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7:41:2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群眾法律意識淡薄,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1.近年來我縣在群眾普法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有哪些
結合我局工作實際,主要存在以下難點:一是客觀方面,我縣地廣人稀,農村人口占多數且多數鄉鎮地處偏僻,開展普法工作任重道遠但也稍顯力不從心,加之大多數農牧民群眾和監管對象文化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開展普法工作有一定難度。二是主觀方面,就我局而言,大多數執法人員藏語基礎薄弱,語言溝通不暢是開展普法工作的較大障礙。
結合我縣實際,縣食藥監局對我縣農牧區普法工作的重點有以下建議:著力著眼于普及與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由相關單位組織牽頭開展農牧民群眾法律法規知識培訓,選派村民代表到縣城集中培訓。
2.近年來執法人員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哪些
一是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在執法普法的過程中,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淡薄,會造成執法難度居高不下。由于我縣地處偏遠,農牧民群眾占人口比重較大,人口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行政機關在執法普法過程中還是存在一定的阻力,個別行政相對人法律意識還不夠強,不知道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不法商家存僥幸心理。二是執法普法人員的自身學習還不夠,對依法行政認識不足。執法普法隊伍能力水平參差不齊,對法律規章的掌握的還不夠細。三是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落實還不到位。當前行政執法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執法工作監督力度還亟待加強。四是部分違法違規經營商家法治意識淡薄,誠信度還不夠高,不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開展監管工作,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縣食品藥品市場經營秩序。二是開展普法宣傳工作時,群眾積極性不是很高。
3.近年來我縣農牧民群眾違法行為中所占比重較大的有哪些
就我縣食品藥品市場來說,大部分農牧民群眾是消費者,但是也存在農牧民監管相對人因文化水平有限、經營水平不高銷售過期食品、飲品等行為,但違法行為所占比重相對較小。
4.通過對農牧民群體法治意識及行為的分析,結合工作實際,梳理近期農牧民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主要有哪些
我縣社會經濟要持續健康發展,當務之急就是要大力優化法制環境,加快依法治縣的進程。廣大農牧民的法律觀念如何,直接關系到我國依法治國、我州依法治州、依法治縣的進程,為此加強農牧民群眾法制選宣傳教育意義重大。我局認為農牧民群眾急需掌握的法律知識應是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應是能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穩定和諧發展的法律知識。
建設現代的法治國家,不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當做根基,那所謂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便成為了一句空洞的口號,真正法治社會的建設便成為無本之木,無水之源,是無法成為現實的,至多成為夢中的桃花源和烏托邦。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從改革開放之后,我國在社會中開展的廣泛的普法活動,這些活動紛紛取得了成功,也取得一定的效果,它使人民群眾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識,對如何依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等有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開始有了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覺悟,人們的法制觀念初步形成。但是這對于建設現代法治國家,又似乎是杯水車薪。這種不能滿足需要使得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仍是一個具有時代意義的課題。
對于如何培養和普及中國公民的法律意識,筆者有如下幾點想法:
1、強化憲法觀念是培養公民法律意識的基礎。培養全民的法律意識,首先應當強化公民的憲法觀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其它法律的“母法”。因此,我們要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強調強化憲法觀念、樹立憲法的絕對權威、提高全體公民維護憲法尊嚴和保證憲法實施的自覺性。因此,強化憲法觀念應是培養高公民法律意識的基礎。
2、提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核心。
國家機關是實施國家各項權力的機關。這就是說,國家權力說到底是這些機關依法行使的職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高低就直接影響著國家權力行使的正確程度。因此,這就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僅要熟練地了解與其自身職責有關的法律知識,有堅定的法律信念,同時必須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
正因為國家機關是國家權力的代表,因而國家機關也就成為國家法律的象征。公民法制觀念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所產生的榜樣力量。因此,提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是其他公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條件。
3、深入開展法制宣傳,加強媒體運用
以我國現階段的情況為基準,公民廣泛掌握法律常識,增強法制觀念和擁有正確的法律觀點是需要依靠廣泛而深入的宣傳來完成的。要堅定的實施普法活動,不斷將法律意識灌輸給人民群眾,將最新,最基本,最平易近人的法律常識帶給人民群眾。不斷改善法制宣傳的方式和內容,用親和力抹除法律的過分威嚴和疏離感,讓人民深刻感受,法律就在生活之中,法律無處不在,從而使公民的法律意識在耳濡目染中逐漸成形。
在現代社會中,輿論和媒體是一種大眾化而具有相當廣泛性的宣傳方式,我們要加強對輿論的引導和對媒體的運用。無論是紙質媒體或者電視媒體,都能對人們產生迅速而廣泛的影響,只要我們善加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涵蓋不同文化和經濟層次,不同地區,不同領域的人參與到法律生活中,幫助其形成正確的法律觀點和判斷,了解法律,懂得法律和運用法律,形成強大的輿論和氛圍,使法律意識深入人心。
4、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律素質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長遠方針。大、中、小學校的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從培養新一代接班人的高度出發,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既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也是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切實保障。
5、開展法律研究,培養法律人才。法律研究是培養健全法律意識的重要條件,在當今社會中,還有很多領域沒有完善的法律去監督,法律本身也還有很多未知的領域,在社會的不斷發展中,法律也應該隨之進步,而法律進步的一大推動就是法律的研究工作的不斷深入。在不斷的法律實踐中,不斷有新的問題被提出,也不斷有新的經驗,新思想需要被總結和推廣,而不論是對新問題的解答和新經驗新思想的總結,都需要法律工作者對其研究和探討。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法律意識的普及工作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正如經濟上有讓一部分人先富,然后先富帶動后富,在法律意識的普及工作中,我們同樣可以采用此種方法。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質,培養法律人才,由他們逐級下推,逐漸完成法律的宣傳和法律意識的普及。因此,培養法律人才是我國正在進行也需要一直堅持下去的工作。無論是司法制度的改革,還是對法律職業人的高要求,都是基于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渴望,雖然有急功近利之嫌,但其初衷是值得堅持的。
人民的意識隨著物質生活的改變產生不斷的變更,社會生活中的各種變化和各種意識思想制約和影響著人們法律意識。而在我國現階段,又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人們的法律意識便顯得復雜許多,但這就更需要我們從實踐出發,不斷探索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普及之路,深入到各個階層,各個領域,各種群體之中,傾聽他們的聲音,收集各方意見,走群眾路線,從群眾中來,再通過事后的分析,總結,歸納和概括,去粗取精,辨偽存真,棄其糟粕,取其精華,將其中有用的主張看法收納推廣,運用多種手段,用更加具有親和力的方式,到群眾中去,不斷推進公民法律意識的進步,而在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大背景下,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指日可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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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法制建設的現狀
農村一直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落后領域,相應的法制建設相較于其他地區也較為落后,農村法制建設的問題主要體現在農村法制宣傳、農民法律意識、農民文化素質和農民對法律公正性的信任上,其中法制宣傳在農村的缺失是導致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主觀原因,農民的文化素質低下是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客觀因素,而農民對法律公正性的不信任則是農村法制建設不完善的社會法制環境因素,在這些負面因素的影響下,農村的法制建設在改革開放以后也有發展,但是遠遠沒有達到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要求。
二、我國農村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與農村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國的依法制國活動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但是在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中,相關的法律體系卻一直處在缺失的狀態下,農村法制建設活動中法律體系的缺失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整體法律體系的缺失,農村法律體系的不完善,導致了農村法制建設活動得不到整體性的規范,執法部門沒有總體的指導方針進行執法工作。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規內部的問題,鮮見的幾部關于農村法制建設的法律在實施細則和具體的處置措施上存在著較大的漏洞。
(二)農民的文化素質普遍不高
法制建設是人民群眾素質達到一定程度才能進行的,所以社會制度才會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向法制社會衍變發展,社會制度衍變活動與人民群眾民主法制意識的覺醒是同步的。所以農民的文化素質低下,會嚴重的影響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貫徹實施,這一現象并不是自發的,而是教育資源在城市和農村之間分布不均勻導致的,據統計,擁有總人口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在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市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已經達到了99%,農村擁有全國文盲的94%而且正在以每年200萬人的速度增長,農民素質的低下已經嚴重的阻礙了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三)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
在農村地區法制宣傳的不完善,直接導致了農民的法律意識淡薄,農民對法律內容的認識不夠明確,對法律武器的運用方式不夠明確,嚴重的影響了法律在農村地區的權威和貫徹實施,從農村的犯罪活動頻發這一現象就可以看出,法律在農村地區的約束力并不理想。
三、加強我國農村法制建設的對策
(一)加快和完善農村法制建設
我國是一個法制社會,在農村的法制化進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所以當前農村的法制建設亟待解決的就是法制體系的構建問題,不能否認這是一個系統長期的工作,法律編撰人員要深入到農村法制建設的一線去,觀察法律在農村生活實際中的狀態,了解農村法制建設矛盾尖銳的癥結所在,結合當前我國法制建設活動的實際,構建完善的農村法制體系,推動農村的法制化建設向前發展。
(二)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與“依法制國”一樣,“科教興國”也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所以在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中,要重視教育的作用,認識到提高廣大農民的基本素質,是農村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礎和關鍵,只有在教育資源上強化向農村地區的傾斜,加大對農村教育機構的扶持,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進而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等基本素質,為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奠定堅實、深遠的基礎。
(三)加強農村法制宣傳,做好農村普法教育
法制宣傳是我國普法教育的基本手段,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主要手段,當前農村普遍存在的法律意識淡薄問題,只有通過這一手段才能有效將這一問題解決,所以相關主管機構要在農村地區加強法制宣傳,做好普法教育工作,讓農民對法律有起碼的理性認識,在生產生活中有對法律的敬畏心理,農村的法制建設活動就能夠更加方便的深入的進行。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場調節作用日益彰顯。勞動力市場調節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鎮化轉移速度不斷提高。與此相反,傳統市場體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鄉隔離模式下的許多制度扔阻礙這農村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農民是合法權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護。由于歷史級制度為得到根本改進,有些地區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差距顯著。農民是我國重要的組成部分,更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農民只有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現實生活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農民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我過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關系到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筆者與小組成員深入調研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據了解,新農村建設后農民越來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為了了解安義石鼻鎮居民的法律意識特進行此次關于農民法律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以調研問卷形式為主,非結構式訪問的方式為輔,在發出的100分問卷中,回收率為76 % ,其中有效率為 65% ,其中年齡分布比較平衡。于此可見,此次調研的結果真實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
隨著各界堅持不懈地開展普法工作以及媒體對以案說法的報道越來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維權意識開始加強,農民也越來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情在處理問題是在某種程度上占了極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識欠缺,對法律的認識程度不足。小組在安義石鼻鎮調研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第三,權利意識淡薄。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深深的影響著一群人。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
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
第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礎知識薄弱成為制約市民法律素質提高的瓶頸。當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規數量明顯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對內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規僅在10種以下,對不同類別的法律法規認知水平不均衡且帶有明顯的選擇性。法律認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響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數居民認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維權意識比較強烈的情況下,法律知識的缺乏可能會導致一些不理智行為。
二、農民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研過程中,發現現在安義縣石鼻鎮在接受調研的人群中學歷在高中以上的 僅為23.85% ,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第二,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第四,當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徑很少,當地居民的遇到問題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夠找那些途徑以獲得幫助,他們(他別是年齡較大的人)遇到問題解決不了的話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決方案
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思想觀念或多或少發生了一些改變,但這遠遠不足。要想把我國建設成一個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法治國家必須轉變農民的思想,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讓他們做一個現代農民。小組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積極探索農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關鍵我國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全社會的法律宣傳教育,目的在于讓全體社會成員獲得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情感,確立法律信仰,這種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農村地區所取得成效低于預期值。因此,首先要從發展的視角搞清楚現階段農民對法律的需求,這樣才能避免形式主義普法,提高農民學習法律的熱情和自主性,同時要加大投入,突破陳舊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將普法的重點放到現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傳上來,提高農民對法律的深層認識。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強法制建設進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要使農民都進行有效的社會參與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必須有完善規范的法律體系。政府應對村委會工作制度進行法制改革,保證村委會有效快速的進行基層工作,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管理自己的事務。
此外,對于農村留守的老人孩子應采取一些針對的方式。
關鍵詞:民族 地區 消防 法治
一、消防工作法律特征
(一)主動性
消防工作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消防工作,對維護社會經濟發展大局有決定性作用,《消防法》中規定了“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社會單位、全體公民應當履行的消防工作職責,為了構筑良好的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每一個人都應當依法定職責積極自覺地采取行動,主動地而不是被動地開展消防工作。消防執法行為更多的需要提前介入,主動作為,更多的是作為一種事前性的救濟行為,這是消防執法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
(二)廣泛性
消防執法工作是指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火災預防工作過程中實施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事關每一個人,無論是消防監督檢查,還是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所涉及的內容非常廣泛,從而也就決定了消防執法內容的廣泛性。隨著消防工作逐步發展,更多的事項將納入消防監管范疇,消防執法所涉及的內容也將更加廣泛。
(三)強制性
消防執法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照法定職權,實施、適用消防行政法律規范的行為,必然具有國家意志的拘束力和法律規范的執行力,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在消防執法過程中,如果當事人違反消防行政法律規范或不履行消防行政法律規范中所規定的義務時,就會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以達到維護消防安全的目的。
二、少數民族地區消防法治進程存在困難
隨著中央新疆工作會議的勝利召開,新一輪促進新疆穩定與發展的決策部署逐步落實,新疆經濟社會高速發展,但是,由于歷史沿革和少數民族聚居等客觀因素,新疆消防工作法治化進程仍然面臨諸多困難。
(一)法律體系不完善
近年來隨著新《消防法》、《新疆消防條例》等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新疆消防法律體系正逐步建立完善,加之消防工作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關注,越來越多的法律專家將學術研究重點放到消防法治研究,為消防工作立法提供了可靠理論依據,也為日常消防執法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據,但是,我國作為典型的“大陸法系”國家,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立法落后于社會實際需求的現狀,特別是新疆作為社會經濟相對落后的西部地區,少數民族聚居,消防工作法治進程時間較短,所以消防法律體系還不完善,缺少配套的地方消防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這些法律制度體系上存在的缺陷,已逐步成為制約新疆消防工作發展的瓶頸。
(二)消防法律意識淡薄
法律意識是指其關于法律的心理、知識、觀念和思想的總和,體現其對法律現象的認知與評價。隨著社會經濟的日益發展,新疆部分群眾法律意識沒有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顯著增強。特別是南疆部分地區,大多數人的法律意識相對淡薄,主要表現于對權力的崇拜、權利義務的模糊、主體意識的淡漠和法律知識的缺乏等。當自身權利被侵害時,要么渾然不知;要么屈從于權威,忍氣吞聲;要么置法律規定而不顧。正是由于部分民族同志文化水平落后,法治意識淡薄,普通的消防執法矛盾經常引起社會不滿,進而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法律執行力下降,直接影響到法律的權威性。雖然消防宣傳力度正逐年加大,但是,宣傳重點偏重于防火滅火常識和火場逃生自救知識,消防法律權利義務的宣傳往往相對薄弱,所以對少數民族群眾進行切實有效的消防法治宣傳刻不容緩。
(三)消防法治化物質基礎薄弱
新疆作為典型的少數民族聚集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落后,地區發展不平衡,特別是南疆地區,消防業務經費極其有限,消防執法裝備配備嚴重不足,同時缺乏必要的管理、維護、使用人才,消防裝備完好率、使用率偏低,導致現有的消防監督檢查、建設工程驗收、火災調查等執法技術裝備在消防執法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有限,無法保證消防執法依據、數據、證據的科學、準確和有效,消防執法行為往往帶有隨意性,無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對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嚴重制約消防法治工作進展。
三、消防法治進程方向
(一)消防法治民主化
集中民智、反映民情,是任何一項法律法規所追求的基本目標,因此,法治進程中的民主化,是保證法律權威和公眾利益的關鍵。也是法治工作法治的主要方向,近年來,新疆公安消防部隊采取多種途徑,廣開言路,聘請廉政監督員,廣泛征求各族人民群眾對消防法治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積極回應新形勢下對消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在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過程中,廣泛征集各社會階層的修訂意見和意見,有針對性的深入到全疆開展實地調研,積極主動的邀請社會公眾和特定部門更加廣泛和直接地參與消防行政法規的修訂過程,積極探索消防法治民主化進程,為消防法治發展探明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