等少數人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理論進行了研究,孫施文,周宇希望通過對有關城市規劃的理論研究進行綜述,喚起我國對城市規劃領域的重視;陳銀蓉,梅昀等認為我國土地規劃實施評價才剛剛起步,需要加強對其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并基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目的和要求,引入政策科學的理論,提出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內涵;平宗莉,閆整首先對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與方法進行簡要的介紹,然后對國內開展的實證研究進行歸納分類,并做出了簡要評述,認為目前學術界大多是將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與方法運用于國內規劃實證研究并且還處在初步實踐階段。綜上所述,國內關于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的研究相對較少,大多數是對國外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的總結研究,需要人們在對國內外經驗借鑒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的實際,提出和我國土地利用情況相適應的理論,同時需要對規劃實施評價展開更為廣泛深入的研究。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方法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是目前研究的重點,目前常用的方法有:成對比較法、層次分析法、綜合評價法和模糊綜合評判法等,每一種方法都有其優勢和局限性。吳秀在其碩士論文中對部分方法的適用范圍和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然而這些方法難以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需求,因此許多學者嘗試將更多的方法引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湯江龍,趙小敏等,采用理想點法對多種規劃方案進行擇優。該方法優點是能反映出規劃方案間的細微差別,便于實際操作和理解,且評價結果可靠性好。缺點是在某些準則上難以精確地定量化,因而影響理想點的準確確定和理想點方法的評判效果;任奎,周生路等通過構建基于可持續度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體系,對連云港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可持續度進行了評價,并且通過測定規劃實施的協調度與障礙度,對規劃的可持續性進行了分析;陳秋林,毛德華從可持續利用的角度出發,將生態足跡法應用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分析人類對各種自然資源的利用程度,從而反映土地利用是否可持續。周方運用層次分析法較全面的對汝城縣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吳秀認為規劃實施過程本身最大的特點是不確定性,且受到多個因素的綜合影響,而模糊綜合評判方法在處理此類問題上有一定的優勢,因此引入模糊綜合評判法進行規劃實施評價;陳海素在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系統性和復雜性的基礎上,結合層次分析法和綜合模糊評判法,建立AHP-FURRZY模型,構建富有針對性的指標體系進行規劃實施評價;賀美利結合模糊評判法和PRS模型對潛江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張雪松,張瑩等將效用函數引入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該方法相對來說操作簡單,并且也能夠取得良好的效果;黃海清認為灰色綜合評價法善于處理信息系統,它能在有限的資料和缺少信息的條件下建模、預測、評估和決策,并基于此構建了基于灰色評價模型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支持系統;黃中杰以成都市為例,將變異系數法、灰色關聯度法引入規劃實施評價中;徐春濤首次將回歸分析法應用到規劃實施評價中,不僅對規劃的各項指標的變化趨勢和變化量進行分析,還較好地反應規劃各指標之間的相互關系;朱祁連指出在公共政策視角下的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應當充分利用指標綜合法和民意調查兩種評價方法,完善“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規劃實施評價模式。
在以上常用方法研究中,理想點法用于對規劃實施前規劃方案的選取;可持續度法、生態足跡法是對規劃實施的總體宏觀評價,對具體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標等的評價不夠,且生態足跡法需要大量的數據支持。層次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判、AHP-FURRZY、PRS模型、效用函數、灰色綜合評價法、回歸分析法可以用于對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以及土地利用控制指標等具體評價指標進行評價。其中,層次分析法比較簡單,但是可能由于個別指標的顯著差異從而對規劃實施評價造成重大影響;模糊綜合評判法排出了層次分析法中可能由于個別指標的顯著差異從而對規劃實施評價造成重大影響的缺點,但是精確度不夠;AHP-FURRZY模型融合了層次分析法和模糊綜合評判法二者的優點,但是計算有點復雜;PRS模型主要用于從“壓力-狀態-響應”的角度建立一個系統的指標體系;效用函數法計算比較簡單,該方法的關鍵是合成模型的選擇;其他的一些方法也都存在各自的優缺點。因此,還需要繼續嘗試其他方法的探討。
(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技術
3S技術的發展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提供了有力支撐,尤其是GIS技術的應用最為廣泛。林艷麗利用GIS技術,采用圖層對比法,進行了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規劃實施評價;李瓊提出了基于GIS的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信息系統的構想,并對系統的設計及各個功能模塊和數據庫的實現方法進行了探討和分析;薛春露、鄭新奇等依據軟件工程原理,采用原型開發法設計與實現縣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系統;趙素霞,胡佰林等以土地利用數據庫和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業務為主線,根據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數學模型和具體過程,設計了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輔助決策支持系統,為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過程的自動化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持;袁成軍結合GIS與DSS技術,以MAPGIS 6.7為二次開發平臺,以Visual C++6.0為開發工具,開發一套基于GIS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決策支持系統。開發的系統包括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知識庫、用戶界面5個部分,實現了數據管理、輔助評價、空間數據處理等功能,為實現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提供了技術支撐。
(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評價實踐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只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理論才能夠指導實踐,同時實踐也能夠反饋信息使理論得到改正和升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理論只有應用到實際中才能體現它的價值,國內對此進行了大量的實證研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實證研究,按照規劃實施評價對象的行政等級可以分為全國、省級,市級、縣級和鄉鎮級五級。目前研究較多的是省級、市級、縣級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王玉波,唐瑩建立了AHP-FURRZY模型對黑龍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實施至2004年所產生的總體效果實施評價,為新規劃的編制提供了支持;楊忠學利用單因素多角度法和綜合指數法兩種方法對湖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高希瑞,張永福等針對新疆阿克蘇市土地利用特點,對上輪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了評價;馮建美,陳龍乾等參照相關研究成果,并根據中牟縣的特點以及所能獲得數據,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對中牟縣進行了評價;平宗莉強調規劃實施結果評價和規劃實施過程評價相結合全面、合理、客觀的分析研究方法,從維護公眾利益角度對濟南市賢文片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出實施評價;另外,錢正強]以南平市為例根據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的要求對國家級生態示范區進行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研究。還有些學者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進行了探討。呂萌麗,吳志勇嘗試采用分解式研究的方法,以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年度報告的形式,探討城市總體規劃在規劃期限內的實施過程;黎登琴提出了規劃實施年度評價思路,通過研究發現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波動明顯,規劃實施的政策延續性不強,規劃實施過程的及時評估和動態調整勢在必行。
以上主要是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運作形式的探討,然而相關的實證研究較少,龍瀛等認為目前大多研究是在一定時間范圍內對比規劃實施結果和發展現狀的一致性,屬于時空靜態的針對規劃實施結果的評價方法,并提出了一種基于Logistic回歸和GIS的時空動態的規劃實施評價方法。將1947年至2008年分為5個時間階段,分析各個階段城市擴展的驅動因素,識別各版城市規劃在不同階段所起到的城市擴展促進作用;并以2004-2008年為例,以各個區(縣)為子區域,探討2004版總規在中心城市、近郊區和遠郊區實施效果的空間變化,識別總規在城市擴展中的空間異質性。
在規劃實施評價結果的可比性方面一些學者也進行了初步探討。孫志波對規劃實施效益的評價選用的是模糊綜合評判法,并且對規劃實施評價的結果進行了縱向比較和分析;劉鎏運用模糊綜合評判法對樂山市規劃實施評價,并在總結不足時指出要應盡可能增加區域內外規劃實施的橫向對比性評價;徐向克對遂寧市市中區的規劃實施效益進行了橫向和縱向的比較分析,但是其在選擇比較區域時僅僅以區縣所在市州劃分經濟等級,而且沒有選擇一個與研究區域在同一等級的區域進行比較分析,因此,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綜上可以看出,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實證研究不夠深入,規劃實施評價的動態研究相對較少,只是對規劃實施動態評價具體運行方式以及實證研究和規劃實施結果的可比性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初步探討,以后需要拓寬規劃實施動態評價的研究范圍和研究深度。總而言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是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的研究重點。
三、總結與展望
綜上可以看出,我國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研究還處于探索階段,還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實施評價機制,雖然目前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還有很多方面需要進一步研究:
(一)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理論研究
目前,結合我國土地利用情況,借鑒國外已有的理論,建立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理論,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機制,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有效實施。
(二)豐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研究
評價方法方面,雖然相關研究對一些方法進行了探討,但是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復雜性,目前的方法仍不能滿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需求,應該進一步加強系統、動態的評價方法研究。
(三)注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技術研究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技術的應用不僅省時省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精確度和可操作性,同時還為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動態評價提供了支撐,下一步還應繼續加強“3S”等其他技術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應用中的研究。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鄉鎮建議
中圖分類號: F301.0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規劃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活動形式之一,是對客觀事物的未來發展狀態進行預選的安排和設計,并給出未來行動路線的過程。由不同種類、不同類型、不同級別和不同時序的土地利用規劃所組成相互交錯且相互聯系的系統稱為土地利用規劃體系[1]。在規劃的不同時期、不同對象、不同區域,規劃要解決的問題不一樣,規劃的著重點不一樣,規劃的內容體系也不一樣。
一、國內外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一)國外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1、英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英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由國家級規劃、區域性規劃、郡級規劃、區級規劃組成。國家級規劃叫規劃政策指南,提出全國性的土地利用方針政策。地區規劃又叫區域規劃指南,通過召開區域協調會議制定。郡級規劃也叫結構規劃,由每一個郡級的規劃機關在土地測量的基礎上,與相關委員會協商后提出本郡土地利用的方針、政策及發展的框架結構。區級規劃也叫地方規劃,是一種詳細的發展和實施規劃[2]。
2、美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美國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有三大類和六個層次。三大類是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用地增長管理規劃。六個層次是國家級、區域級、州級、地區級、縣級和市鎮級。縣級規劃是美國土地規劃中的一個重要層次,注重資源經濟情況的分析和用地分區的劃定。市鎮級規劃的內容比較具體,屬城市規劃,并有相應比例的規劃圖。美國基于可持續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設計了保護生態環境、維持生態平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控制人口增長的一系列政策[3]。
3、日本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日本國土規劃體系分為四級,全國綜合開發規劃、區域規劃、都道府縣規劃、市村町規劃。國家根據《國土綜合開發法》(1950年)及其相應配套法規,相當集權的制定全國綜合開發規劃、大地區和特殊地區規劃。都道府縣規劃即土地利用基本規劃,將地域劃分城市、農業、森林、自然公園、自然保護等五種,它落實全國綜合開發規劃精神,聽取市村町的建設要求,起承上啟下的作用。市村町根據地方自治法制定規劃并聽取都道府縣的建議。規劃內容比較具體,屬實施性詳細規劃,在市村町下還專門設有城市規劃與農村土地利用規劃,且各市村町的情況差別較大[4]。
(二)國內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我國現行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專項規劃三個層次組成,形成了全國、省、市、縣、鄉五級土地利用。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處于最低層級,國家、省、市、縣四級規劃目標、任務、各項控制指標最終都必須通過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得以落實,其內容應達到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最直接的依據。因此,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具有重要的理論地位和實踐價值。
二、現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幾點不足
(一)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缺乏技術規范
由于規劃區域、規劃對象不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的內容、深度、模式、方法不盡相同,在缺乏明確的編制技術思路和技術操作規程及要點提示的情況下,易導致規劃水平不高,規劃可操作性不強。
(二)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問題
目前,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件比例尺一般為1:10000,這主要是考慮到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但是萬分之一比例尺的圖件達不到按圖審批用地、劃分用地紅線的程度,而且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的編制水平總體不高,突出的表現為數、圖、表、文不一致,這就使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得不到保證,對規劃的具體實施造成影響。
(三)規劃間的協調和銜接存在問題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協調與銜接明顯不夠,主要體現在圖件比例尺、圖件現實性、城鎮現狀用地規模、人口統計口徑、人均用地標準、基礎設施布局、城鎮規模定位、村莊撤并和整理等方面。
三、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優化完善建議
(一)加強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指導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作為我國五級規劃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加強其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研究,明確規劃編制的技術思路和技術操作規程,注重規劃人才的培養和技術設備的投入,推進鄉鎮規劃編制與實施的一體化進程。
(二)完善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
鄉鎮土地利用規劃的職責是具體落實職能規劃的指標,進行土地利用規劃的詳細設計,做好圖件上的定位控制和定量控制,其核心和重要成果就是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圖。目前亟需加強GIS技術應用和制圖方面的研究,為完善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制圖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三)注重規劃間的協調和融合
當前要做好鄉鎮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總體規劃的協調工作,首先應開展圖件比例尺的協調工作,這是兩規劃銜接的基礎。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測較大比例尺的土地和現狀圖,保持圖件的現實性,這樣才能將用地范圍和用地界線協調好。其次要注重在城鎮現狀用地規模、人口統計口徑、人均用地標準、基礎設施布局、城鎮規模定位、村莊撤并和整理等實質性內容方面的銜接。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組織同時編制這兩項規劃,統一資料口徑,實現資料共享,統一編制的指導思想,加強建設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的配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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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
一、土地規劃認知
土地規劃指的是一國或一定地區范圍內,按照本國的經濟發展的前景和需要,對土地的合理使用等,所作出的長期安排的活動。土地規劃的目的在于保證土地的利用,同時能滿足國民經濟各部門按比例發展的要求。現有自然資源、技術資源、人力資源的分布和配置狀況是土地規劃的依據,最終使得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為的原因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二、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城市以土地為載體,它是具有多種功能的人口聚集地,不言而喻,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在我國,城市規劃主要是根據城市的客觀條件而因地制宜,在合理統籌安排部署下,使得其余的各個方面都能得到均衡協調地發展,但是,對于土地利用中的總體規劃來講,其主要關注的是耕地數量的保護以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控制,對于產業用地布局分散在農業發展規劃、工業園區規劃以及旅游發展等規劃在次要等級的規劃之中。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領域的現代化建設都處在一個漸進的過程之中。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后,我國政府不斷進行著土地利用相關制度的建設,同時也頒布、修訂了諸多的法律及法規,使得土地利用規劃受到了整個社會的普遍重視,與之相應的,各級政府按照規劃規劃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識大大的增強。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國整體的土地利用規劃中實踐仍然不盡協調。對比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城市規劃的本質概念、特征屬性兩個方面,不難發現,城市規劃作為土地利用規劃的一種,其與總體規劃具有密切的聯系。但是在土地利用規劃的實踐中,由于我國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不完善性,使得規劃實施環節容易造成脫節,導致土地利用方面出現整體與個體利益相悖、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的關系脫節問題產生。其只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土地利用規劃的種類較多,分工不明確。土地利用規劃三大類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與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又分為五級,分別是國家、省、市、縣、鄉五級,按理說是層次完整的,但是,由于我國目前各級總體規劃職能分工的不明確性,以及內容相似雷同,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則相對缺乏,致使詳細的方案規劃活動不能夠積極地去開展。但是,相對于其他國家的土地利用規劃而言,國外最高級別的土地利用規劃,往往是比較宏觀的,只是對下一級別的規劃,單方面的具有一定指導作用,在其他的地方制定的土地利用規劃則上,內容詳實,分類細致,有的甚至是圖文并茂的形式呈現。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的不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城市規劃等等方面各成體系,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本上無法有效發揮對于區域內社會經濟發展對于土地利用需求的整合作用。同時,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一般是屬于計劃性規劃,其出發點是土地供給,前提是上級下達的非農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重心在控制,有效引導需求;而城市規劃,則是按城市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展的客觀規律編制來進行,著眼于發展。二者在規劃的目標、時間、部門職能分工以及編制規劃所依據的技術標準等等的方面存在比較大的差異,最終導致了城市發展規模不斷的突破各種規劃的失靈現象。其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內部體系,在目前而言,仍然存在協調性與銜接性差、形式死板的缺陷,這些原因導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城市用地規模的控制規劃失靈。
3、政府規劃干預政策存在缺陷。政府干預政策的存在的原因是市場失靈,而政府干預手段的一種體現即是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政府規劃干預措施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往往也存在缺陷,比如規劃指標下達依據不充分、規劃指標設定不科學等等的因素造成非農建設用地量稀缺導致城市規劃與總體規劃相悖以及缺乏公共參與等。
4、激烈競爭。激烈競爭導致了城市間沖突和區域性矛盾不斷地加劇,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國家、區域、城市越來越受到重組化的影響。尤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體制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加之市場化和全球化改革進程的不斷加快,使得我國地方政府之間開始存在愈發激烈的競爭關系,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務由原先變成了發展地區經濟、增強城市競爭力,由于城市之間競爭的關系的進一步加劇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城市間區域性的矛盾激化。
三、應對措施
1、規劃編制。強調的保護基本農田、維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和控制非農建設用地規模等方面,向全面保護國土資源方向轉變,最終目的是達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理想是保障區域發展的公平性和人與自然共存的和諧性。
2、轉變控制體系。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體系,應當由以指標控制體系為主向,同時結合以宏觀控制手段為主、與空間布局相結合的概念轉變,弱化單純的指標控制、分配作用,不斷地加強產業布局優化、用途管制的規模等,做到少說假大空話,一定要切中要點,提高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效率。
3、保證指標設置的彈性化。在規劃編制的過程中,指標的控制是無可避免的,因此,規劃的制定必須要保證指標設置的彈性化,其目的是降低信息不完整的特點帶來的規劃制定不科學,以及脫離實際情況的帶來的風險。
4、引入適當的公眾參與機制。我國土地利用規劃制度在制定過程中,可以適當的引入公眾參與的機制,其目的是為了推動土地利用規劃在土地資源配置,使其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5、規劃實施。構建規劃管理信息系統,保證各級規劃在實施過程中的信息數據的透明化。同時,實施保護規劃的價格屏障,加強重視價格機制,以期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間的空白。此外,還應該不斷的提升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證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到城市規劃、甚至其他的下級規劃,在各級政府單位的職責范圍內都能夠得到順利的實施。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發展;調控
國家城市化發展號召下,各地城市加重對自身基礎的重新定位,大力發展現代化城市,興建開發區、招商引資、開發房地產等項目越來越多。但是,由于由于缺乏對城市發展的有效引導,導致多數城市土地問題日益加劇。城市無度蔓延下耕地面積的減少,用地結構的失衡等問題急需有效的手段來處理。土地利用規劃是空間規劃的組成部分,作為國家保護耕地、調節土地配置的主要手段,土地利用規劃對優化城市體系的結構布局,促進城市的合理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存在著諸多問題和障礙,對我國土地的合理集約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存在不利的影響。
1 我國城市發展中的土地問題
1.1 耕地面積減少
據中國統計年鑒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近年來由于城市的告訴發展,我國的耕地面積日益減少,減速驚人。耕地面積是糧食產量的保障,自2000年以來,我國的糧食需求已不能自給自足,每年都需大量進口糧食。另外,城市的高速擴張引發各種形式的耕地占用,“以租代征”等新的違法占地現象的出現大大加劇了耕地面積的縮減幅度。
1.2 城市土地資源閑置浪費和違法占地現象普遍
專項調查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城鎮規劃范圍內共有147萬畝的閑置土地,相當于現有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6.9%。近幾年城市“開發區“熱度下,國內各大城市開發區總體數量多,且規劃面積大,但是大多數開發區的開發程度遠遠不夠,土地利用率低,進一步增加了城市的閑置土地資源,土地浪費現象相當嚴重。另外,部分地方政府官員為推動本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無視土地利用規劃規定,拿土地換項目等違法占地現象屢見不鮮,城市擴張陷入無序狀態,進一步阻礙了城鎮化的發展進程。其次,房價熱的帶動下,開發商囤積土地現象也十分常見,國土資源部雖然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的規定,但由于違約金的數目與土地價值增長的明顯差距下,此法規也收效甚微。
1.3 城鄉結合部環境惡化
城鄉結合部作為城鄉過渡的特有地域,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的矛盾十分集中,農用地與非農用地的交錯下的規劃混亂,以及政出多門下無人治理,類型復雜多樣土地利用狀況最終導致該區域環境惡化嚴重,也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
2 土地利用規劃調控城市土地失效的原因分析
2.1 土地利用規劃實施基礎不牢
以土地換項目的做法使得部分地區的經濟短期內得意高速發展,GDP的快速增長與政府官員的政績掛鉤下‘性財之道”逐漸衍生,加之農產品價格日益低廉,農民放棄土地進城打
工的現象越來越嚴重。土地是國之根本,農村土地價值的普遍下跌以及國內土地違法現象屢教難改的局面最終導致土地利用規劃實施基礎不牢。
2.2 土地利用規劃編制缺乏科學性
目前,我國土地利用的規劃編制技術落后,缺乏科學性,專家和政府的紙上談判規劃可操作性欠缺。土地利用規劃偏重“剛性”缺乏“彈性”,用地嚴重超標致使耕地緊張后的補救措施又過于嚴苛不夠應變,又導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超標,惡性循環下使得土地利用規劃剛性日甚,不僅不適應社會發展,也使土地規劃形同虛設。
2.3 缺乏系統的有效協調
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承載體,土地利用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市規劃、交通規劃、農用地規劃、水利設施規劃等都有關聯。所以,土地利用規劃的實施離不開相關部門的協調合作,但是各部門都隸屬于不同的主管體系,部門間的各自為政或利益博弈導致不同部門在城市規模的確定和結構布局上的安排并不能完全一致,而國內目前尚無合適的解決辦法。
3 城市和諧發展下土地利用規劃的變革
3.1 規劃理念的革新
規劃理念的革新首先要求土地利用規劃應以市場理念和全球化理念為基石,重視以人為本的理念。市場經濟主導下,土地利用方式和結構的調整應適應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全球化理念下的市場變化影響國家和個人的土地利用決策行為,這就要求土地利用規劃決策者需站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高度不斷的調整土地利用的發展戰略。自我國加入WTO后,國家實施開發的“西北建設”、“南水北調”等重大項目得以有序的實施,正是決策者全球化市場戰略下從國內國際市場的角度、區域經濟的比較等不同的方面進行協調的紅利。土地利用規劃的最終目的是建設美好家園和諧社會,因此應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的變革理念,規劃應以民眾的切實需求為重要方針。不斷的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編制,開放規劃的理念,借鑒國內外、不同地區的規劃經驗教訓,集思廣益,根據時代的發展強化土地利用規劃的理念。
3.2 合理配置土地以引導城市的理性擴張
我國最初編制土地利用規劃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各部門用地,協調土地資源的公平分配。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我國城鎮化建設的實施,資金技術管理的落后已不能很好的解決城市膨脹帶來的諸多負面信息,“攤大餅”式的城市推進方式極大的浪費土地資源,加上城市功能配套不能有序的設施,加劇土地利用規劃的問題。當下,土地規劃的合理利用既要保護耕地、控制城市規模,又不能單純的限制城市發展,土地利用規劃應對城市的增長進行合理的控制,恰當的調節城市外部擴張和內部結構所表現的作用引導其動態發展。在城鄉結合的特殊地帶,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方面應該體現城鄉協調發展,綜合布局,從更高層次多角度審視社會的發展,編制符合社會發展的土地利用規劃,引導城市郊區的發展有序,有效的解決城市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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