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精選范文 非遺文化政策范文

        非遺文化政策精選(五篇)

        發布時間:2023-10-09 17:41:09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非遺文化政策,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非遺文化政策

        篇1

        關鍵詞:非物質遺產 產業化 政策規制

        項目資助:2011年度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立項項目ZJ11FY009《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政策規制研究:以平湖鈸子書為例》

        近幾年來,我國一些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得到了快速推進。非遺的產業化發展模式,對于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影響力、增加非遺保護和傳承的資金支持力度、促進非遺的保護、傳承和創新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與此同時,非遺產業化進程中過度開發利用及其對文化內涵的曲解與誤讀等問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了消極的影響。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政策規制是當前亟需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現狀

        近幾年來,伴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工作在政府相關政策議題中的凸顯、各級輿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保護工作的持續追蹤。全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關注度急劇提升。在政策性發展要素及保障措施供給持續升溫的背景下,一批社會資本也開始逐步涉足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工作。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文化內容或文化要素、依托非遺的品牌張力,開發非物質遺產旅游及關聯文化產品生產、營銷等產業,甚至以此為基礎構建延伸的大文化產業園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在經歷了自發性個案嘗試后迅速被推開,非遺產業化經歷了從小到大的快速的發展過程。筆者在浙江走訪非物資文化遺產基地12個,其中有2個已經形成既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化發展格局,4個有產業化運行的項目并已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拉動效益。

        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呈現出以下主要特征。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呈現出復合產業化的發展態勢。非遺產業化已經不單是游客參觀、體驗等活動的組織開發,轉而形成融合非遺文化考察、購物、休閑旅游等內容的復合型產業形態。個別區域文化與經濟發達的地區甚至延伸出非遺特色藝術產品制造與營銷、非遺特色文化標識、文化符號授權經營、非遺特色會展等特色產業門類,構建了從產品制造、產品營銷到最終價值兌現的產業鏈。從產業利潤構成而言,非遺直接產業貢獻率占產業增加值的二成,而旅游、購物等關聯產業占整體貢獻率的八成。二是非遺產業化運營資本構成相對復合化。當前,在非遺保護與產業開發中,既有政府性資金的投入、也有民營資本的加入,甚至也有個人資金以承包等形式加入非遺產業的開發。這里面存在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一方面是非遺作為具有獨特文化傳承、不可復制的文化內容,具備構建獨立競爭力和差異化競爭力格局的直接支撐,具有極強的產業吸引力。同時非遺大多于區域乃至村落存在著交叉盤纏的關系,甚至個別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分布在某一宗族中,為個人資本介入產業運營提供比較好的條件。三是非遺產業化的整體運營模式仍以粗放型為主,產業效益參差不齊。雖然非遺產業化帶動起關聯產業的迅速發展,形成復合型的業態結構。個別區域甚至實現了非遺品牌輸出以及文化制造業的結合。但從整體上看,這種復合型業態結構更多的是源于當前市場經濟快速發展背景下,發展要素向發展機遇的自發性靡集,或者是其他產業門類經營方式的一種慣性移植。從整體上看,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運營機制仍有待完善、運行水平亟待提高。非遺產業化現代治理結構與集約型發展模式的欠缺既制約了非遺產業化的層次與水平,也為非遺產業化中出現的種種問題提供了體制空間。

        二、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過度產業化超過了非遺古跡遺存的現實承載力,使其遭到破壞的潛在可能性大大增加。當前部分地區片面放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區域旅游、購物等的拉動效應,將對非遺的聚焦視野從“傳承與保護的可持續發展”簡單轉變“最大化經濟效益的兌現”。憑借非遺的品牌感召力,盲目發展旅游業,突破非遺古跡遺存的游客接納底線,大肆聚攏游客,對非遺古跡遺存的保護帶來極大的壓力,非遺古跡遺存的損壞已經不是個案。同時,個別地區為了強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外在感觀形象,對非遺古跡遺存盲目進行改造,改變其傳統結構、擴充其規模等,商品化、人工化、藝術化的非遺藝術形態及舞臺頻繁呈現,失去其本真的原始形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帶來直接的破壞。

        二是盲目炒作文化概念,曲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神意蘊和文化內涵, 改變了非遺的文化特質。部分地區盲目追求“新奇特”的感觀效應,炒作時尚的文化概念與文化符號,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精神意蘊和文化內涵肆意放大與延伸,將“時尚休閑養生娛樂”等文化內容嫁接到傳統文化因子中,非遺原有的個性化的話語方式與文化表達受到壓制。個別地區甚至采用粗俗的藝術方式、低下的文化趣味去解讀非遺的文化內涵,更是背離了非遺的精神意蘊,丑化了非遺形象。

        三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不足,使非遺的一些藝術形式被簡單抄襲與復制,同質化競爭的加劇、整體發展環境的惡化,對非遺的傳承與保護帶來直接的不良影響。由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保護意識的欠缺及侵權查處力度的不足,當前個別地區非遺特有的制作工藝、藝術產品被盲目仿制,藝術血統不正、制作工藝粗陋的“偽非遺項目”、“類非遺產品”在市場上不斷出現,消費者真假難辨,傷害了真正非遺的公信力。個別地區甚至在“產業化”的旗號下,不顧非遺的工藝標準與流程,盲目組織非遺產品的規模化生產,或者將其他相關產品門類都納入到非遺旗號下,非遺產品及其制作工藝的“獨特性”遭到侵犯,嚴重混淆了非遺的市場純正性,影響了非遺的社會聲譽,惡化了非遺的發展環境。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政策規制體系的建構:原則及內容

        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要堅持“適度化”原則,要立足于擴大非遺的影響力,更好地集聚社會資源,促進非遺的傳承與保護的目的,開展非遺產業化的探索。在產業化進程中,要根據非遺產業門類特點、制作工藝特色、非遺古跡遺存的現實承載量等,設定人流總量、非遺特色產品生產量等非遺產業化相關指標,確保非遺產業化不對非遺本身的物質載體及工藝帶來損害的底線原則,切實規避“舍本求末”的發展路徑。要堅持“本真性”的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力在于非遺特有的制作工藝、藝術形態及其內在精神底蘊、文化特質的傳承、保護與表達。在非遺產業化進程中,要嚴格遵守非遺傳統的制作工藝與流程、藝術門類與形式,切不可忽視非遺既有的藝術內涵與形式,盲目簡化與變革工藝,搞準標準生產。要堅持“排他性”原則。在非遺產業化進程中,不能簡單追求產業規模的量級層次、搞“全民產業”,機械拷貝非遺藝術門類與藝術產品,走同質化發展、低水平覆蓋的道路。堅持“排他性”原則就是規避類同產業、相似門類、模仿形態的滋長繁衍。確保非遺產業制作工藝、產業形態的血統純正性與專屬性是非遺產業化的基本前提。

        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政策規制體系。一是要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化的準入標準,建立非遺產業化項目論證公示制度、建立產業化準入牌照制度。該制度旨在明確哪些非物質文化遺產產業門類可以開展適度的產業化運行,哪些產業門類應當規避產業化發展,建立具體的區分界定標準。當前,對于特色地方戲劇、傳統舞蹈、傳統美術、傳統音樂等非遺門類,鼓勵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組建專業劇團,開展市場營銷與推廣,集聚多方面的社會資源,努力拓展社會影響力,弘揚傳統藝術。而對于傳統古老技藝等介于于技藝傳承的定向性與范圍限制性,尚不存在規模化、市場化運作的條件,應主要通過政府公益性政策的完善,擴大人才儲備基礎,延續與發展藝術門類。對于一些古跡遺存類的非遺項目,在推進產業化進程中要嚴格限制規模容量,以保護非遺為首要原則。要建立非遺產業化的審核備案機制,實行一事一議,征求各級專家等的意見,在一定內范圍予以公示。對于審核通過的非遺產業化項目,發放具有一定行權期限的產業化準入牌照。完善非遺產業化的過程監控機制,建立分層級的預警處置模式,通過定期動態材料報備與職能部門查訪等形式,根據不同性質與程度對出現問題的產業化項目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等處罰。以年度為單位對產業化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整改意見等。完善監督懲戒機制,對于越界經營或其他對非遺產生傳承與保護產生不利影響的產業化項目要果斷吊銷許可拍照。對于非遺產業化過程中傳承、保護和開發的良好案例要進行宣傳與推廣,并給予進行政策、資金和人才的重點支持。確保非遺產業化始終在政府職能部門的監控范圍內實現可持續發展。

        建立非遺產業化的管理運行機制,建立與完善政府、傳承人、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各個層面的協調配合機制。基于非遺的特殊屬性,區別于其他文化產業項目的運行模式,非遺產業化項目的推進是在政府指導下、封閉運行的有限市場驅動模式。在獲得非遺產業化經營許可后,政府有關文化職能部門、非遺傳承人以及社會企業與資本共同協商非遺產業化經營的規模、產業特色、產品定位、商業模式等。政府主要負責非遺產業化經營邊界的設計、基于非遺傳承與保護政策性壁壘與紅線的規劃,對于自發性市場力量對非遺產業方向的誤導與牽制實施干預與矯正,確保非遺產業化進程中對非遺傳統技藝、藝術形態及文化內涵的“安全”。非遺傳承人是非遺產業化的技術主體,負責非遺傳統技藝的保護、傳承,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純正性”。 企事業單位及其所負載的各類資本是非遺產業化的推動主體。在政策范圍內,通過集約式、現代化的經營管理、科學富有創意的品牌營銷、各類資金的投入,實現非遺產業化運作的高效與科學,既能有效彰顯非文化遺產的魅力,促進非遺的傳承與保護,又能夠獲得合法、合理、合情的收益,更好地反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實現可持續發展。

        篇2

        關鍵詞:居民;文化消費;問題;建議

        中圖分類號:F71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0-0063-02

        同志在黨的十報告中提出:要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要使我國的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讓文化產業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性產業。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我國的文化產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離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還有較大差距。因此,研究我國居民文化消費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影響因素,從而采取相應的對策,對于促進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和提升我國居民文化消費水平具有現實意義。

        一、我國居民文化消費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居民文化消費主要存在以下4個問題。

        (一)居民文化消費增長緩慢

        《中國統計年鑒》(2012年)相關數據顯示,1990—2000 年我國居民的文化消費增長明顯,城鎮和農村居民家庭文教娛樂支出占消費總支出的比重分別從11.1%、5.4%增長到13.4%、11.2%。但到2011年,這兩個比重分別降低為12.2%和7.6%。2011年與2008年相比,我國居民家庭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類支出增長了43.83%,低于同期居民消費支出47.71%的增長速度。

        (二)居民文化消費區域差異顯著

        我國不同區域間文化消費存在著較大差異。一般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均消費性支出較高,文化消費的比重也較高。如2010年,江蘇省城鎮人均消費性支出為14 357.49 元,其中人均文化消費為2 133.25 元,占消費支出的14.86%,與全國平均值12.1%相比,要高出2.76%。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人均消費性支出較低,文化消費的比重也較低。如2010年,地區城鎮人均消費性支出為9 685.54 元,人均文化消費卻只有477.95 元,僅占總消費性支出的4.93%,只有江蘇的1/3,不到全國的1/2。

        (三)居民文化消費觀念淡薄

        汪建根在2012年對我國居民文化消費狀況進行了調查,結果(見表1)顯示:每月文化消費支出在50元以下的居民占全部被調查對象的比重不到1/5,1/2以上居民的每月文化消費支出在50—300元之間,1 000元以上的居民只占2%。根據汪建根的調查,在消費觀念上,只有9.31%的居民認為文化消費“非常重要”,35.92%的居民認為“很重要”,45.56%的居民認為文化消費處于個人生活中的“一般”位置,甚至有9.23%的居民認為是否進行文化消費“無所謂”。顯然,后兩者的文化消費觀念制約了人們文化消費水平的提高。

        (四)居民文化消費方式與層次存在失衡

        一是消費方式失衡。在程靜2011年所做的“居民文化消費傾向調查”中,有62.6%的受訪者選擇了電視廣播,61.5%的人選擇了網絡,47.5%的受訪人則選擇了書報雜志,而選擇觀看文藝表演、參觀博物館等消費方式的受訪者僅占16.1%和11.3%左右。可見,電視和網絡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優勢地位較為明顯。

        二是消費層次失衡。我們不難發現,居民會由于處于不同的收入階層而導致其消費需求存在著差異化。其實多數居民并不是不愿意消費,而是礙于價格而無能力消費。正如2011年程靜所做的“電影票價格承受能力調查”中顯示,有54.3%的受訪者選擇了30 元,24.1%的居民選擇50 元,而選擇150元的居民只有2.3%。這表明我國居民對文化消費產品價位的心理預期并不高。

        二、影響我國居民文化消費的主要因素

        (一)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及總體生活水平

        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影響居民文化消費的最主要因素。一般情況下,兩者為正相關關系,即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越高,其文化消費能力就越強,文化消費量也會越大。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分配方面,由于用于醫療保健和交通通信的費用比例要高于文化消費,因此,在文化消費方面的支出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另外,文化消費從屬于精神消費領域,所以與居民的總體生活水平和消費層次也密切相關。只有當人們擁有較高的生活水平,并滿足了低層次的物質需要后,才會更加注重精神消費領域。因此,文化消費的增長離不開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續增長和低層次物質需要的滿足這兩個前提。

        (二)文化產品供給及消費環境

        文化消費的發展除了受到居民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的影響,還取決于文化產品的供給。文化產品供給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將會促進文化消費的增長。然而,由于目前我國的文化市場仍處于成長階段,尚不成熟,關于文化產業的法律法規也不健全,使得市場環境中存在著不少阻礙文化消費發展的因素。尤其是在價格方面,許多文化產品定價虛高,使得普通消費者有心卻無力。同時,居民的權益在文化消費中常常缺乏有效保護,這也大大挫傷了居民文化消費的積極性,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三)其他消費熱點對文化消費的影響

        近10年來,住房、醫療和汽車等消費熱點持續升溫,使得我國居民逐漸傾向于這些領域的消費支出,從而減少了文化消費的支出。而導致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在某種程度上,醫療保健消費與文化消費代表著類似的消費意愿與消費傾向,即追求個人身心健康的發展;另一方面,居住、醫療消費與文化消費也代表著類似的消費層次。一般較為富裕的家庭會追求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高的生活質量,因而他們也更愿意去改善這類生活條件。當然,為了減輕由醫療保健和居住所帶來的支出增加的沉重負擔,一些家庭也會適當增加日常娛樂支出 。

        三、提升我國居民文化消費水平的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

        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是影響其文化消費能力的最主要因素。文化消費的發展遵循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同時,文化產品的生產能力和流通效率也由人們的經濟水平直接決定。因此,只有不斷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才能提高文化消費能力,進而作用于生產、流通、銷售等環節,最終促進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此,我們應適當增加勞動者報酬,根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并建立城鄉統一的較為規范的社會保障制度。此外,基于目前農村居民文化消費水平較低,但潛力巨大的現狀,我們應大力發展現代農業,積極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以此增加農民收入。

        (二)引導居民樹立正確的文化消費觀念

        居民的文化素質和消費觀念與其文化消費能力密切相關,與收入相比,與文化消費更具有內在聯系。相對而言,高文化素養群體的文化消費觀念更加科學、合理,消費能力更強,在文化消費方面也更側重于知識型和發展型消費;而文化素養較低的群體則側重于基本的娛樂型消費。因此,我們應努力提高居民的文化素養,以引導青少年和農民建立科學合理的消費觀為重點。通過加強家庭培養、學校教育、傳播媒介宣傳,來逐步形成觀念先進、消費自律、結構合理、方向正確的消費風尚和社會氛圍,并引導居民以娛樂休閑消費為主向知識文化消費為主轉變,從根本上改變居民文化消費觀念,提升文化消費水平。

        (三)確定正確的文化產業發展戰略

        由于目前我國居民文化消費失衡,城鎮居民收入又具有差異性,文化產業必須據此確立多元化與多層次性的發展戰略,并相應地提供從高端精品到低端普及型的系列文化產品,以迎合不同收入階層對文化消費的個性化需求。因此,政府應考慮到城鎮高低收入階層間消費能力的差異性,通過宏觀調控,利用財政、稅收等政策來合理調節、引導文化產品的生產及價格,并采用差別定價、補貼等多種方式,降低城鎮居民的文化消費成本,促進文化產品消費的均衡。與此同時,還必須繼續推進以市場為取向的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使之提供更加豐富的文化產品。

        (四)完善與文化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制度體系

        文化消費及文化產業的發展是需要法律的支持與規范的,因此,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很有必要。首先,我們應嚴格勞動法,以保障和增加勞動者可自由支配的時間;其次,還應以消費者權益法為依據制定文化產品和服務的消費法規,使消費者能有保障地享受其在文化消費中的權益。更重要的是,文化產業市場行為也應隨著文化產業市場準入的進一步開放而變得更加規范化和法制化,如嚴厲打擊各種盜版行為等。同時,通過制定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的具體措施和文化產業守則,來防止文化企業強迫消費者選擇,防止價格過高和消費者信息外泄濫用這些情況的出現,最終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五)加強政府對文化消費市場的引導作用

        文化的特殊性決定了文化消費管理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因此,政府必須發揮其職能,有步驟地規劃文化消費市場的發展藍圖,引領文化消費的發展方向,創造和維護文化產品、服務存在及發展的良好環境,實現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我們應做到既不使文化消費背離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根本要求,也不影響到消費者的合理消費。為此,政府應以發展科學合理的文化消費作為管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普及基礎文化消費。政府可以向基層、低收入和特殊群體提供免費文化服務,并進一步完善農村圖書、通訊、電視等網絡,從而釋放農民、老人、農民工等群體的潛在文化消費需求;政府也應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以促進文化消費的發展和完善;除此之外,政府還應通過增加財務預算、實施優惠財務政策來鼓勵民間企業投資文化消費市場,促進市場的繁榮。

        參考文獻:

        [1] 汪建根.國民文化消費狀況調查:居民文化消費能力總體偏低[N].中國文化報,2013-03-05.

        [2] 郭曉菁,鄺筱倩.我國文化消費的形成與特征淺析[J].企業經濟,2012,(2).

        [3] 程靜.居民文化消費現狀及發展對策[J].特區經濟,2012,(5).

        篇3

        一、概說多元性的客家音樂文化

        客家是我國漢族的一大民系。客家的先民們在西晉之前是居住在黃河、淮河和長江流域的,但是由于戰亂及自然災害等原因,他們背井離鄉,大規模向南遷徙。在這千余年的勞動生產和生活繁衍過程中,客家的先民們把從祖籍腹地帶來的生產技術和中原文化與當地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獨具特色、內容豐富的客家文化。而客家音樂則是客家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也是我國民族民間音樂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它是中原音樂與當地畬族、瑤族音樂的有機融合,是客家人獨有的民間音樂。從客家音樂的起源與流變,種類與分布來看,可以說,“歌隨人走”,是移民的產物。

        客家音樂具有歷史悠久、種類繁多、特色鮮明等特點。1.歷史悠久。客家音樂的形成與客家民系的發展是同步的,也就是說自西晉、北宋以來,客家音樂已有逾千年的歷史。2.種類繁多。客家音樂經過不斷發展, 內容越來越豐富、種類越來越多。客家音樂包括客家器樂、客家山歌、客家小調、說唱音樂、民間戲曲、歌舞音樂以及宗教音樂。3.特色鮮明。與其他中國民歌一樣, 客家音樂同樣具有強烈的地方色彩。客家先民的生產方式、風俗習慣都與贛閩粵邊區的風俗文化、生產方式緊密相連, 由此而形成千差萬別的“地域色彩”,具有鮮明的藝術特色。

        二、國家語境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

        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頒布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后簡稱《意見》),其中的附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平等暫行辦法》(后簡稱《暫行辦法》)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界定為:“各族人民世代相傳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暫行辦法》列舉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涵蓋的六類,與《公約》定義的五項一致,另外一項為“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其具體范圍包括:“口頭傳統以及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傳統表演藝術(含民間音樂、舞蹈、戲曲、曲藝、雜技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技能;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流傳形式是由人類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曾經被譽為歷史文化‘活化石’和‘民族記憶的背影’。所以,非物質文化遺產必須要具備以下的三個條件:①必須是世代相傳的,至少有一百年的歷史;②與廣大民眾的生活密切相關的;③現實生活中依然存在的,是‘活態的’”。《意見》還明確了在“非遺”工作中“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

        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受到越來越多關注,更多的極具地域特色的文化得到挖掘。客家音樂就是依托于藝人表演而存在的極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客家音樂在贛、閩、粵等地域的流傳、改造、提升,經過上千年的歷史演繹與積淀,逐漸成為我國傳統音樂領域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代表品種之一。客家音樂的理論與實踐具有客家人的特色,尤其是客家音樂特有的傳承方式和通過音樂所進行的文化傳承方式,格外受到國內外學者的關注。因此,探討客家音樂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對于弘揚客家文化,保護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疑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非遺政策下的客家音樂保護問題

        客家音樂作為客家文化的一顆明珠,隨著時代的變遷,這些極具地方特色的民間藝術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沖擊,甚至瀕臨消亡的境地。造成這些民間藝術“珍寶”日漸衰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表演內容受地域語言的限制。傳統客家音樂的表演形式多是客家方言為主要表現方式,而受到大眾文化以及城鎮化的加速發展影響,客家方言也呈式微趨勢,因此在本區域內的傳承受到沖擊。二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夠。多方的因素導致地方政府支持藝術組織經常是短期行為。客家音樂大多數流傳于民間, 因為沒能得到政府足夠的資金扶持和政策引導, 對其的研究和保護就經常出現后繼乏人的局面。客家音樂作為我國民間藝術的瑰寶,同時又面臨著消亡的危機,因此,如何對客家音樂進行有效保護成了客家音樂能否繼續存在和發展的關鍵。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一)政策層面的立法保障

        國家已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但是目前也只有較為單一、零散的法律規章,相關配套的法規還未完善,完整的體系還未健全。因此,我國還需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體系建設,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更加規范化、系統化。針對客家音樂的保護也應先著眼于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健全,特別是在客家人居住集中的省份,應制定保護客家音樂的法規制度,從資金、教育、客家文化保護等方面來有力保障客家音樂繼續生存和健康發展。我們可以考慮在國家和省市的財政預算法律中,特別是地方省市的財政預算中給客家音樂的保護留出預算空間。同時,也可以在有關法律考慮設定這樣的制度,即對有利于客家音樂保護的行為,如挖掘、發現和維護客家音樂的行為,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可獲得法律明確規定的獎勵。

        (二)傳承層面的研究與教育

        1.對客家音樂的科學研究是整個客家音樂保護工作的基石。我們只有了解客家音樂的歷史、特點等等,才能有的放矢的進行保護和傳承。客家音樂的種類繁多,我們就更應該對其進行梳理,尋找其本質的東西。現在以客家山歌為中心,從文學、比較、歌手到傳承等方面全方位的展開了大量研究。但這些成果還未涵蓋客家音樂的方方面面,研究的方法、研究主體等也較為單一。因此筆者認為,當前我們應加強對客家音樂的科研工作。就具體研究工作而言,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第一,回歸客家音樂的生活世界。客家音樂是“活態”的,存在于現實生活當中的,這就要求我們的研究應該走入客家音樂的形成、發展的生活世界,去真正感受、認識、了解客家音樂。第二,研究主體的多元化。以往對客家音樂的研究基本上以學者為主,而音樂的主體,即歌手(傳承人)和聽眾嚴重缺席。他們對客家音樂的理解應該在客家音樂知識體系中享有重要地位。

        2.文化的傳承本質上是個教育問題。我們也常有這樣的疑慮:客家音樂是否后繼有人? 傳承人的培養就是教育問題。客家音樂的發展與傳承需要教育培養傳承人,同時客家音樂的發展更需要科學研究和群眾基礎,這些都需要客家音樂走進學校。我們應當在客家人聚居地省市的學校專門開設有關客家音樂的課程,或將客家文化和客家音樂編入有關音樂和相關的本土教材中。在中小學階段讓孩子們接觸和了解客家文化和客家音樂,到大學階段就可以讓他們進行有關研究或者專業的學習,成為客家音樂傳承人。

        (三)傳播層面的媒介與宣傳

        從傳播學的視角出發,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在國家層面是法律與政策的宣傳,這點在上文中有所闡述,而在微觀層面則是傳統技藝的有效傳遞。因此,就客家音樂的宣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媒介宣傳。進入21世紀,電視、報紙等都是較為傳統的宣傳方式了,我們除了充分利用這些傳統的宣傳陣地以外,需要加強對互聯網這個宣傳途徑加以合理而充分的利用。比如建立國家和省市各層面的關于客家音樂的官方網站,同時也積極鼓勵民間建立有關網站。網站的建立可以讓全世界的人們在很短的時間內全面了解客家音樂,并可以隨時關注新進展。這是一個十分簡便但又非常有效的宣傳途徑。

        第二,走入市場。將客家音樂推入市場既可以獲得客家音樂生存和發展的資金支持,又可以在市場中獲取更多地聽眾和愛好者,為它的發展奠定良好的群眾基礎。在走入市場過程中,我們要適應社會的變化和市場的需求,更新內容、表演形式等,但同時還應保存好客家音樂的“原滋原味”。創新與保存表面上是矛盾的,其實從根本上講是統一的,因為客家音樂是帶有強烈的時代氣息的,它本身就會隨著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而更新,可以說客家音樂本身就具有保持傳統和創新變化的特質,這也是客家音樂能生存千余年的原因之一。

        四、結語

        加強對客家音樂的保護,不僅對客家音樂本身的生存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也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別是音樂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借鑒。

        篇4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或民族文化精髓的傳承,是承載民族思想、生活、藝術的載體,這些非貴文化的形成與當地的地理環境、地質構造有密切的聯系。發展非遺文化旅游是發掘、保護和利用非遺文化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繁榮當地經濟,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經濟產業。由于非遺文化具有鮮明的地方性,因此根據地方特色和實際,構建適用的旅游服務體系是非遺文化旅游業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一、環塔非遺文化的概述

        1.環塔非遺文化概況

        新疆有47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數量居全國第二,且多散居于環塔區域。環塔里木位于新疆南部,面積100余平方公里,人口1080余萬,歷史上曾是著名的絲綢之路的核心路段,又是集河流、沙漠、盆地多樣自然景觀。在新疆64項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環塔地區占58.4%。在2013年新疆的3份總計239項非遺名錄中,環塔地區占50.6%,超過了新疆總數的一半,是新疆非物質文化的聚集地[1]。

        2.環塔非遺文化特點

        環塔地區的歷史背景和自然環境決定了其文化旅游資源方面的特點。

        一是多樣性。歷史上,滿、匈奴、羌、蒙古、漢、維吾爾、突厥、哈薩克等幾十個民族文化交匯于此,擁有梵、漢、吐火羅、回鶻、粟特、怯盧等多語言文化,珍貴的口頭詩《江格爾》《闊布蘭特》,民間故事《阿凡提的故事》,以及維吾爾的手工藝,塔吉克的吻手禮等民俗禮儀[2]。多樣化的藝術、音樂、樂器等,環塔地區的文化資源豐富多樣,為旅游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資源基礎。

        二是非聚集性。新疆地廣人稀,塔里木面積大,加上沙漠環境惡劣,文化資源較分散,很難形成聚集效應。周邊縣、鄉鎮等行政單位、自然村落距離較遠。

        三是民族性、藝術性。眾多少數民族的詩歌、音樂、舞蹈均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如“刀朗舞”等。

        二、環塔非遺文化旅游發展不足與需求

        有實證研究顯示,民族文化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而游客對環塔旅游的整體評價是比較滿意的。但與豐富的旅游資源相比,環塔地區旅游數量只有新疆全區的20%[3]。無論是與中東部比較還是與新疆省內其他地區相比,環塔地區文化旅游發展還是有一定的差距,這其中有諸多原因。

        1.基礎環境較差

        一是經濟基礎較關。環塔地區周圍市縣均相比落后,經濟實力影響旅游業的水平,承載非物質文化技藝的民間藝人生活困苦。二是自然環境較差,塔里木深處內陸,中高緯度,高海拔,形成了干燥少雨,溫差大,風大塵多的氣候特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游客選擇和出游。三是安全問題,民族習慣差異、宗教禁忌及各種媒體上的恐怖事件報道讓游客不得不考慮安全問題。

        2.非遺文化損失嚴重

        從根本上說,經濟發展是文化沒落的根本原因,現代科技產業讓許多生活習慣、生產方式、風俗禮儀都發生了變化,民間技藝、文化已經失去了原本的用途。其次是保護力度不夠。從法律依據、財政金額、執法力度到人員配備上都與環塔地區豐富的文化資源不相匹配。如樓蘭古城的盜采、文物販賣、傳承人離世、建筑拆遷等都在侵蝕著文化資源[4]。

        3.非遺文化外界獲知率低

        游客通常是先聞其名,然后慕名而來。一些發達地區已經將信息開發成APP,進入了移動互聯網時代。但環塔地區尚沒有全國范圍內知名景點,有關方面的信息(文字、圖片)較少,電視宣傳片更少,展示的質量也有待提升。

        4.旅游發展資源不足

        有調查顯示,在環塔旅游方面,游客的不滿主要集中在交通問題。塔里木盆地尚無高鐵,公路鐵路多經沙漠戈壁等地區,只有巴州和阿克蘇等少數市縣游客數量較多。周邊旅游企業整體實力偏弱,經驗豐富或高端旅游人才不足,旅游經營模式相對落后。其他如酒店、公共交通、飯店等均不能滿足大量游客需要。

        發展環塔地區非遺文化旅游,既是開發和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手段,也是帶動當地經濟發展,促進基礎設施建設的良好契機。

        三、環塔非遺文化旅游服務體系構建

        要從根本上使環塔地區旅游狀況有所改善,就要旅游服務體系上下功夫,建筑有利于旅游業發展的靈活機制,增強當地旅游業的競爭活力。

        1.環塔非遺文化挖掘與保護是首要任務

        鑒于環塔地區非遺文化的處境,首先要挖掘并保護好這些旅游資源,這是旅游業務開發的前提。

        ①統計環塔非遺文化。通過現代信息化處理手段,存儲、監控和分析環塔非遺文化的數量、種類和狀態,通過數據媒體保存文化資源的海量信息,建立統一的公共數據庫。②完善地方法規,加大文化保護力度,建立政企、公益多元合作保護機制。③進一步充實文化資源保護組織力量,引進、培養專業化人員。④切實保證民間技藝傳承人政策性資助、津貼落實到位,保障民間技藝傳承人的生活水平,給予專項財政支持,鼓勵文化遺產師徒傳承。⑤加大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力度,通過當地民眾喜聞樂見的媒體宣傳保護政策,提高民眾保護認識,引導外界甚至國外相關組織的關注。

        2.環塔旅游基礎設施體系

        旅游基礎設施體系是旅游業發展的前提,沒有完備的基礎設施將嚴重影響旅游質量,同時使旅游企業發展受限。政府主導是我國旅游業發展的傳統模式,也是證明切實有效的成功經驗。環塔地區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要求政府樹立“環塔大旅游圈”觀念,全局謀劃、整體布局,加大環塔道路修整力度,開通貫穿核心非遺項目、著名景點的主干道;平整子路、村路、小路,使通行更加舒適、快捷。在資金上,可以走出去,去一線城市、東部發達地區,向大中小企業、各投資企業尋求合作。政府主導,不意味著政府包攬,要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大到建筑工程,小到旅館飯店,宣傳名片,在一切可以市場化的部分積極推進市場化,讓企業參與旅游基礎設施建設、享受建設成果,政企合作,公私分明。

        環塔游客多數來源于中東部發達地區,他們旅游的形式、觀念比較先進,泛旅游、自由行、家庭游、背包客等等,因此,環塔旅游建設不能再僅僅針對團隊游,而要滿足多樣化的游客需要。五地州建立協調響應的旅游咨詢、指導中心,幫助中心,對非團游客提供及時服務。

        3.旅游信息服務體系

        在口口相傳的時代,人口稠密的中東部地區景點知名度較高。而偏遠、深處高原沙漠的環塔文化,由于難進難出,不為外人所知。而在網絡時代,發達地區網絡普及,影響知名度更高,環塔地區網絡普及率低,景點知曉率依然較低,這可看作是旅游上的馬太效應。網絡既拉大了發展差距,也帶來了發展機遇。環塔地區應抓住時機,構建“大塔圈”景區網絡。搭建Web2.0“環塔在線平臺”,吃、住、行、門票等均可實現網絡預訂。直接開展自媒體營銷策略,通過微博、微信、Blog、BBS等平臺實現環塔信息推送、傳播、分享等。與主流媒體合作,開展團購、電銷、促銷等營銷活動,鼓勵游客分享、評論旅游經歷。開通旅游服務熱線平臺,通過語音、留言等多種形式提供咨詢、指導、路線設計。在車站、旅店等設立咨詢點、觸屏臺,發放旅游地圖、安全提示、提供自動導航租賃服務等。

        整合各路網絡數據,建立統一的環塔旅游大數據庫,通過現代云計算、大數據分析進行深入挖掘,將統計結果反饋給政府、旅游企業、賓館、飯店等產業鏈條單位,供其調整政策、業務或經營策略。

        4.建環塔非遺文化資源宣傳體系

        建立城市旅游標識系統。五地州政府充分合作,與國內著名旅游設計企業、中科院、文化創意機構、主流媒體等智力機構合作,請知名CIS設計企業規劃環塔旅游形像識別系統,包括LOGO、語言、文化、組織等多方面的形象設計,樹立與南部沿海沙灘旅游、東北冰雪旅游、江南園林旅游以及黑色旅游、紅色旅游不同的西域文化旅游形象,讓不同國家、民族和地區的游客都能為獨特的西域環塔文化景象所吸引。

        政府有責任宣傳環塔旅游資源,在高收視率的電視臺、知名門戶網站、高速公路巨型廣告牌等投放廣告。環塔企業也要改變營銷方式,通過微信、微商,在淘寶、美團等電子商務平臺上下功夫。有調查顯示,有46.2%的人是通過朋友獲知旅游信息的[5]。要充分利用網絡點平、社交網站如人人網、大眾點評等宣傳環塔文化項目,讓更多的人知道和喜歡環塔文化。要改變過去宣傳資料以文字為主的局面,通過百度搜索、優酷視頻等讓更多的圖片、視頻傳播。

        5.多樣化的旅游產品服務模式

        政府頂層規劃。請旅游專家、文化專家組成環塔旅游圈規劃小組,召開論證會,針對環塔旅游項目設立3-5個大主題,20-30個次主題,發掘100個以上的非遺文化項目,包羅環塔300-500個景點或項目。環塔文化特點是項目小、單體優勢不突出,甚至難成項目,但資源卻很豐富,項目間整體規劃和組合將顯示出巨大的吸引力和競爭優勢。

        除了頂層設計,要突出非遺文化特色,增強體驗和交流,不能再照抄山水風景旅游模式。旅行社還要對非遺文化項目進行精心的包裝、規劃、與當前已有的休閑游、觀光游等結合,形成“沙漠+民俗+非遺文化+娛樂”的綜合性模式,改變環塔一直以來“一流的資源”“三流的旅游”的狀況。

        由于環塔地區旅游企業競爭力弱,因此,先期可以與中東部企業建立戰略合作關系。借助發達地區旅游企業的大規模定制、快速響應、延遲服務等先進的旅游服務模式,分流目標客戶[6]。環塔旅游企業要充分發揮本地優勢,與外部企業形成供應鏈,實現優勢互補。

        從游客特點來看,環塔游客中70%以上為自助游。要滿足國外、中東部、一線城市游客的個性化需求,通過定制服務、延遲服務等方式改變單一標準化服務模式,建立個性化需求的快速反應機制。照顧家庭游的特點,提供定票、指導、路線規劃和車輛服務、安全保障等方面服務。這些都要求環塔五地的旅游企業進深化旅游服務模式改革,適應當前游客的需要。

        6.公共安全服務體系

        篇5

        論文關鍵詞 非物質文化遺產 保護制度 傳承人

        湖南是我國少數民族文化和非物質文化的重要發源地。其獨特的自然地理人文條件,孕育產生了大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通過法律的途徑和方式對對傳統的文化遺產進行保護,使得我國傳統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得到進一步規范,并提高工作效率,對非物質文化發揚光大具有重要作用。同時這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以及我國政府、學術界長期努力的方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既是一項重要的實踐議題,對其開展專門的研究,也是一項具有前沿意義的理論課題。

        一、傳承與文化的概念及其關系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這些形式包括民族藝術表演、手工藝制作技藝、傳統的民俗活動等等。按照不同的內容類別,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大致可以分為口頭表演類、傳統藝術表演、社會實踐類、節慶儀式類、手工藝技能類別。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情感和精神,成為中華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重要基礎。

        當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盡管起步較晚,落后于其他國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但是,隨著社會經濟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逐步清晰理解到,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中國傳統文化和中華民族文化保護中的意義。與其他文化保護相區別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傳承。一定意義上,文化與傳承是密不可分的兩個概念。在互聯網的檢索系統中,文化傳承的概念多達幾百萬條。可見,傳承是文化延續的最基本特征。當然,傳承也不僅僅是文化的概念,也是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的重要概念。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有著其獨特的方式。口頭傳承、技藝學習、跟班學藝等方式都是非遺文化傳遞的最重要的途徑。當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認識,并不只是在民間的口頭上的口口相傳,更應該從國家非遺文化保護的視角,加深廣大人民群眾對非物遺文化的認識。當然,我們也需要將傳承人和口頭傳承、工藝技能代代相傳、跟師學藝作為一個重要的起點,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才能夠更好的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二、傳承在湖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核心作用

        我們知道,聯合國科教組織曾經提到過一個概念,即“口頭和非物質”(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從這個概念中,我們可以理解到,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口頭傳承有及其密切的關系。盡管非遺文化的傳承是有著多種途徑,但是一定意義上,傳承卻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至關重要的內容。

        傳統文化在中華民族創造的文化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盡管文化是可以不斷創新的,但是文化的遺產如果不被保護好就會消失。無論是物質文化還是非物質文化,如果不保存好,在消失后都不可能再生。無論是物質文化,還是非物質文化,其保護工作的關鍵在于人。但是,兩者保護的方式還是存在著顯著差異的。主要是保護的人,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是不盡一致的。物質文化的保護主要是一種組織管理工作,非物質文化的保護涉及到內容的銜接和傳遞。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卻完全由傳承人來決定。也就是說,如果傳承人消失的話,非物質文化遺產也會隨之消失了。所以,我們反復強調傳承人在保護遺產重點作用。這也要求我們對傳承人進行法律上的保護。當然,傳承人之所以成為“傳承人”,也有著獨特的形成過程。傳承人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和相應的民間文化穿有著深厚感情的“人”,只有具有深厚的感情,才可能以極大的求知欲望,精湛的掌握這種遺產中的工藝、技能、技術。同樣,傳承人在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三、夯實傳承人對非遺文化的保護機制

        非遺文化的保護意義十分重大,是有利于子孫后代的戰略性文化工作。因此湖南省應該秉承“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講求實效”的工作原則,保護好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傳承人的傳承奠定堅實的基礎。

        一是政府要積極作為,發揮主導作用,引導社會廣泛參與協調非遺文化保護的事宜。要按照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進行細致深入的規劃。湖南省各級地方政府應該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發揮主導作用,加強對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務職能的監督與引導,擔負起非遺文化保護的職責。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非遺文化保護責任的機制及相應的追究機制。政府文化部門應該密切配合政府,對非遺文化的保護工作加強管理,要加強對非遺文化的調查研究,及時將非遺文化相關事項向政府進行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非遺文化保護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商討應對之策。

        二是要積極構建非遺文化保護的法律機制。法律是非遺文化保護的最基本的依據。法律對非遺文化的保護,最具權威性。因此,湖南省非遺文化保護工作首先需要積極構建并進一步完善非遺文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當然,制定完善非遺文化的法律法規,除了法律和文化相關專業人士和工作人員關于非物質文化的扎實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外,還需要其能夠深入到非物質文化所在地深入調查,不斷總結非遺文化保護的經驗,廣泛聽取相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集合各方力量草擬相關法規,并不斷進行修改優化,使方案機制切實可行。

        三是要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非遺文化傳承機制。要對列入非物質文化名錄的遺產,湖南省政府要進行及時命名,同時要通過形式多樣的活動,進行資助、表彰、或者授予相應的榮譽稱號,特別要引導鼓勵遺產的傳承人要進行相應的傳習活動。要通過一定的形勢,引導傳承人對非遺文化開展社會教育,甚至學校教育,不斷拓展非遺文化的傳承。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諸如《民族、民間藝術家命名辦法》、《民間藝術之鄉命名辦法》等規章制度,使民間藝術申報非遺文化的工作及時有效的開展。

        四是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相關各方要工作做好非遺文化的保護工作。當前,湖南省非遺文化保護各方面的工作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同時,政府對非遺文化保護投入的人力、無力、財力、資源也十分有限。因此,各級政府應該要從給地非遺文化保護的實際出發,加強對非遺文化資源整合與共享。同時,政府要積極引導各級地方政府及文化部門、群體藝術部門、圖書館、科研部門和地方高校等單位,為非遺文化保護加強聯系,發揮特此,共同為非遺文化的保護奉獻力量。在這個工作中,特別要加強文化行政部門與其他相關們的信息交換,即要更加重視非遺文化保護部門與其他相關研究機構的交流和信息傳遞工作,要暢通各個部門的信息溝通渠道,進一步完善非遺文化保護的共享機制。

        五是要加大非遺文化保護的經費投入。非遺文化保護工作是一項公益事業的工作。非遺文化如果沒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其自身很難產生經濟效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以及對待文化的態度也在發生巨大的變化。非遺文化保護既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實際上也有著難得的機遇。因此,湖南省政府要加大對非遺文化的資金投入,且要扎扎實實落實好經費。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諸如《民族、民間藝術資源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每年安排專項對非遺文化保護工作進行財政滾動投入。各級地方政府,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金對所屬非遺文化進行保護。同時,政府還要吸納社會資金參與對非遺文化的保護和開發工作,并形成良好的投入機制。

        六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機制。非遺文化的保護工作要責任到人,就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種考核機制。這些機制既包括獎勵現金、鞭策后進的獎勵機制,也要包括保護不當、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處罰機制,這樣才能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扎扎實實并取得實效。比如,在考核過程中,要重點考核各級政府部門是否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與社會經濟的發展工作同等列入的十三五規劃的重要議事日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是否有計劃、有目標、總結,是否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的考核標準,是否每年的召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考核會議。要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考核機制,促進各級政府和部門在非遺文化保護工作發揮主導作用,并形成全社會支持保護非遺產文化的良好氛圍。

        四、非遺文化傳承人的保護

        鑒于傳承人在非遺文化保護中的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我們認為,湖南省對非遺文化的保護還大有可為。綜合考慮到湖南省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從傳承人的社會保障角度而言,湖南省政府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首先,要確定傳承人法律上的社會地位,提高傳承人的認可度。傳承人作為保護湖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核心對象,賦予他們相應的社會地位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湖南省應該從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高度,來看待傳承人的社會地位及其為國家文化保護作出的重大貢獻,同時要對傳承人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保障。

        友情鏈接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一区二区三区精品| 国产精品乱码一区二区三| 韩国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无码视频 | 人妻av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天天躁日日躁狠狠躁一区| 国产精品一级香蕉一区| 久久精品无码一区二区三区| 久久国产香蕉一区精品| 无码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人妻 | 一区二区三区国产| 亚洲av高清在线观看一区二区 | 国产麻豆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色妞色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99久久精品国产免看国产一区| 日本丰满少妇一区二区三区| 日本一区免费电影| 美女视频免费看一区二区| 精彩视频一区二区| 狠狠做深爱婷婷综合一区| 日韩视频在线观看一区二区| 麻豆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精品国产 | 奇米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在| 久久精品一区二区影院 | 97se色综合一区二区二区| 中文字幕在线不卡一区二区| 色综合视频一区中文字幕| 春暖花开亚洲性无区一区二区| 国产肥熟女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日韩人妻无码免费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国内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八戒| 日本人的色道www免费一区| 日韩一区二区三区在线精品| 国模丽丽啪啪一区二区| 国产suv精品一区二区33| 亚洲va乱码一区二区三区| 在线观看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色一情一乱一伦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精品小黄鸭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一区二区精品久久岳√| www亚洲精品少妇裸乳一区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