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0 17:13:48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鄉村土地利用規劃,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要把確保耕地總量基本穩定、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作為規劃修編的前提。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對于經批準占用耕地的非農建設也要壓縮其建設用地規模,并且與開發復墾掛鉤,實行占一補一原則,由占用耕地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的,也要繳納相關稅費,專項用于耕地整理,開發補充耕地。對于劃入基本農田的糧、棉、油生產基地、有良好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的中低產田,在農地轉用審批和土地征收等方面要繼續實行嚴格管理。在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在落實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明確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的前提下,可結合新農村建設和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劃定基本農田整備區,加大土地綜合整治資金投入,引導建設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基本農田整備區,將零點分散的基本農田集中布局,形成集中連片的高標準糧、棉、油生產基地。
2.嚴格控制非農建設用地擴張
目前,農村居民點建設普遍缺乏規劃,布局雜亂松散,要逐漸對村莊進行規劃治理,規劃期內各村均不能再擴展居民點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內閑散地和舊宅基地,消滅空心村,挖掘內部潛力,提高居民點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勵農民建樓房,充分利用低丘緩坡和荒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布局調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縮減自然村、搬遷偏遠村,進一步優化村莊布局。要加強農村環境建設,農村環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礎設施用地、公益服務設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現有的土地潛力,合理規劃。為適應新農村建設要求,在鄉級規劃修編時,通過農村居民點增減自求平衡,為新農村住宅建設、農村產業發展、農村中小學建設,農村衛生院建設留足空間。對于獨立工礦,要優先保障省和國家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而且布局要相對集中,共同利用基礎設施,達到節約用地的目的。工礦用地內部布局要緊湊,集約利用土地,對土地特別是耕地具有破壞性的工礦企業,如磚瓦窯,要限制其發展。由各種原因形成的工礦廢棄地,原用地單位或個人要負責復耕。
3.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編制
耕地數量的增加和耕地質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能增加農民收入,改善生活水平。因此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修編時,要進一步編好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更好地適應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土地利用要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鹽漬化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數量的基礎上,通過耕地質量和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逐步提高耕地產出能力,這才是完整意義上的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要本著確保耕地占補平衡的條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并正確處理好開發整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主要通過退耕還林、還水、還草和鹽堿地、沙地的綜合開發治理、改造中低產田,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積和改善土地生態環境,提高耕地質量和集約化利用程度;大力進行農村居民點整理及對塌陷、挖損、壓占廢棄土地的復墾以及對溝、渠、路、坎進行綜合整理,增加有效土地利用面積;通過規整農田灌溉系統,發展節水灌溉農業,改良土壤,提高土、水、肥的綜合利用效率;通過平田整地、歸并零星地塊,促進土地集中程度和規模經營;通過改善農業基礎設施,為農業技術的大面積推廣應用創造條件。
4.做好重點項目用地布局
1 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在新一輪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要把確保耕地總量基本穩定、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作為規劃修編的前提。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對于經批準占用耕地的非農建設也要壓縮其建設用地規模,并且與開發復墾掛鉤,實行“占一補一”原則。
2 嚴格控制非農建設用地擴張
目前,農村居民點建設普遍缺乏規劃,布局雜亂松散,要逐漸對村莊進行規劃治理,規劃期內各村均不能再擴展居民點用地。要充分利用村內閑散地和舊宅基地,消滅空心村,挖掘內部潛力,提高居民點的集中利用程度,鼓勵農民建樓房,充分利用低丘緩坡和四荒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布局調整,逐步撤并小型村、整理空心村、縮減自然村、搬遷偏遠村,進一步優化村莊布局。要加強農村環境建設,農村環境治理涉及大量的宅基地、基礎設施用地、公益服務設施用地等,要充分挖掘現有的土地潛力,合理規劃。
3 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編制
土地利用要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次生鹽漬化為前提,要因地制宜。在一定耕地數量的基礎上,通過耕地質量和生態環境的不斷改善,逐步提高耕地產出能力,這才是完整意義上的耕地保護。土地開發整理要本著確保耕地占補平衡條件下,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并正確處理好開發整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
4 做好重點項目用地布局
(一)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不合理
由于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農用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到各家各戶。在分配的過程中,考慮到了土地的質量、好壞搭配均勻,這種做法具有一定的公平性,然而分配的結果是整塊的土地被分割,農用地呈現零散不集中、單位面積狹小的局面。
(二)耕地的面積銳減、質量下降且污染嚴重
近年來,農村耕地面積大量減少。同時,在土地開發的過程中,過度追求耕地的產量、盲目開發和過渡墾殖等,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出現了土地沙化、鹽堿化和荒漠化現象,導致耕地質量下降,且耕地退化嚴重。在土地耕作的過程中,過多地使用化肥和農藥對耕地和農業生態環境的影響非常明顯,造成了嚴重的耕地污染。
(三)農用地閑置拋荒嚴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農民對土地的投入熱情漸漸降低,將目光更多地投向正在高速發展中的第二、三產業,對土地的投資減少,粗放經營乃至棄耕撂荒。現階段,農村青壯勞動力外出務工經商的現象已經屢見不鮮,有的鄉村村民甚至舉家外出,丟下責任田不管,使土地長期處于粗放和低效利用的經營狀態,拋荒面積不斷擴大。
(四)建設用地基礎配套設施不完善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存在著規模小、投資分散的特點,中央政府一般不能直接加以控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基層組織去落實。
(五)農村征地問題重重
土地征用補償安置機制不健全,當前的征地普遍采用的是年產值倍數法的補償方式,存在著補償標準偏低的問題。農村征地過程中,存在著一些村干部利用職權“低征高出”、土地征用后圈而不用的現象。
二、新農村土地利用的規劃
(一)建立土地利用分區,合理布局
鄉村土地利用規劃必須從用地的合理布局入手。為避免不同功能用地之間的混雜而相互干擾,協調用地的矛盾,保護農用地,限制不當土地使用和開發行為,應進行合理的土地利用分區,將農業區與農村建設用地區有效地分隔開來,并進行相應的用途管制。
(二)保護農用地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應合理地控制農用地數量的減少和質量的下降,注重對建設用地的規模控制,要加強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強對新增建設用地的審批,在法律上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供應量,對農村建設用地的基礎配套設施的投入,加大對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提高農村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程度。
(三)提高鄉村土地的節約和集約利用程度
在鄉村土地利用規劃中,要對土地利用實施嚴格的用途管制,加大對閑置拋荒的懲罰力度。適當地提高農產品的價格,提高農民對農業生產的積極性,用市場的手段來調節供給。同時,要將新農村建設與舊村改造相結合,充分利用閑置的宅基地、荒雜地、空閑地,進行新的土地利用和建設;嚴格控制新區啟用所需的耕地。
(四)加強公眾參與,廣泛聽取意見
制訂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轉變傳統的土地利用規劃思維,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規劃的公眾參與制度。土地利用規劃的起草和編制均應建立在廣泛的群眾參與基礎上,經村委會充分論證以后確定,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后應上交縣、鄉級主管部門,并及時公布,以接受村民的監督。公眾參與對于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提高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五)加強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技術支持和法律支持
加強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技術支持,實行規劃的信息化、科學化,可以及時了解各種土地信息的變化情況,并及時、適當地進行宏觀調控和管理,使規劃達到實時與高效。鄉村土地利用規劃的執行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鄉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必須強化執法概念,這在目前土地規劃體系的法制還不是很健全的條件下尤其顯得必要。
三、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在對新農村土地進行合理有效的規劃之后,應該對土地的規劃進行的實施,而實施的有效性,主要依靠相關的保障措施來保證。土地利用規劃實施保障措施是確保土地利用規劃全面有效實施而制訂的可操作性強的法律、行政、經濟、社會、科技等綜合手段和配套措施。
(一)法律保障
村土地利用除嚴格遵循村級規劃外, 還應符合國家其它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規實施規劃。
(二)行政保障
加強領導, 建立和完善規劃管理制度;以規劃為依據, 對農用地和非農建設用地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基本農田、建設用地等硬性指標管理目標責任化, 建立規劃公示、聽證制度。
(三)經濟保障
深化農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 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有償使用, 培育完善的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保護耕地, 集約利用土地;重建農用地經營價值和用途轉移價值核算體系, 顯化農用地經濟效益, 保護農民利益;多渠道融資, 讓企業參與土地整理。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作用;問題;對策
土地利用規劃是合理調節、分配、控制土地利用的有利工具,為了促進城市建設的健康發展,必須加強土地利用的科學規劃,從而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高效、集約利用。
一、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
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主要表現為:(1)優化土地資源的配置。加強土地利用規劃,需要以當地土地利用情況為立足點,需要遵守“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等規劃原則。基于我國很多城市人多地少的實情,加強土地利用規劃,有利于提高土地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如在工礦廢棄地方面,落實被損毀土地的復墾責任,有利于正確引導廢棄地變為宜林宜耕地或適宜建設用地,畝實現土地資源優化配置。(2)促進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土地管理屬于保障性管理工作,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著我國國民經濟是否能得到可持續發展。通過土地利用科學規劃,將土地資源功能與社會經濟發展緊密相連,可以不斷提升土地資源的利用價值,進而實現土地資源利用最優化,從而保證社會經濟穩定、健康發展。(3)減少城市建設成本。土地利用規劃有利于解決當前我國城市用地緊張及房價居高不下的問題。加強土地利用規劃可以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資源利用率,通過集中式布局與合理規范,盡量減少不必要管線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道路占用土地的現象。這樣不僅大大提高了土地管理的合理性與科學性,同時也在有利于減少城市化建設投資成本,提高城市土地資源利用效率。
二、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主要問題
土地利用規劃存在的問題主要有:(1)法律法規問題。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又分為城市(鎮)土地利用規劃和鄉村土地利用規劃。但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規劃主要進行的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對其他的地利用規劃則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指導。(2)土地利用規劃與城市規劃不協調,與經濟發展不銜接。目前我國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利用的內容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中均有相應的規定,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職能分屬土地管理部門和建設部門,兩個規劃的編制上所依據的文件、規程、技術標準不同;城市土地分類體系不同,城市土地的統計口徑不同,每一輪規劃編制的時間不同,規劃編制的出發點也不相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強調耕地保護,而城市規劃則強調城市規模。這些差異往往導致實踐中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受到“多頭領導”,給城市土地的開發、利用、管理帶來諸多困難。同時,兩個規劃中有關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利用的內容均存在與城市經濟發展戰略相脫節的現象,不能與城市的總體發展融為一體,保證城市用地規模的合理擴張。
三、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的對策
1、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首先要不斷健全法律,建立全國性的土地開發規劃,之后再完善相應法律,制定地區性的土地開發規劃,并且要嚴格立法及不斷完善相關法律,保證土地利用規劃等工作有法可依,做到依法行政,同時要做好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工作,要充分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考慮當前人口、土地、經濟、城市化等形勢,對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科學調整。應該認識到,我國目前處于經濟水平快速進步的階段,不僅要開發土地資源,同時也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努力實現區域個性化發展,以此作為土地利用規劃利用的指導。
2、強化土地集約化利用指標體系與城市規劃相結合。通過供地機制變革與創新,從根本上解決亂占濫用耕地和粗放利用土地的問題,進而推動建設用地內涵.挖潛和集約利用。應進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設(規模、速度)、耕地、經濟承載力、人口等之間的關系。盡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土地集約化利用指標體系。必須將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起來,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基本方針.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對城市空間布局和城市形態總體設計,在指標體系中體現城市人均用地標準、城市容積率、城市土地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益等,并通過城市土地利用規劃來落實。杜絕“規劃跟著項目走,土地任由投資者圈占”的現象。使所建指標體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設,又有利于集約利用土地;既達到發展建設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節約用地的作用,緩解建設用地和保護耕地的矛盾。
3、加強土地整理。土地整理通常即是指農地整理,農地整理的目的就是要增加土地在農業中的使用率,為了做好土地整理工作,可以采取填海造田、排水造田等措施,也可以對蓄水池、道路、畦畔、溝渠、堤糖等實施改造,進而提高土地在農業中的使用率,土地整理的措施和方法有很多,實際工作中一定要認識到,土地整理工作要堅持保護生態環境、協調城鄉發展、科學分配土地資源等原則,進而對耕地進行補充,保障國家的糧食生產能力,同時要改善農業的生產條件,不斷提高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另外要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在土地整理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土地整理,大力吸引社會投資,此外應該創新工作理念,大力落實國際合作,努力引進外資,要努力形成政府投資為主,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相互結合的運作機制。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土地利用規劃是關乎民生的重要工作,做好土地利用規劃,有助于促進城鄉的協調發展,有利于解決人與地之間的矛盾,只有不斷完善土地利用規劃,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與地之間的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加強土地資源利用的合理規劃,對促進我國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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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反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安全;科學發展
中圖分類號:F30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2374(2009)23-0099-02
在現代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人類對土地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如過度開荒、亂砍濫伐森林、城市的無序擴張、不合理的工業布局等,不但造成了有限的土地資源的浪費,而且導致了生態環境、人文景觀等承載因素的破壞,危及到整個社會、經濟、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美國由于19世紀30年代盲目的開墾西部土地從而釀成1834年的黑風暴和蘇聯由于20世紀50年代不合理開墾中亞處女地而引起的1963年黑風暴就是最好的佐證。這些問題逐漸引起了許多學者的關注和研究,一些新興前沿研究如土地生態學、土地倫理學、土地可持續利用等也不斷展開。但是合理利用土地、科學管理土地的現實手段和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就目前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的過程和方法而言,土地利用規劃追求單一的社會經濟目標,土地利用的經濟、社會、生態的綜合效益未達到最佳,而城市規劃中的“反規劃”理論為我們拓展完善土地利用規劃提供了借鑒和參考。
一、“反規劃”理論
(一)“反規劃”理論的提出
隨著我國工業化的不斷加速,城市二、三產業得到迅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張,城市也不斷面臨著一些新的問題,如城市生態環境惡化、城市人居環境的適宜性逐漸降低等。為了尋找解決日益惡化的城市環境問題的有效途徑,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院院長俞孔堅教授于2002年在《論反規劃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建設》一文中首次提出“反規劃”(Anti-planning)的概念,它是從景觀生態學的角度出發,專門針對以往城市規劃建設過程中對自然系統缺乏認識和尊重,以犧牲自然過程和格局的安全、健康為代價的城市化途徑而言,是城市規劃與設計的一種新的工作方法,即城市規劃和設計應該首先從規劃和設計非建設用地入手,而非傳統的建設用地規劃。
(二)“反規劃”理論的內涵
“反規劃”不是不規劃,也不是反對規劃。“反規劃”強調的是一種逆向規劃過程,負的規劃成果是對傳統規劃的一種校正,而不是反對傳統規劃,其規劃的思維是辨證的思維,是反思的思維,是可逆的思維。“反規劃”強調城市發展必須以生態基礎設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EI)為基礎,即是指區域和城市賴以生存的自然系統,是將生態系統的各種功能,包括涵養水源、旱澇調節、維護生物多樣性、鄉土文化保護、游憩與審美體驗等整合在一起的關鍵性的網絡狀土地空間格局。其基本要義是:城市的規劃和設計應打破傳統思維,變“城市與環境”之“圖與底”的關系為“底與圖”的關系,以環境為圖,以城市為底,著重在規劃和設計“不建設用地”上做文章,而非傳統的“建設用地”規劃。
(三)“反規劃”理論的工作方法
“反規劃”工作方法應該從區域非建設用地入手,優先規劃和設計鄉村生態基礎設施,即先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保護、控制起來,不因城市的發展擴張而減少和損壞,從而使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得以延續和發展。
規劃和設計城市生態基礎設施的過程,就是建立城市生態安全格局的過程,它是城市生態環境的安全保障。城市生態安全格局是指城市生態基礎設施按照一定規律在空間上的有序排列,它包括:(1)維護和強化整體山水格局的連續性;(2)保護和建立多樣化的鄉土生境系統;(3)維護和恢復河流和海岸的自然形態;(4)保護和恢復濕地系統;(5)將城郊防護林體系與城市綠地系統相結合;(6)建立非機動車綠色通道;(7)建立綠色文化遺產廊道;(8)開放專用綠地;(9)溶解公園,使其成為城市的生命基質;(10)溶解城市,保護和利用高產農田作為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11)建立鄉土植物苗圃基地。
二、“反規劃”理論下的土地利用規劃
(一)“反規劃”理論下的土地利用規劃理念
1.土地利用規劃的價值取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人”都是理性的,在經濟活動中所追求的目標是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導致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以最能從土地上獲取財富的方式來決定其用途。這種價值秩序將導致非建設用地被大量蠶食轉變為建設用地,這種土地用途/覆被變化造成了不可恢復的土地景觀生態系統的改變;同時在土地利用空間配置上,未考慮充分各種土地利用類型的空間關系,忽視了土地利用空間格局對諸多自然過程、生物過程和人文過程的影響,忽視了對土地景觀斑塊之間空間關系的適宜性,也沒有涉及保持土地利用系統較高生物生產性能、保護生態環境以及給人以藝術和美學的享受,導致區域生態格局和人文格局的分割破壞。“反規劃”理論就是在日益嚴重的生態和人文危機中提出,要求關注土地開發的外部性影響,要求重視和尊重區域的生態環境和人文精神,重新審視現有土地利用價值標準與判斷問題,重構土地資源利用價值體系,尤其是土地的社會價值和生態價值。
2.土地利用規劃的思維方式。“反規劃”理論強調的是一種逆向思維的規劃過程,開拓了一條新的規劃思維,改變以單一價值主體主導的思維方式為多種價值主體的思維方式。在目前的土地利用規劃實際編制過程中,土地的開發和利用的習慣性思維是先確定城鎮建設用地的發展方向和發展規模,而對于城鎮建設用地內部或者周邊的非建設用地,往往因為城鎮發展的需求被搶先占用。“反規劃”思路提倡的規劃程序“以生命土地的健康和安全的名義和以持久的公共利益的名義,而不是從眼前城市土地開發的需要出發來做規劃”,將規劃主體的偏向由重建設用地、輕非建設用地轉變為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均視,首先確定強制性的非建設用地范圍域(即先構建生態基礎設施),初步定義未來城市空間形態,然后在此基礎上落實城市建設用地布局。
(二)土地利用規劃的角色定位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資源保護和利用的統領,可以說土地利用規劃不僅是對區域土地生態經濟系統的布局規劃,而且對不同的區域間土地利用方式也存在規劃制約。在某種程度上,土地利用規劃就是政府針對市場失靈而進行公共干預的具體手段之一,已經成為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工具或者一部分,它涉及到各種社會利益的調節及效率和公平的權衡。“反規劃”理論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引入有助于提升規劃價值觀體系完整性和土地利用規劃公共政策屬性的合理性,倡導公共利益或集體利益,盡可能彌補市場行為的負面影響,關注公共與私人行為的分布效果,努力彌補基本物品分布上的不公平,維護社會整體利益,保障土地資源配置的公平公正。
(三)土地利用規劃的目標選擇
土地利用規劃的核心問題就是通過計劃和安排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強度來協調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但由于非建設用地利用具有生態與社會效益的正外部性,其發揮具有潛在性和滯后性,而現行土地利用規劃仍以傳統狹隘的直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所以對土地資源利用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考慮不足,更缺乏對土地利用對遠期的生態、社會影響后果的考慮,規劃目標單一必然導致其他效益的損失。“反規劃”理論立足于對非建設用地規劃,優先考慮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建設,注重生態過程和人文景觀的保護、模擬和規劃,強調了時空上土地利用/覆蓋變化研究,建立在不同尺度上的土地利用變化和生態環境演變關系模型以及生態安全評價標準體系,同時要求土地利用規劃的目標和措施符合當地居民的生活習慣和審美要求,提供土地資源生態安全下的土地利用方案。因此,“反規劃”理論的引入改變了環境目標和社會目標在土地利用規劃中的不對等地位,確定以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為核心的多目標規劃模式,才能使得環境目標、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三者能夠取得協調,保證資源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四)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流程
“反規劃”理論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借助GIS技術,對景觀過程(包括城市的擴張、物種的空間運動、水和風的流動、災害過程的擴散等)進行模擬分析,用以判別不同過程的景觀安全格局(Security Pattern,SP),綜合疊加不同過程的安全格局即可建立生態基礎設施。將“反規劃”理論運用到傳統土地利用規劃過程中時,通過模擬區域自然過程、生物過程和人文過程形成專項景觀安全格局,這既包括具體土地利用景觀單元的研究,也包括確定這些單元區位的廊道和網絡來實現各區之間的水平聯系,然后得到這些關鍵性生態系統和景觀元素所構成的生態基礎設施,與傳統土地利用規劃相結合得到該區域土地利用規劃分區、落實土地利用布局,最后形成該區域土地利用規劃方案(圖1)。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流程實質是“反規劃”理論對傳統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的一種校正和補充。
三、結語
在生態保護、倫理思想、科學發展等觀念逐漸深入人心的時代,生態價值和社會價值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同,人們對土地利用也提出不同的要求,實現土地合理利用的目的不僅僅是經濟效益為中心,而是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綜合。此時,“反規劃”理論的提出具有深刻的意義,將其與傳統土地利用規劃相結合,形成尊重自然生態過程的土地利用規劃方法,使土地利用規劃更為科學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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