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0 15:34:3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是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需要,更是提升政法隊伍素質,改進政法工作的需要。
準確把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深刻內涵,必須堅持“四個統一”,即:堅持黨的領導與依法辦案的統一,堅持政治工作與政法業務的統一,堅持嚴格執法與執法為民的統一,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厚德載法,德正法嚴,當前,桐柏的政法隊伍整體狀態良好,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桐柏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大作用,取得了突出成績,這也是我們多年來堅持政治與業務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結果。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我們的思想教育工作還不夠完善,我們的隊伍中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只有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融入到各項政法業務工作中,貫穿于政法業務工作的全過程,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們的政法干警只有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才能使憲法規定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任務落到實處,才能把打造平安桐柏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才能更好的維護人民利益,才能促進桐柏社會和諧發展。因此,政法各部門要認真組織,聯系工作實際,把法治理念教育與當前各部門的重點工作結合起來,與榮辱觀教育結合起來,通過教育活動推動工作更好開展。在具體工作中,政法各部門不僅要實行業務工作目標責任制,也要落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研究、分析、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下管一級履行職責,上連一級追究責任”的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對確因管理不嚴造成干警違法違紀的有關領導要真查處,真追究,絕不寬容手軟。
做到“四個堅持”扎實開展好學習教育
堅持領導帶頭。黨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切實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自覺主動,工作上狠抓落實。政法各部門要根據中央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好教育活動的具體措施,保證教育活動有條不紊地扎實開展。要注重培養和樹立先進典型,努力發揮他們在工作中的示范帶動作用。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的重大意義及其取得的顯著成效,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政法部門領導要帶頭參加學習,帶頭查找問題,帶頭制定整改措施,帶頭抓好落實,要按照省、市委政法委的具體要求,制定領導干部聯系點制度,要加強專題調查研究,積極探索好的形式和方法,不斷增強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斷總結好的經驗做法,不斷推動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取得更大的實效。
堅持學習與工作并重。要正確處理好教育活動與其他各項工作的關系,特別是在當前任務比較繁重的情況下,要克服把開展教育與抓工作對立起來的思想以及不聯系自身思想實際和工作實際,把理念口號化、理論與實踐脫節等問題。要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與當前各項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為指導,力爭在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完善維護穩定領導體制、推進基層平安建設、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動的成效體現到解決突出問題、促進各項工作上來,要善于在工作中學習,通過學習推動工作,做到“兩不誤、兩促進”,用推動各項工作的實際成果來衡量和檢驗教育活動的成效。
堅持密切聯系實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能否達到預期目的,關鍵取決于能否緊密聯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的實際,真正解決好認識上和工作上存在的問題。政法各部門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要對近年來發生的執法不公正、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對照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剖析發生這些問題的原因,深入開展大討論,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實解決“權從何來,為誰掌權、為誰執法,如何執法”的重大思想觀念問題,真正在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上取得明顯成效,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對政法隊伍和政法工作的滿意度。
堅持建立長效機制。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時期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政法思想政治工作一項長期的任務,必須注重制度和機制建設,確保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能夠隨著形勢的變化不斷取得新的成效。政法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干警個人自學、集中教育、定期培訓等制度,幫助干警樹立終身學習、終身教育的理念,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要加強相關的配套制度建設,建立科學的考評制度,提高考核針對性,有效運用考核結果促進干警提高自身綜合素質的自覺性何主動性。
搞好“四個結合”全面提升基層政法工作水平
一是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同我們政法系統當前開展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使廣大政法干警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打牢政法干警“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思想基礎。
二是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同爭當爭先創優實踐活動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崗位練兵和創建示范崗等多種方式,樹立起一批不同層次、不同崗位的學習、實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工作的先進典型,在全縣政法系統形成一種爭先創優的良好風氣,以先進典型帶動教育活動的全面開展,營造政法干警“爭先創優、樂于奉獻”的工作氛圍。
基層社會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響著社會管理宏觀政策的有效貫徹和落實,也直接反映出社會管理的整體績效。因此,必須明晰當前重點,并努力尋求有效路徑,促進基層社會管理水平提升。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最根本的一點,在于“打好基層、夯實基礎”。
關鍵詞:
基層社會管理 創新 烏海市
中圖分類號: C916 文獻標識碼: A
當前,社會管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因為大量社會需求來源于基層,大量社會問題產生在基層,大量社會矛盾根源在基層,只有搞好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社會管理的大廈才具有扎實的根基。因而,一定意義上講,基層社會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響著社會管理宏觀政策的有效貫徹和落實,也直接反映出社會管理的整體績效。因此,必須明晰當前重點,并努力尋求有效路徑,促進基層社會管理水平提升。
一、基層社會管理現狀——以烏海市為例
烏海市轄3個縣級行政區,總面積1754平方公里,人口50萬,2004年實行城鄉一體化改革,城市化率達94%,是一座新興的工業城市。與全國其他地級市相比,烏海市面積不大、人口不多、城市化水平較高。當前,烏海市正處于轉型升級、科學發展的關鍵時期,又處于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凸顯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給傳統的社會管理模式帶來了極大的沖擊,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提升社會管理能力刻不容緩。具體工作中,基層社會管理存在的一些問題:
1、社區運轉機制不能夠適應新形勢。社區工作聯系責任機制和工作協調機構仍不健全,社區所轄改制企業移交工作不夠規范,如少數破產、改制企業移交本單位職工組織、戶籍、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關系時底子不清,情況不明,少數單位在將各項社會事務向社區移交時,不能提供必要的管理條件等等,給社區工作帶來較多難度。與此同時新的社會事務大量產生,而社會管理體制落后,使一些社會糾紛和社會矛盾不能及時解決。
2、一些領導對基層社會管理認識不到位,尚未引起足夠重視。有的認為社會管理事雜面廣,成績體現難;有的認為社會管理在政績考核中權重較低,干好干壞影響不大;有的認為社會管理耗時耗神,害怕被瑣事纏身;有的認為只要經濟發展了,社會管理工作就能迎刃而解,基層社會管理是基層干部的事,與己關系不大。
3、服務體系不夠健全,部分地方出現管理真空。目前,社區服務水平及質量仍無法滿足居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如社區居民普遍關心的公共安全問題、居住環境優化問題、文體活動組織問題等較多問題還沒有完全得到有效地解決。同時,現在的社區居委會難以發揮群眾自治組織的作用,實際上每日從事大量本來由政府職能部門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的事務性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管理粗放,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不健全,絕大部分問題在基層得不到有效解決,造成大量上訪和。
4、基層自治與居民參與不足。社區參與是社區自治的基礎,只有社區居民充分參與社區事務的決策、協商和處置,社區自治才有萌芽和發育成長的土壤。目前我市社區參與總體處于初級水平,社區居民在社區事務和管理服務上參與不足,積極性不高,沒有體現居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基層民主形式。
二、創新社會管理的思路
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最根本的一點,在于“打好基層、夯實基礎”。為此,必須針對烏海存在的突出問題,選準突破口,從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不斷增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筆者認為,要從5個方面著力:
1、轉變機制。由弱街道強社區過渡到撤街道建社區。街道辦事處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在單位制的社會管理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管理的復雜化,多元化,街道辦事處逐漸成為了區政府與社區的傳話筒,其具體管理職能弱化,且占據著人、財物等大部分基層社會管理資源。而最貼近居民的社區管理得不到應有重視和支持。因此,“撤街建區”不失為我國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可選路徑。
下放人、權、責,由二級政府、四級管理向三級政府、三級服務轉變。政府職能部門面向社區實現工作重心下移。一方面,加快構建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社會事務公共資源配置體制。另一方面,推動公共資源社會投入重心向下,重點扶持社區。并利用科技信息管理對社區服務做到網格化、精細化。
2、轉變觀念,加強認識。一調整“指揮棒”的內容。進一步把基層社會管理與服務納入政績考核內容,扭轉各級干部的政績觀,切實提高對社會管理特別是基層社會管理的重視程度。努力轉變各級干部特別是基層干部的工作重點,把及時了解掌握和化解基層社會管理中的問題作為核心工作來抓,把基層社會管理能力和效能作為領導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強群眾工作能力培訓和鍛煉,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社會管理能力。二強化“治未病”的思想,變應急管理為日常管理。轉變依靠強制力和威懾力保持社會穩定的傳統觀念,增強從“治未病”的思維和角度維持社會穩定的意識,改進與完善對容易引發社會糾紛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的管理辦法、體制機制,切實增強將社會矛盾主動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的能力。
3、加強社區功能,提高社區管理服務水平。
隨著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和職能轉變的加快,以及住房、醫療、養老、就業等各項改革的深入,社區承擔起越來越多的服務功能,服務居民的角色越來越重要、任務越來越繁重,因此,必須加快強化社區的各項服務功能,在社會救助、居住環境、文化娛樂、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區治安、權益保障等方面全方位發揮作用。在工作實踐中借鑒香港、新加坡等地社區自治經驗,探索設立政務、衛生、文化服務中心,剝離原有村(社區)承擔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逐步建立“兩級統籌發展、三級管理服務”的現代城市管理體制。要按照“強政府、大社會”的原則,將社區工作人員從繁雜的行政事務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主導居民服務。
4、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管理,共建和諧社區。樹立“多中心”思想,積極支持和培育基層社會管理力量。堅持城市社區自治和農村村民自治,同時大力培育、發展各種社會組織、中介組織,引導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管理。更多吸納企事業單位,參與社區管理,引導社會組織服務社會。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社區服務意識,更好地發揮黨員干部、社會骨干、志愿者參與社區建設積極性。
5、加大基層居民參與力度。居民參與是基層社會自治的重要基礎,是我國基礎社會管理創新的基本模式和發展方向,因此,要正確認識當前我國居民參與基層社會管理不足的現狀和原因,在政策制定、制度設計、行為觀念、社會文化、社區建設等方面采取積極措施,不斷擴大基層社會管理的居民參與度,實現參與數量和參與質量雙提升。
三、正確處理好幾個關系
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除了從體制、機制上大膽創新,不斷增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水平。還需要我們在工作實踐中,正確處理好幾個關系:
1、動態協調與源頭治理的關系
社會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因此,需要建立訴求表達機制、矛盾糾紛的滾動排查和預警機制、矛盾的調處機制、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使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不斷得到化解。另一方面,源頭治理是治本之舉。特別是要著力解決好民生、民主、民心問題。
2、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的關系
傳統的社會管理主要是針對現實社會,但是在數字化時代,由互聯網等新興媒體構成的虛擬社會越來越重要,它既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諸多方便,也給人類工作和生活秩序帶來了新的挑戰。特別是網上網下遙相呼應、互相放大,容易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要善于統籌現實和虛擬兩個方面。尤其要重視對虛擬社會的管理,真正做到趨利避害。
一、從“單位人”到“社區人”:完善與創新基層社會管理體系的現實背景
改革開放30余年來,我國社會結構的一大變化是大量社會成員由“單位人”轉變為“社區人”。大量社會成員身份的轉變,給我國基層社會管理帶來了諸多難題。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隨著單位制的解體,原有的單位組織管理網絡弱化,而我國社區發展明顯滯后,尚不足以承擔基層社會管理重任。一些基層的社會糾紛和社會矛盾由于不能及時解決或處理不當,影響了當地社會的安定團結。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要求社會管理體制的創新。面對日益復雜的現實情況,必須轉變基層的社會管理體制并加以完善。
二、從“管制”到“治理”:完善與創新基層社會管理體系的理論基礎
“管制”和“治理”是管理社會事務的兩種不同行為方式,二者在諸多方面存在著差異。
一是行為主體及權威來源不同,從一元到多元。傳統的“管制”強調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的絕對地位,管理行為的主體及權威的全部來源都只能是政府,呈現出典型的一元化特征。而“治理”雖也需要權威,但來源渠道不一定是政府,更強調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合作、政府與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機構與私人機構的合作、強制與自愿的合作,更多的是依靠合作網絡的權威,是一個多元參與的結構體系。
二是權力運行的向度不同,從自上而下到上下互動?!肮苤啤钡臋嗔\行方式總是自上而下,依靠政府的政治權威,通過強制的行政命令,對社會事務進行單一向度的管理。而“治理”則非常強調權力的上下互動,強調通過合作、協商、參與等方式實現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是一種建立在市場原則、公共利益和認同之上的合作,其權力運行的向度是多元的、雙向互動的。
三是社會參與程度的不同,從強調服從到鼓勵參與。政府“管制”因推崇權力的唯一性及絕對性,非常強調社會對其絕對服從,排斥社會參與,以便政府對社會控制及管理的順利實施,但也造成社會參與性及政府回應性的嚴重不足?!爸卫怼眲t強調合作網絡的構建,重視公民社會的培養,鼓勵多元參與,強調民眾通過社區、NGO、NPO等社會組織與政府對話,表達自身利益訴求,廣泛參與社會事務的管理。
四是管理方式的不同,從控制、規制、法制到服務、協調、回應。“管制”強調政府對社會的絕對控制,強調結構規制和行動規制,實行統一化管理,較少容忍差異性、多元化的存在?!爸卫怼斌w系則是一個多主體平等參與的對話網絡,以服務于各成員為宗旨,以成員的共同利益為追求目標,強調通過合約參與者的自律行為、互動性減少規制成本,增加公共事務的回應性。
從“管制”到“治理”,不僅是行為方式的轉變,更體現了價值理念的嬗變。通過治理的實現,政府對于基層社會事務將由直接管理、控制變為引導、協調多元參與。所以,治理是一個更契合現實的理念,是一種更能實現基層社會管理良性運行的行為方式。
三、從“依賴政府”到“發展社區”:完善與創新基層社會管理體系的路徑選擇
當前,我國正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也是社會矛盾集中凸顯期,要想在基層實現總書記提出的“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正、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就必須創新并完善我國城市基層社會管理體系,完成從“政府管制”到“社區治理”的重大轉變。
首先,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首要前提。一方面,政府必須厘清行政事務與社區自治事務、政府委托事務與社區自治事務的邊界,實現國家權力運作模式由“統制”、“管制”向治理、自治的轉變,實現由政府絕對主導向引導、疏導的轉變,實現由行政命令向協調、溝通的轉變,實現由直接提供服務向購買服務的轉變,實現由管理向服務的轉變,最終實現由“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務政府”的華麗轉身;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專注于指導和幫助社區成立社區組織,為社區提供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面的支持,幫助社區大力提高其自治能力,在資金投入、設施建設、人員配備等方面給予社區大力支持,確立社區在基層社會管理中的主體地位。要改變“管制”模式下,政府直接向社區提供公共產品的做法,變“服務生產者”為“服務購買者”,通過鼓勵、扶持一批NGO、NPO等社會組織,使之有能力承擔生產公共產品、提供公共服務的重任,促使政府實現從“全面干預社區”到“政策引導扶持”的職能轉變。
其次,要以多元參與為實現途徑。一方面,要激發和培育社區居民的公共精神和參與意識,強化社區居民的公民意識和身份認同,構建社區公共意識。要推動社區制度規范化、配套化建設,完善社區居委會及業主委員會的建設,暢通社區居民利益表達渠道,從軟件和硬件兩方面來推動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另一方面,要積極培育和發展NGO、NPO等社會組織,政府取消對其進入社區的政策,并從財政、稅收、準入登記等方面對其提供政策及資金上的支持,鼓勵其獲得在社區內開展活動的持續資源,規范相關社會組織行為,實現政府、社區、居民與社會組織的良性互動與良好合作。
再次,要以加大投入為實現保障。一是要加大人員方面的投入,加強專業人員培訓。政府要選派一部分具有社區管理及服務專業知識、掌握專業技能的人員進入社區,更要加強對現有社區服務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通過關于社區管理及服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社區管理及服務人才隊伍,努力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二是要加大資金方面的投入,將更多的財政資源投入基層社區。加大政府財政轉移支付能力,財政預算支出適當向社區傾斜,另外可以通過政策導向,引導企業、社會組織等對社區建設進行投入,實現社區建設資金來源的多元化。三是要加大物資方面的投入,加快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對原有的社區基礎設施加以修繕,并興建一批新的設施,如社區活動中心、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游樂健身設施等。
最后,要以社區發展為目標追求。一方面,通過轉變社區治理觀念,實現社區治理的善治模式;通過構建社區利益協調機制,完善多元社區治理主體;通過與時俱進的制度建設,為社區治理提供制度保障;通過完善責任監管,形成監督與約束機制。通過以上建設,實現社區自身的發展,增強其自治能力,使其真正成為基層社會管理的主體;另一方面,社區治理也并不是完全摒棄政府作用的自治,必須堅持發揮政府的引導、協調作用,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下,實現社區的發展,最終實現城市基層社會管理的有序進行。
“與其他辦案部門不同,社區檢察不觸及正向程序辦案,那么它設立的意義在哪里?在于通過逆向監督實現檢察職能由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預防。社區檢察的設立初衷便是將檢察職能在法治軌道上延伸。我們現在談的創新思維、科技引領也都是為了更好地輔佐檢察人員提升專業化能力和監督水平,將檢察職能長效發揮。”
在10月26日召開的上海市社區檢察部門“依托檢察職能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專項工作交流會上,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社區檢察指導處談劍秋處長對社區檢察的釋義簡明有力。
2010年6月,上海檢察機關開始探索派駐社區檢察工作,把法律監督的觸角延伸到了基層。社區檢察室是基層檢察機關向街道、鄉鎮派駐的,在社區群眾身邊的檢察機構。目前,上海全市已設立45家社區檢察室,建立了由處、科、室三級機構組成的獨立條線,也成為全國唯一一家有完整派駐基層檢察部門機構序列建制的省級單位。并基本實現對全市公安派出所和街鎮司法所監督的全覆蓋,既監督派出所受理、立案等刑事執法活動,也監督監外執行。
當然,構成社區檢察重要職能的還包括――基層職務犯罪社會化預防,以及依托檢察職能,參與社會治理。社會治理的主要責任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其主要職責應當是通過發揮檢察權對行政執法權的監督制約作用,更好地實現社會治理體制的良性運作,進而參與并推動社會治理創新。因此,社區檢察部門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中的職能定位,便主要集中在檢察監督職能上。
“我們推進這項工作,要聚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利用社區檢察室扎根基層的優勢,著力發現問題,依托檢察職能,積極開展前端治理和后端整治,立足監督定位,促進相關機構職能履行,加強法律服務,引導矛盾化解?!闭f這話時,談劍秋的眼神透出堅定?!爱斎唬覀兂袚诉@份職責,開展了這項工作,就要與時代并行,不斷探索創新,積極提升我們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其實,在基層設立社區檢察室,本身就是檢察機關檢力下沉,延伸觸角,依托檢察職能推動基層治理法治化的創新舉措和有效手段。檢察機關通過執法辦案,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解決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中的紛爭矛盾,懲罰犯罪,引導其他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規范守法,就是檢察機關直接參與社會治理的過程。
在年初的條線會和專項工作會上,市院社區檢察指導處就對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做了新形勢下的重點部署,提出了“適應改革發展,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內部聯動,形成檢察工作整體優勢;把握監督定位,有效參與社會治理;著眼法治化建設,積極建言獻策”的工作要求,各區社區檢察科也結合檢察建議回訪監督或自選主題開展了專項工作。
10月26日,全市社區檢察部門的負責人再次共聚一堂,交流探討社區檢察部門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切入點和方式方法,如何更好地發揮聯動融合作用,在社會治理工作中真正有所作為,并展現更大成效。
融入基層,延伸法律監督的觸角
社區檢察工作的“社區屬性”,不僅僅指檢察室設在社區,或者能為地區老百姓提供多少法律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應該是主動融入社區建設,在靈活變通的專項工作中,體現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觸角價值,發揮“監督觸角”的作用。
這些年來,全市社區檢察部門逐漸熟悉了街鎮治理模式,檢察室除了面向所在地街鎮,更主動輻射區域內其他對應街鎮。和各鄉鎮“穩定辦”、“綜治辦”、街道“平安辦”等機構建立工作聯系,宣傳社區檢察面向社區開展法律監督、保障法律一體實施的工作職能,及時掌握社區治理狀況。并且,在街鎮綜治中心、網格中心等窗口,公開設置社區檢察職能介紹和聯系方式的公告牌,通過窗口指引妥善處理和檢察職能相關的涉法涉訴問題,及時發現法律監督線索。
“咦,奉城鎮這幾年好幾個村書記都‘出事’了……”通過橫、縱比對各種數據材料,奉賢區院社區檢察科的檢察官們發現,位處該區的奉城鎮從2012年以來,50個村居就有5個村書記發生職務犯罪,都是通過手中權力為他人謀利,收受賄賂。犯罪領域也集中在村級工程建設領域,比如協助政府管理村莊改造、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等過程。
結合社區檢察室近年來法制宣傳進村居活動的開展情況,檢察官們了解到奉城鎮的基層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在對村干部的監督、教育和管理方面非常薄弱,大量村干部本身缺乏法制觀念和廉潔意識,存在“你拿我也拿”、“不拿白不拿”的效仿心態,導致村干部腐敗問題接連發生,甚至同一個村的多名干部相繼發生問題。
經過研判,奉賢區院社區檢察科鎖定了村官職務犯罪的專項治理主題,并立即聯合本院反貪、案管、公訴部門,通過網上辦案軟件查找歷年案件,借閱卷宗材料,向案件承辦人詢問了解具體情況,分析查找專項檢察的工作切入點。最終形成了有效的村級工程建設領域村官職務犯罪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同時與奉城鎮紀委聯合開展專項檢察,并陸續走訪當地黨委、政府、案發單位等,從權力配置、權力監督、財務管理等方面分析案發原因,逐一找出管理癥結,提出基層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建章立制,堵漏防患,并對必要的回訪也做了安排。
不僅如此,促進轄區綜合治理,要從社區、村鎮、基層、老百姓身邊最常發生的問題入手?;趶臋z察建議回訪監督中提煉出社會治理工作項目的經驗,奉賢社區檢察科強化了這項認知,主動加強了和街道各相關部門的聯系,從派出所刑事執法監督、社區矯正監督,以及行政案件申請監督、受理等多種渠道,探尋其中常見、多發、影響地區老百姓生活和社會治安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并于今年,結合區域刑事案件,延伸開展了跨境賭博衍生社會問題、電瓶車盜竊防范等多個社會治理專項?!拔覀兊闹鲃油卣咕拖胧股鐓^檢察工作變得更富有生命力,并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找到支撐點,充分體現社區檢察的‘社會屬性’?!狈钯t區院社區檢察科科長向記者介紹。
無獨有偶。松江區院結合地區實際選擇轄區工業園區的大型企業作為調研對象,會同街鎮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園區及企業周邊的綜合治理工作,在專項工作的選擇上也突出了貼近重點工作和現實需求。
近年來,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中心城區制造業溢出,松江制造業規模不斷壯大,在大量外來人口導入的同時,社會管理和治安問題也日益凸顯。全區每年發生的刑事案件中,外來人口犯罪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其中發生在大型企業廠區及周邊生活區的案件占據相當大的比例。
其中,世界最大的筆記本電腦生產商、長期位列上海市出口創匯榜前列的達豐(上海)電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豐公司”),更是長期受到刑事案件高發的困擾。坐落于松江出口工業區內的達豐公司,廠區和生活區占地達100萬平方米,現有員工約4萬人(高峰期時有近8萬人),月入職、離職人員達兩千人。據統計,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在達豐公司廠區及生活區范圍內,公安機關接到報警逾4500件。雖然治安情況有逐年好轉的趨勢,但像達豐公司這樣的大型企業仍然是松江區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高發地,在松江工業區中也具有代表性。
針對這一區域特點,松江區院社區檢察科將開展綜合治理的重點聚焦于轄區大型企業,選取案件多發的典型企業,從分析案發原因、查找防控短板和制定針對性治理措施入手,探索社會力量和廠方合力推動廠區綜合治理。尤其對達豐公司這樣的松江出口工業區龍頭企業,推動落實好“廠區+社區”綜合治理工作,對帶動區內其他大型企業完善綜合治理有很大的借鑒作用,對促進區域社會治理也有積極意義。
松江社區檢察科以推進達豐公司綜合治理工作為重點,根據前期與相關職能部門達成的共識,發揮檢察、法院、公安、司法、街鎮和工業區綜治部門等各自的職能優勢,在預防犯罪法制宣傳、勞務市場招聘監管、企業周邊環境綜治等多方面入手,推進“廠區+社區”綜合治理模式,多管齊下營造企業發展和地區平安的良好社會環境,受到轄區內企業一致點贊。
無縫對接,源自內部聯動
從公安派出所刑事執法活動監督和監外執行監督中發現社會管理問題,是社區檢察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和有效思路。通過加強和區院各部門特別是刑事檢察部門的工作溝通,亦可了解到一段時期內區域發案特點和社會治理盲點、難點,并從區域內有影響、有典型意義的案(事)件中捕捉線索,由點及面挖掘優化基層社會治理的價值點。
2016年1月31日,閔行區臨滄路某碼頭發生了一起事故,犯罪嫌疑人張某無證駕駛大型自卸貨車運載建筑黃沙,在倒車時與行人廖某相撞致其當場死亡。區院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張某工作至今從未取得過駕照,所駕駛的貨車系拆車場買來的報廢車輛,經過鑒定,該車制動、轉向、燈光信號均不合格,張某供稱碼頭老板在明知其無證的情況下仍雇傭其工作了近三年。
由于閔行區毗鄰黃浦江,水域面積較大,區內沿江碼頭較多。對于本案反映出的問題,閔行區院的檢察干警第一時間聯想到,類似情況也可能存在于其他碼頭,如果碼頭內無證駕駛情況不少,車輛又得不到及時監管,將對本碼頭安全生產埋下系列隱患……沒有猶疑,閔行區院社區檢察科立即派員與轄區內有沿江碼頭的街鎮溝通,聯合對碼頭進行抽樣走訪調查。經排摸發現,閔行轄區內共有39個碼頭,其中16個為私人承包碼頭,上述刑事案件中反映出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于這些私人承包的碼頭內。
檢察干警兵分兩路,一邊前往事發地深入調研,另一邊將“私人承包碼頭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第一時間匯報給區院分管檢察長和市院業務處。“碼頭堆場內無證駕駛車輛監管問題”專項綜合治理方案也在市院業務處的指導下出爐。很快,轄區內碼頭數量最多的吳涇檢察室被點名負責開展各碼頭的實地調查、找出問題癥結,有針對性地開展綜治工作。
為確定監管責任歸屬,干警們先后走訪了市政建設養護公司(涉案碼頭的出租方)、安檢所、交通委及航務所。通過梳理法條,最終確認了區航務所對碼頭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負有安全監管職責。
之后,閔行社區檢察科立即召開工作現場會,聯合碼頭、區航務所等單位,通報專項檢察情況,以案論法,制發《檢察建議書》以促使相關責任單位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責任,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依托與本院辦案部門的信息聯動、案件篩查機制發現類案問題,閔行區院社區檢察科還開展了法制宣傳進村居、規范社區服刑人員納管宣告、公安派出所受案立案等專項檢察活動。
不得不說,以問題為導向,利用好立足社區的優勢,單獨或會同辦案部門開展社會治理工作,既凸顯了“社區檢察”的檢察特性,又能體現“社區檢察”對檢察辦案工作的延伸,努力實現“打一案,防一片”,成效顯著。
檢察+科技:
法治思維糅合創新思維
不同于以往“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運作模式,社會治理將法治放到了更為重要的位置上。
[關鍵詞]社會保障 社區人員 行為失范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2)08-0015-02
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問題頻出,在電腦上打開百度搜索網站,輸入“人情?;蜿P系?!?,相關的搜索結果都有十幾萬條,可見問題之普遍,受關注程度之高。而另一問題“保障房搖號作弊”也同樣被熱議和關注。基于這些問題,同樣受到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關注,各地均紛紛出臺各類措施以此打擊和防止類似的保障失允現象。分析各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出臺的打擊和防止社會保障系統中失允現象的相關規定及各類突擊式的核查行動,總結其共性有:1.加大申請人資格審查。2.加強程序監督。3.加重對申請人不端行為的懲罰力度。4.追究機構經辦人的失范責任。根據上述幾種措施,按照正常邏輯,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問題情況的發生,但拋開申請人利益相關聯的前三條辦法,從第四條對經辦人失范行為角度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基層工作人員在日常工作的過程中如此頻繁地出現行為失范的現象呢?
一、事權責任與個人回報的不對等
從內因分析,就我國各地的社區工作者的用人狀況來看,大多地區的社區工作者的個人薪酬待遇均處較低水平,以上海市楊浦區為例:《2010年上海市楊浦區公開招聘部分社會工作者公告》[1]中,有關社區工作者的個人待遇部分,原文如下:
第四條、錄用及待遇
1.錄用人員實行人才派遣。與人才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
2.錄用人員收入標準:約2500元/月(稅前)。年終根據考核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獎金。
按照該《招聘公告》入職后的社區工作者,每月稅前收入構成為2500元/月+年終獎。而當地的消費水平則是,上海市楊浦區的租房均價為:一房一廳1600元/月。[2]按照收入對比當地的消費水平,楊浦區的社會工作者在入職后,能夠操持好個人生活已經相當難得,當他面對少數不端低保申請人所帶來的事權利益,怎么會不動心呢?按照亞當·斯密的“理性人”假設學說,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利己的。也可以說,每一個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所采取的經濟行為都是力圖以自己的最小經濟代價去獲得自己的最大經濟利益。當基層社區工作者發現自己承擔工作責任與物質回報不成正比的時候,其利用手中事權換取一定經濟利益就變成了可能。
二、用人機制不健全使其隨波逐流
從《2010年上海市楊浦區公開招聘部分社會工作者公告》[1]的另外一個角度看,用人機制的不健全也是造成基層社區人員行為失范的主要因素,如《招聘公告》中“錄用人員實行人才派遣。與人才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各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和考核?!焙唵握{研多省的社會工作者的用人辦法,一般大多數城鎮的用人辦法均是采用約期為一到兩年一簽的“合同制”方式,合同到期后,要么選擇解聘要么再次續簽,只有少數地方會在合同期滿,根據考核表現落實“行政事業編制”。根據梅約的“社會人”假設理論分析,影響人生產積極性的因素,除物質外,還有社會、心理因素;[3]當“合同制”的社會工作者的自我社會定位,僅僅是一個有今天沒明天、毫無奔頭的打工者時,在失去職業穩定性與職業上升空間之后,在其日常工作中,職業操守的自我約束力將明顯下降。
三、監督機制缺失致使其有機可乘
就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內現有的監督機制而言,光是憑借公共組織內部的自我約束、自我平衡,是遠遠不夠的,雖然這種內部監督體系帶有較強的時效性、權威性,但應用在基層社區工作中,面對繁復、海量的日常事務,內部監督更明顯體現在應急式的、隨即式的檢查。就長效來講,在缺少立法的前提下,公民參與和輿論監督是目前最需要加強的兩個方面。所謂“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任何基層社區工作者,都無法逆轉和回避,其所在社區民眾對于其工作效率、態度、操守的評價,雖然公民參與和輿論監督在權威性、時效性上遠遠低于公共組織的內部監督,但公民參與和輿論監督在廣泛性、全面性等方面都擁有巨大優勢。
四、懲處力度弱造成機會成本過低
近期安徽省有這樣一則新聞:“碭山縣日前開展了為期四個月的城鄉低保清理規范工作,堅決清理‘人情?!P系保’,對違規違紀人員進行嚴肅查處。截至目前,該縣已有1名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鎮長受到通報批評,1名民政辦主任和1名村委會主任受到黨政紀處分,1名低保員被解聘?!盵4]該文中,其他參與人的處理結果姑且不論,單從低保員解聘了事的結果看,明顯對其失范行為的懲處過輕。雖然,在普通雇傭行為中,因工作失誤提前解除被雇傭者的勞動合同,是對于普通員工工作失誤的最大懲罰,但基于社會保障工作特殊性,基層工作者一旦出現失范行為,其社會影響和行為后果將遠遠超出其他行業普通工作失誤。雖然上述新聞,因具體情況未詳細描述,而存在實際情況或許并不嚴重的可能,但就全國范圍來看,因基層社會工作者行為失范而造成國家損失后,在追究其職務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之外,理應還要追償其行為失范給國家帶來的經濟損失,甚至加倍補償。
五、技術條件簡陋使檢查成本過高
從另外一個角度解讀安徽省碭山縣的新聞,為什么僅僅是開展為期“四個月”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為什么不能天天開展,日日檢查?這樣的階段性檢查,豈不是造成基層行為失范人員“風緊收手,風松伸手”?就其根本,還是因為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缺少基本的技術支撐,沒有一套可以實時檢測基層社會工作者工作結果是否規范的系統?!拔覈纳鐣U象w系下,除了部分剛性要求之外,很多準入條件都存在模糊兩可的情況,因為缺少如“個人信用體系”這樣的對個人消費、納稅、財產情況詳細記錄的有力工具,才使得隱匿個人財產狀況成為可能?!盵5]同時也正是缺少這樣的技術條件和檢測工具,才無法對基層社會工作者的工作結果做到實時評測,對發現基層社會工作者的失范行為造成技術性困難。
六、內外雙治才能標本兼顧
目前,對于社會保障工作基層出現的不和諧問題,我國各地方城鎮政府雖然已經認識到其問題的嚴重性,但從治理手段和治理途徑來看,大多數還僅僅是處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應急式階段。在缺少社會保障全國性立法的前提下,地方性法律、法規就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在“法有明文”的情況下,讓基層社會保障工作透明再透明,讓公民參與再參與,才能使監督機制、輿論機制、公民參與機制不流于形式。只有在全社會對于社區基層人員失范行為零容忍、零原諒的基礎之上,才能對不端行為起到威懾作用,才能把失范行為扼殺在萌芽之中。這樣肅清外部環境的辦法,也僅僅是治理基層社會保障工作者失范行為的第一步。
按照我國學者宋培林關于“文化人”的假設學說,“人不僅具有物質性、社會性、自我實現性,而且具有道德性,價值傾向性,人是物質性與道德性的統一體。人們在追求物質需要的同時,能夠承擔對組織的道德義務和社會責任,并且能夠以道德自律的方式進行自我管理。”[6]因此在社區基層工作者的日常管理中,滿足其一定的物質生活需要和社會角色需要,是治理其失范行為內因產生的根本途徑。只有改善基層社會工作者薪酬條件,完善基層社會保障工作的用人機制,才能拉升其自我定位,發揮其文化人本性。
七、結論
任何一種制度都離不開其基層執行人員,作為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基礎操作人——社會工作者,他們的公共倫理水準決定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的成敗。基層社會工作者行為失范問題,凸顯了我們現有社會保障體系內部管理設計的缺失。在彌補制度缺失的時候,只有通過外部環境施壓與內部條件釋放的雙重治理手段,才能達到長效、和諧、根本的治理目的。
【參考文獻】
[1].
[2]http://.
[3]徐碧琳,陳穎.組織行為與非正式組織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6,P133.
[4]安徽日報.201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