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5:04:4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銀行綠色發展,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綠色低碳信貸;金融創新;利益兼容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ank,and based on the case of CMB Qingdao branch to support the low-carbon economy,this articles analyzes the business opportunity and challenge that banks face in developing green and low-carbon credit,points out that banks should adopt proper strategy to innovate financial system and product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s of low carbon economy,and finds out that the benefit conjunction among banks,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green and low-carbon credit.
Key Words:green and low-carbon credit,financial innovation,benefit conjunction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1)07-0063-04
一、引言
所謂低碳經濟,是指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種雙贏經濟發展形態。低碳經濟自身具有公共性和投入產出不對稱等特點,其社會收益超過經濟收益,這就決定了低碳經濟的發展是全社會的責任。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樞紐和資源配置中心,其具有的資金、市場、信用等稟賦優勢可以有效推動低碳經濟活動的市場化運作,因此在助推低碳經濟良性循環和發展方面具有較大的發展機會,綠色低碳信貸就應運而生。但是,如何把握住商機和進行策略創新是銀行開展綠色低碳信貸成功與否的關鍵點。
綠色信貸的概念起源于綠色金融,而綠色金融則起源于綠色文明。綠色文明是一種追求環境與人類和諧發展的文明,強調可持續的發展,在政策上對環保和綠色產業傾斜(孫洪慶,2002)。Paul Thompson等(2004)認為,綠色信貸就是銀行在貸款的過程中將項目及其運作公司與環境相關的信息作為考察標準納入審核機制中,并通過該機制做出最終的貸款決定。低碳信貸則是在綠色信貸的基礎上融入了低碳的概念。國內學者對此也有自己的看法。熊學萍(2004)認為,綠色低碳信貸應該包含以下幾層含義:其一,綠色低碳信貸的目標之一是幫助和促使企業降低能耗,節約資源,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策之中,扭轉企業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粗放經營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后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惡性循環;其二,金融業應密切關注環保、生態等“無眼前利益”的產業的發展,注重人類的長遠利益,以未來的良好生態經濟效益和環境反哺金融業,促成金融與生態的良性循環。下面我們將根據招商銀行青島分行支持低碳經濟的歷程,來探討銀行應采取何種策略抓住商機。
二、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發展綠色低碳信貸的歷程
(一)背景
2007年7月,國務院召開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迅速顯現。青島市隨后印發了《青島市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了明確的目標任務:到2010年,全市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由2005年的0.96噸標準煤下降到0.75噸標準煤,下降22%左右;規模以上工業萬元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1.27噸標準煤下降到0.99噸標準煤。當地人民銀行制定了《關于做好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青島市建設低碳經濟的大幕正式拉開。但是青島市第二產業在國民經濟結構中居主導地位,第三產業發展緩慢,工業結構重型化等境況導致碳產出率處于較低水平。而在能源消費中,煤炭、石油等碳基能源消費占80%左右;一次能源消費中原煤、原油消費超過90%。因此,青島市建設低碳經濟的壓力較大,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二)歷程
在各項政策公布之初,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就敏銳地感覺到低碳經濟對部分高耗能產業的沖擊。考慮到可能存在的信貸風險,對鋼鐵、電力等7個產業制定了貸款限額和貸款投放總量,對“兩高”行業原則上不再新增授信,并制定了相關產業的退出標準,“兩高”行業貸款比重不斷下降。
招商銀行青島分行意識到支持低碳經濟中存在的新商機,也是其社會責任的體現,因此在控制信貸風險、從兩高行業逐步退出時,逐漸加強對企業節能減排的支持,同時對一些行業的信貸提出環保低碳要求。2008年1月,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向某化工有限公司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人民幣3億元,主要用于年產25萬噸氨醇、30萬噸尿素項目。該項目對生產裝置所需的冷卻水均來自循環水系統,尿素裝置所產生的工藝冷水經處理后送回鍋爐作為二次用水,從而達到節約用水、減少廢水和碳排放的目的。這標志著招商銀行青島分行支持低碳經濟正式拉開序幕。
由于低碳經濟本身概念比較模糊,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發現在支持過程中很難進行明確界定。于是該行專門針對環保和低碳行業制定了年度信貸政策。由于環保低碳行業與其他產業部門之間具有高滲透性,其他多個行業如煤炭、鋼鐵、有色、電力等行業信貸政策中都加入了節能環保的要求。
2008年召開奧運會,青島是協辦城市,要求實現低碳交通,減少尾氣排放,提高空氣質量,因此青島公交集團更換低排放汽車。由于自有資金不足,青島公交集團向銀行尋求貸款支持。青島公交集團每年虧損較大,負債率較高,固定資產占比較大。如果按照一般客戶審貸標準來審批,公交公司不符合信貸政策客戶底線要求,因此很多銀行都不同意貸款。招商銀行青島分行認真分析客戶經營特點,一方面認為公交事業具有公益性特點,政府因此采取的車票限價等措施和因油價持續上升使其收入和成本價格倒掛,導致虧損;另一方面公交又具備壟斷性特點,政府每年給予財政補貼,使其在經營虧損的情況下仍有穩定的現金流,具備相應還款能力。該行經過綜合評估,認為公司在追加有效擔保的情況下風險基本可控,并且其經營規模較大,員工人數較多,也可帶來較高綜合收益。于是貸款順利獲得總行的審批。2009年,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在信貸政策中明確提出,“綠色金融”作為一種理念,應被體現于信貸管理、市場營銷的各個方面,而不應僅僅局限于某個或某幾個行業,為其全面支持低碳經濟建設指明了發展方向。
但是,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在支持低碳經濟時也遇到了一些困難。2009年,該行開始介入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這屬于環保新能源產業,在對城市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同時提供能源供應。目標客戶為某外商投資企業,最終控制人是某國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該客戶為中國垃圾處理產業最早的探索者之一,其業務領域涉及生活垃圾、醫療廢物、工業及危險廢物等城市垃圾處理的項目投資、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技術研發、核心設備供應、設備配套以及相關環節的顧問咨詢等專業化服務,為城市垃圾出路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因此,不論從客戶的資質還是技術成熟的程度上看,該項目發展前景都是比較良好的。該客戶在黃島的項目獲得貸款審批,但由于項目所在地政府環衛部門無法承諾垃圾供應量以滿足產能所需,因此生產無法正常進行,一直未能提款;后因項目選址變更,至今無實質性進展。
2010年,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的信貸政策對綠色低碳行業進行細化,分為三大類(新能源、節能服務、環保)七個子行業(水力發電、風力發電、核電、光伏發電、垃圾發電、節能服務、環保),將低碳金融整體界定為鼓勵進入類行業。對每個子行業的行業現狀、發展趨勢、行業風險進行了深入研究和詳細描述,明確了客戶及項目的底線指標和介入要求,內容較以往明顯豐富,對營銷與管理的指引效果進一步加強。在2010年青島市人代會上,招商銀行青島分行提交的《關于在藍色經濟區建設中打造青島“綠色金融之都”城市名牌的建議》為青島勾畫了一幅“綠色經濟”的藍圖,并表示對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項目,以及涉及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項目的信貸支持規模將不設上限。
2010年8月,考慮到低碳經濟的特殊性,招商銀行青島分行進行金融創新,制定了“招商銀行綠色金融產品營銷指引”,推出了排污權抵押貸款、節能收益抵押貸款、綠色設備買方信貸、綠色融資租賃、清潔發展機制(CDM)融資等專門信貸產品。但是該行在推行這些金融產品時遇到了較大的困難,比如排污權缺少主管部門,無法進行有效界定,抵押就無從談起。其他幾類產品,由于企業無法提供有效資料和數據,銀行無法確定合適的盈虧平衡點,風險也就無法測定,因此至今尚無成功辦理的案例。
2011年是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積極調整信貸結構的發展方向,將“綠色低碳金融”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范疇,作為積極調整信貸結構的發展方向。在2011年信貸政策中,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11個行業,其中綠色、低碳行業占7個(風電、光伏發電、核電、生物質發電、節能環保、能源綜合利用、新能源汽車),支持低碳經濟建設進入嶄新的階段。
(三)成效
經過這幾年的操作實踐,招行青島分行積累了較多的經驗,并且在污水處理循環利用項目方面運作尤為突出。綠色低碳類貸款數量也不斷增長,2008年,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向9家客戶發放綠色低碳貸款6.33億元;2009年,向16家客戶發放綠色低碳貸款9.28億元;2010年,向26家客戶發放綠色低碳貸款9.78億元,全部都是正常類貸款,該行從中也獲得了較大的收益。青島市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節能減排的目標,2010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了22%。
三、銀行開展綠色低碳信貸的商機與挑戰
(一)銀行開展綠色低碳信貸的商機
綠色低碳產業在發展之初面臨著較大的資金缺口,國家大力推動低碳經濟發展則會使其產生較強的金融需求。雖然初期風險較大,但卻代表未來的發展方向,也是政策的引導方向。哪家銀行能夠及早成功涉入,就會在未來的競爭中占據優勢。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在政府政策出臺之初,就迅速調整自身信貸政策,體現出了發現商機的敏銳性,也為其后來綠色低碳信貸的發展取得先機,實現自身的信貸結構和社會經濟結構的相互適應。
(二)銀行開展綠色低碳信貸面臨的挑戰
首先,作為順周期行業,銀行信貸投放無法離開經濟大環境,雖然青島市的許多重化工企業并不符合低碳條件,但技術成熟,效益良好,貸款風險較低等特點,符合銀行信貸追求“大客戶、高信貸”的利潤導向。所以,它們仍然是金融機構重點支持的對象。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兩高一資”類貸款雖然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但是絕對額在2008年和2009年還是增長的,要想完全退出比較困難。尤其是在目前銀行業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如果招商銀行選擇退出,其他部分銀行就會趁虛進入,造成一部分利潤損失。
四、銀行開展綠色低碳信貸的策略選擇
面臨著低碳經濟帶來的商機和挑戰,銀行必須采取合適的策略才能取得先機,不僅要靠自身努力創新,也應當尋求政府和企業的利益一致點,才能使綠色低碳信貸在迅速發展的同時控制住風險。
(一)樹立綠色低碳理念,承擔社會責任
銀行在開展綠色低碳信貸時,首先應樹立一種綠色低碳的理念,向社會展現出其勇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態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從而更好地獲得政府、企業和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綠色低碳理念也是其開展綠色低碳信貸的指導思想,有利于信貸的順利發放。理念的形成是循序漸進的過程。起初,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僅限于對部分行業進行支持;直到2009年形成了體現于信貸管理和市場營銷等各個方面的綠色金融理念;2010年又將其細化和具體化,繼而在2011年將其提高到戰略性的高度,這都為綠色低碳信貸的發展鋪平了道路。
(二)改變傳統模式,進行金融產品創新
首先,綠色低碳信貸表現為有進有退,實現信貸結構的變化。“退”是對高污染、高能耗或有環境風險的項目適時退出,這是風險的規避點;“進”是積極支持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企業和項目,這是利潤的增長點。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就完全遵守這一原則,使得“兩高一資”貸款比重不斷下降,而綠色低碳貸款數額則不斷增加。
其次,應該進行金融產品的創新。低碳經濟具有其特殊性,比如有些項目本身并不產生現金流,銀行在進行貸款審批時不能按照傳統的方式審批。根據低碳經濟的特點,推出合適的金融創新產品,并對信貸結構進行調整。近幾年,招商銀行不斷出臺新的低碳信貸政策,不但樹立了低碳金融的理念作為指導,同時在具體支持上也不斷進行細化,便于業務的正常開展,并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創新產品,如排污權抵押貸款、節能收益抵押貸款、綠色設備買方信貸、綠色融資租賃等。這都體現了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對支持低碳經濟的逐漸適應過程,也是不斷成熟的過程。
(三)選擇合適切入點
低碳經濟發展時間較短,存在很多不成熟的地方,銀行發放綠色低碳信貸就要選擇合適的切入點。從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的實際信貸發放來看,其投放的方向主要是比較成熟的環保和循環經濟企業、高耗能企業的節能改造,以及有財政支持的綠化項目,而對于其他高風險的項目則很少涉足。另外在切入的時點上也有所把握,招商銀行青島分行抓住奧運會在青島舉辦帆船項目的時機,給青島公交集團貸款,不僅獲得了政府的支持,也創造了較高的社會效益。
(四)積極尋求和政府利益的一致點
由于低碳經濟所具備的公共性,銀行在開展綠色低碳信貸時應當充分考慮到政府的作用。青島市政府了一系列政策,鼓勵低碳行業的發展,并為其提供資金支持,這是低碳信貸發展的有利條件。在案例中,公交集團連年虧損,購買低排量汽車的貸款申請本來無法通過,但是由于2008年舉辦奧運會,需要空氣質量達標,政府對公交集團有較大的財政支持,銀行此時貸款的風險就小,銀行和政府的利益取得明顯的一致,使得貸款順利發放。但是也要注意到,政府支持不足所帶來的風險,如在垃圾發電項目中,由于政府部門不愿承擔責任,不承諾提供足量的垃圾量,造成了項目無法正常運營。還有就是排污權抵押貸款無法順利發放,原因就是缺少主管部門,無法認定排污權。由此可以看出,銀行能否通過信貸來對低碳經濟進行支持會受到政府較大的影響。如果政府能夠出臺支持低碳經濟的細則,將支持推動作用落到實處,銀行的信貸支持則會更加順暢。
(五) 尋求銀行和企業的雙贏
政府推動低碳經濟,設定節能減排目標,一方面使企業也面臨著較大的減排壓力,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技術改造創造了良機。進行節能改造需要較大的資金,這就需要銀行的貸款支持。但是,低碳項目專業性較強,銀行在此方面的專業知識不足,導致許多項目無法獲得審批通過。因此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應加強和銀行的溝通,幫助銀行對項目做出正確的了解和判斷,減少信息不對稱,從而促進信貸的順利發放和運行。在案例中,招商銀行青島分行向某化工公司提供的改造貸款,不僅為銀行帶來了較大的利息收益,而且化工公司也因循環水的使用節約了大量的成本,形成了雙贏的格局。
五、結論
回顧招商銀行青島分行發展綠色低碳信貸的歷程,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結論:首先,低碳經濟給銀行帶來了發展綠色低碳信貸的商機,但也帶來一定的挑戰;其次,銀行要想抓住商機,必須采取一定的策略,進行自身方面的創新,如樹立綠色低碳理念,改變傳統信貸方式;再次,銀行應該加強和政府的配合以及與企業的合作,尋求利益的一致點,才能真正促進綠色低碳信貸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孫洪慶,鄧瑛.對發展綠色金融的思考[J].經濟與管理,2002,(1).
[2]熊學萍.傳統金融向綠色金融轉變的若干思考[J].生態經濟,2004,(11).
[3]張璐陽.低碳信貸―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創新性研究[J].貴州農村金融,2010,(5).
[4]陳柳欽.國內外綠色信貸發展動態分析[J].決策咨詢通訊,2010,(6).
[5]李湘寧,馮娟娟.“低碳經濟時代的金融業創新―2010年金融創新論壇”綜述[J].金融縱橫,2010,(7).
近日,德慶縣官圩鎮官圩村委會梁先生指著成片的速生豐產林告訴筆者,去年11月他以自己承包的200多畝山林作為抵押,成功貸到了30萬元資金發展起這片速生豐產林,預期利潤可觀。
在德慶縣,不少林農和企業像梁先生這樣通過林權抵押貸到了資金。據了解,隨著廣東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全面鋪開,林權抵押貸款業務也應時而生。德慶縣從2007年開始實施林權抵押貸款業務,符合貸款條件的林權所有者持有林權證可向當地信用社等申請貸款,使得林權證像房產證一樣可以抵押貸款,實現了林業資源向林業資產的邁進。這不僅極大調動了林農育林、種林、護林的積極性,同時為林農創業致富找到了一條有效路徑,有利于盤活現有森林資源資產,為林權權利人打開“綠色銀行”大門,從而進一步促進了全縣林業產業朝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據了解,近年來德慶縣先后出臺了《森林、林木、林地流轉管理辦法》、《林權抵押管理辦法》,并成立了縣林權管理中心、林權交易中心、森林資源評估中心、林權抵押貸款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為林權登記、變更、注銷、信息、評估等提供一站式服務。截至目前,該縣共辦理森林資源資產抵押登記116宗,抵押林地林木面積16萬畝,抵押擔保貸款5億元。
據該縣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德慶縣林權抵押貸款的對象大部分為林業大戶,貸款期限一般為3年,其用途主要為購買原材料及林業發展等方面。通過開辦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從而有效地調動了全縣廣大農民發展林業的積極性,為發展林業注入了一股新鮮“血液”。
【關鍵詞】綠色金融 綠色信貸 商業銀行
綠色金融在國際上也可以稱為可持續金融。全球環境污染、氣候變化問題等日益突出,綠色金融已發展成為國際大勢所趨,它不僅僅是社會、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我國,綠色金融主要表現為綠色信貸。研究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發展,既能順應國際經濟的發展潮流,又能促進我國商業銀行培育新的經營管理理念,另外,提供專業的服務來實現減少排放、環境保護和增加社會福利是銀行社會責任的核心。這要求其遵循市場準則,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來支持社會、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探討商業銀行在綠色金融中的發展之路有著重要的意義。
國內銀行業有關于綠色金融的實踐起步較晚,經驗較少,不過近幾年發展迅速。政府層面上,中國人民銀行、環境保護部、中國銀監會三家機構共同構建環保信息的溝通交流機制和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行業指南。環境保護部將所有企業有關于環境保護的信息交到中國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把信息寫入企業征信的管理系統,銀監會負責把環境違法的相關信息傳遞給商業銀行。在商業銀行層面上,目前綠色信貸發展得比較突出的銀行主要有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及興業銀行等4家商業銀行。工商銀行把綠色信貸理念融入到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信貸文化、信貸管理、流程和產品設計等各個環節之中,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綠色信貸長效機制。興業銀行是我國首家采用“赤道原則”的銀行,截至2012年10月末,興業銀行共對718筆貸款項目進行了赤道原則適用性審查,所涉項目總投資高達9884億元,其支持的綠色金融項目可每年減排二氧化碳6618.55萬噸。
一、綠色信貸在全銀行業范圍內推進所面臨的問題
盡管綠色信貸在部分商業銀行得到較好的實踐,但是綠色信貸在全銀行業范圍內推進還面臨著不少問題。主要有:
(一)相關配套法律不健全,激勵機制運行不順暢
有效的激勵機制是綠色信貸政策落地的保障,它使銀行和企業在綠色信貸時都“有利可圖”。目前,我國有關于綠色信貸的法律法規尚未健全,我國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立法有所欠缺,僅僅有《循環經濟促進法》和《環境保護法》。我國消費者的綠色消費觀念并不強烈,環境污染風險也被一些地方政府承擔著,污染企業并不完全承擔其所帶來的成本,企業缺乏節能環保的激勵。銀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自然不愿意承受企業由于節能環保方面的成本而導致其無力償貸的風險,從而缺乏推行綠色信貸的動力。
(二)企業對環保信息披露不夠充分,環保信息不對稱
近年來,雖然我國企業環保信息披露機制有較大進展。然而,其環保信息披露機制還是非常的不完善,存在著如信息披露的形式、內容不規范、缺乏強制性、信息披露的部門聯動機制和審核程序還沒有完全建立和信息披露的有關主體的責任和權利缺失等問題。從而導致商業銀行可以得到的信息數據庫中不能完全反應污染企業的環保違法記錄,不健全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信息完整性得到不保障,從而導致核查成本過高。而且,政府部門所提供的環保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滯后和遺漏,各商業銀行也不能實現信息共享。再次,綠色信貸的實施缺乏具體規則,《意見》中并沒有給出綠色信貸相關的評估細則。環保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大大降低綠色信貸業務的可操作性。
(三)商業銀行對于社會責任的認識不夠
我國商業銀行在保護環境、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偏差。有銀行向一些高能耗、高污染行業企業發放貸款,損害了其聲譽,部分銀行甚至還沒有意識到將會對其社會自身長遠利益造成損害。大部分銀行將推行綠色信貸看成政策或公益性活動相應的活動,并非核心的商業運營元素。目前僅僅有少數銀行在其年報中有社會責任相關的簡單報告,可見我國商業銀行缺乏對履行社會責任的利益的認識。
(四)綠色信貸相關產品創新不足
一直以來我國金融市場面臨著缺乏金融產品和相關服務創新的重要問題,在商業銀行打造低碳銀行的過程中也同樣存在著這一現象。雖然在這些年來國內商業銀行在碳金融業務方面取得一系列進展,如商業銀行在低碳的信貸方式上的創新、開發了有關于低碳的信托產品和結構性理財產品。可是從總體上看,我國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業務的發展仍然明顯落后于國際銀行。例如我國商業銀行的碳金融業務單一,主要集中在附加值低和下游的環節,對于二級市場交易、項目咨詢以及相關延伸金融產品開發還是較少。我國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與國內碳市場的潛力不相符,我國商業銀行與國際商業銀行存在一定差距。
(五)專業人才和知識的支持有限
我國商業銀行在引進國際相關標準原則相對比較晚,對于赤道原則等國際管理和規則的了解并不深,仍然停留在初級階段。銀行內部還沒有建立起規范、系統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流程和制度,非常缺乏相關政策分析、環境知識、了解國家政策和環保領域、環保監督管理體系建立以及專業環境風險控制等方面的人才。同時又由于專門綠色信貸人才的缺乏,銀行并不了解綠色信貸的操作流程/操作性低下。在我國,環境金融、環境經濟學科仍然是新興學科,在這方面人才的培養相對較少,相關人才的緊缺是阻礙商業銀行打造低碳銀行重要因素之一。
二、促進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發展的建議
(一)完善綠色信貸的法律體系,建立起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獎懲機制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環境經濟政策的法律保障體系,存在不少的空白,不利于有效實施環境經濟政策。政府有必要加大對企業的監督,引導企業考慮長遠的利益,考慮污染對其經營、社會聲譽等造成的負面影響,把節能環保作為其保持核心競爭力、長期穩定發展的前提。適時成立專門的考核評價部門監督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對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評價。對于投放在節能環保型企業的貸款額比例較高的銀行應表揚獎勵,鼓勵和支持商業銀行在綠色信貸創新產品研發,批評處罰大量貸款投放給環境違法型企業的商業銀行。
(二)建立綠色信息披露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建立綠色信息披露制度的前提是法規依據。為此,適時修訂《會計法》,加入環境會計核算和監督等內容,以法律形式這最強有力手段將其付諸實施。完善會計準則,會計要素中加入涉及環境核算的內容,防止企業和有關部門的短期行為,同時規范環境會計的工作。同時,金融部門和環保部門要建立并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各級環保部門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行提供收集的企業環境信息,并將其定期或者不定期上報給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各級金融機構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審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的申請,加強授信管理,促進污染減排。要促進商業銀行和環保部門之間的信息傳遞,確保信息傳遞快速、準確。各機構應加強內部門的信息收集與報送工作,盡可能保持數據的完整性。
(三)營造綠色信貸文化,加強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感
首先,地方政府應把地區環境指標作為其績效考核指標的一個重要方面。其次,要加大建設黨風廉政,嚴肅處理包庇環境違法企業、的行為,提供公平競爭的平臺。再次,政府應該加大綠色信貸和環境保護的宣傳,使廣大企業和公眾得到普遍的認知,使綠色信貸的理念深入人心。商業銀行要認識到其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對其長遠利益有莫大幫助,一方面,銀行建立和提高信譽的基礎是履行社會責任,有助于提高其經營業績和長期競爭力。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可以通過承擔社會責任降低其成本。銀監局、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通常會對具有良好聲譽、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銀行給予獎勵和認可,從而降低其接受監管的成本。
(四)積極探索和創新綠色信貸產品和服務
在產品創新方面,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對綠色信貸項目的研究,推出相關的金融產品。企業可以通過加大研發力度,從而開發出綠色信貸的新型產品,商業銀行可以通過對這些新型產品的運用,從而為企業提供支持,實現企業、社會和自身的利益。在中間業務的創新方面,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創新仍然處于起步階段。商業銀行應積極開展綠色信貸中間業務的創新,優先發展跟綠色相關的理財產品業務,發展綠色融資擔保、交易、咨詢等中介服務業務,從而更好地適應綠色經濟發展的模式。
(五)建立人才儲備培養機制
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綠色信貸還處于起步階段,需要一個過程來轉變商業銀行相關負責人和業務人員的理念。目前商業銀行十分缺乏具備金融、法律、外語、化工及項目管理等專業知識的綜合人才,使得商業銀行難以迅速地開展綠色信貸業務。商業銀行應采取組織專題研討會等方式,提高銀行工作人員的低碳專業技能,并對客戶經理不斷進行綠色信貸培訓。同時,商業銀行應該吸納具有綠色專業技能的相關人才,做好人才儲備的工作。
參考文獻
[1]雷立鈞,高紅用. 綠色金融文獻綜述:理論研究、實踐的現狀及趨勢[J].投資研究,2009(03).
[2]冷靜. 綠色金融發展的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J].時代金融,2010(08).
[3]楊萍,徐楓.廣東新能源產業及促進政策研究[M].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1.
[4]楊晶.中外綠色金融發展現狀分析[J]. 時代金融,2012(08).
[關鍵詞]綠色金融;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3283(2015)01-0107-03
[作者簡介]于巖熙(1988-),男,黑龍江哈爾濱人,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理論與政策;王吉恒(1964-),男,山東沾化人,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財政與金融。
[基金項目]黑龍江省社科項目“基于金融模塊化構建黑龍江省金融體系研究”,項目編號:14B074。目前,從經濟發展現狀來看,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倡導節能減排成為經濟發展的中心工作。在此背景下,綠色金融應運而生。綠色金融來源于綠色文明(王軍華,2000)。自20世紀80年代“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被提出以來,綠色已經滲透到社會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引發了人們對傳統金融發展模式的思考,國內外專家、學者經過深入研究形成共識:綠色金融是推動低碳經濟的重要工具,也是商業銀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正確途徑。綠色金融是國外可持續發展理論的中國化。
一、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理論
(一)綠色金融
1概念及內涵
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也稱為環境金融(environmental finance),這一概念最早源于《金融業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UNEPFI,1997),引申為低碳金融,是指金融部門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自己的一項政策,通過金融業務活動與加強資源環境保護、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強化節能減排有機結合起來,以確保能源安全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金融營運戰略(高建良,2009)。綠色金融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以及生態保險的方式,為合理利用能源、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服務,是實現節能、減排、降耗的金融業務,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優化,以達到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持續發展為目的(王順慶,2010)。
2功能與特點
綠色金融具有融資服務、中介的基本功能;具有合理配置資源的核心功能和調節經濟結構、規避風險的市場功能;具有風險交易、信息傳達、消費引導、區域協調、財富分配的金融衍生功能。綠色金融的特點是注重人類社會生存環境的利益,將生態因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算體系;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長遠利益。
(二)可持續發展理論
1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其核心思想是以犧牲最小的環境為代價來換取最大的經濟發展(馬傳棟,2002)。
2可持續發展理論的形成
1972年,聯合國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人類環境大會,會上提出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1987年,以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為首的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發表了《我們共同的未來》的研究報告,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制定了2000年乃至下半個世紀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對策;1992年,在巴西召開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國家首腦大會,把可持續發展提升到全球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高度”。
3可持續發展理論在金融業的實踐
可持續發展追求的目標是既要使人類的各種需求得到滿足,個人得到充分發展,又要保護資源和生態環境,不對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構成威脅。其完整的理論體系包括經濟、生態、自然、環境、資源和生產等方面,仍處于不斷完善的過程中。
國外對金融業可持續發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自身與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強調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倡導銀行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做貢獻。國外金融業將企業競爭力和改善環境聯系在一起。1992年在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聯合國環境署發表了《銀行界關于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有100個機構和團體簽了字,由此創立了金融自律組織(UNEPFI),該組織從實踐和理論上不斷探討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國際金融公司聯合荷蘭銀行于2002年10月在倫敦召開“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問題”會議,花旗銀行、巴克萊銀行及西德意志銀行等九家銀行參會。會議制定了“環境與社會風險的項目融資指南”(即赤道原則),規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對融資項目涉及的環境和社會問題進行審核調查。金融機構在提供融資前,要求項目發起人提交對社會和環境負責任的證明。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機構實行了“赤道原則”,其業務范圍擴展到全球100多個國家,在全球項目融資市場上的份額達到85%以上。
二、綠色金融是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商業銀行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特殊商品――貨幣和貨幣資本,提供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相關的金融服務。商業銀行具有調節經濟的特殊功能:通過信用中介活動來調節社會不同行業的資金流動。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作為資金融通的樞紐,在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導下,促進經濟結構與產業結構的調整,在社會經濟和可持續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推行綠色金融,重視環境問題,為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帶來發展機遇。商業銀行通過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產品,可減少有害物資的排放,從而減少商業銀行自身的運營成本;商業銀行推行綠色金融,承擔社會責任,對影響環保的項目不予貸款,能夠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環境風險為商業銀行擴大了產品經營范圍,減排費用、環境友好技術的投資需求等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融資機會;通過提供綠色投資產品,可提高公眾的環保意識,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
三、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現狀與問題
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在資金融通、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86年第一家交通銀行的成立,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的興起,實現了由單一銀行壟斷體制向以中央銀行、四大國有銀行為主體,股份制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等多種金融體制的過渡。四大國有銀行通過完成股份制改革,已形成了全方位的商業銀行發展模式。
(一)我國商業銀行對“赤道原則”的踐行
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我國商業銀行用具體行動來踐行綠色金融宗旨。2007年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5家大型銀行共發放支持節能減排重點項目貸款10634億元,支持節能減排技術創新貸款3878億元,節能減排技改貸款20941億元,收回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的企業貸款3934億元。中國工商銀行提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議的意見》,建立了信貸的“環保一票否決制”;中國建設銀行組建了“赤道原則”研究團隊,推進信貸政策與國際行業“赤道原則”接軌;中國農業銀行推出了以CDM機制項下“經核證的減排量”收入為質押的節能減排融資;浦東發展銀行推出了《綠色信貸綜合服務方案》;深圳發展銀行和中國銀行開展了掛鉤海外碳排放權期貨價格的金融理財產品服務;興業銀行在經營理念、運行效率及公司治理方面顯示出綠色金融發展的優勢,成為我國唯一的“赤道銀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商業銀行作為以贏利為目的的企業,傳統的金融活動首先考慮的是自身利益,而忽略了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加上商業銀行內部對綠色金融的規律和知識掌握不足,綠色金融服務工具和人才相對缺乏;綠色金融具有公共品屬性,綠色金融創新性強,風險相對比較高;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扶植和激勵措施不夠完善等,致使長期以來商業銀行對資源、環境、生態因素未給予足夠的重視。
一是沒有形成完善的綠色信貸激勵機制。在金融產品創新及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也帶來了較高的風險,影響了商業銀行綠色信貸的主動性;二是缺乏有效的綠色信貸信息供享機制。缺少政府、銀行和企業的合作交流機制,主要表現為相關環保部門信息、技術標準化信息、產業政策信息溝通交流渠道不暢通;金融制度建設與經濟發展不同步,風險防范能力有限;三是創新能力不足。由于開發綠色信貸產品創新能力有限,對于科技含量較高、建設周期較長、風險較大的項目,傳統的金融產品無法滿足其有效的需求。
四、我國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政府相關政策和機制
綠色金融具有政策金融性質,需要政策引導,因此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商業銀行只有依據國家有關發展綠
色經濟的政策和制度,才能有效地制訂自身的綠色金融服務操作規程和工作細則;建立政府監管機制,政府部門通過綠色金融對企業實施監管,使綠色金融成為銀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約束力量;建立企業信息平臺、環保信用信息數據庫及銀行和企業的借貸信用體系,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建立項目投融資專家評估系統,綠色金融項目目前處于探索和創新階段,風險管理難度較大,通過評估系統來規避投資風險。
(二)建立建全銀行內部治理機制
一是商業銀行在建立內部治理機制中,融入綠色金融的理念,將綠色金融作為考核投資項目的重要指標。不僅在資金供給上要向實體經濟傾斜,而且要實現資源配置的社會效應;二是商業銀行應當在“赤道原則”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國際合作項目,在提供綠色金融服務活動中,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利益補償機制,確保在融資過程中資金的安全。
(三)大力建設低碳銀行
商業銀行應遵循國家“十二五”規劃中綠色發展的基本要求,將綠色金融作為銀行自身發展的特殊運作方式,將社會責任與銀行核心業務高度契合,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碳金融為商業銀行促進經營轉型帶來巨大商機,包括低碳產業項目的投融資,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等。要加強“低碳銀行”的基本建設,從人才培養入手,借鑒國外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經驗,培養專業化、高素質的團隊;科學設置機構,完善系統配置和網絡建設等。浦發銀行2011年率先提出打造中國金融業“低碳銀行”的目標,倡導環保經營方式,號召全員將節能環保理念融入工作中去,探索低碳銀行建設經營模式轉型路徑,增強可持續發展的后勁。
[參考文獻]
[1]杜莉,張鑫綠色金融、社會責任與國有商業銀行的行為選擇[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2(5)
[2]朱惠低碳經濟發展與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支持[J] 現代金融,2010(9)
【關鍵詞】 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效益分析;發展途徑
近年來,由于環境惡化、氣候變暖所帶來的全球氣候異常日益引起了各國的熱切關注。特別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再一次讓大家的目光聚焦在溫室氣體的調控和低碳經濟的發展之上。金融業特別是商業銀行,作為我國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更應承擔起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在實踐中,商業銀行往往為了賺取短期利潤,忽視環境因素進行不當的貸款和投資,從而加劇了企業惡化環境的行為。發展綠色金融的途徑,不僅肯定了金融對環境保護和資源配置的積極導向作用,而且也為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依據和途徑。
一、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效益分析
(一)風險分析
成本的增加是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大阻礙,這種成本的增加主要存在于短期。首先發展綠色金融會給商業銀行帶來額外的貸款成本。銀行甄別企業客戶是否有污染環境的行跡,需要對項目的環境風險進行評估、管理及監測。節能減排融資項目一般期限長、專業性強,商業銀行甚至可能需要聘請專業的環境風險管理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長期評估和檢測。其次影響環境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再給予融資支持,也會縮小其信貸規模,從而降低盈利性。另外,由于大多數的綠色金融項目目前還比較缺乏經濟性,在實施綠色金融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二)收益分析
發展綠色金融從長期來看是可以增加商業銀行的利潤的。一方面隨著我國向集約型經濟發展模式的演變,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面臨強制治污改造的風險也越大,商業銀行慎入此類項目,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政策,可以有效優化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和質量,提高銀行防范環境風險的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履行環保職責可以通過外部經濟的傳導作用為社會帶來更大的福利,并且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和美譽度。市場競爭中,很多銀行在體制、技術、服務、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加大革新力度,以不斷地金融創新為手段,努力降低風險,提高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競爭力。銀行的形象、品牌、信譽也是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方面,承擔社會責任是提升這些軟實力不可或缺的因素。
商業銀行不是慈善家,也需承擔社會責任,在成本和利潤并存的情況下,需要找到既符合環保需要,又能夠帶來收益的模式,這就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途徑。
二、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現有途徑
(一)綠色信貸
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綠色信貸政策的推出得到了各商業銀行的積極響應,如中國工商銀行于2007年9月率先出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環保政策的項目不發放貸款,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要求。招商銀行也于2007年對煤炭、鋼鐵、有色金屬和電力等“兩高”行業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強化準入要求,嚴格授信條件來確保貸款企業的較高的產業效率以及較小的環境污染。2008年11月,興業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成為我國第一家赤道銀行,2009年12月,首筆適用赤道原則項目――福建三明的華電永安發電2×300MW擴建項目正式落地。據中國銀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商業銀行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放中長期貸款22503.2億元,增幅比2007年下降0.19個百分點,貸款呈總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勢。綠色信貸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階段性成果,由于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與預期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
(二)興業銀行CHUEE項目
2006年5月,興業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以下簡稱IFC)合作推出了能效貸款的創新型金融產品,簽署了能效效率融資項目(簡稱CHUEE)合作協議。IFC通過給興業銀行提供風險分擔機制、為市場營銷合作伙伴提供技術援助,能夠使得客戶和能源最終用戶得到所需貸款、節能的項目服務以及技術援助。針對中國在節能技術運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融資需求,IFC創造性地引入貸款本金風險損失分擔機制。根據合作協議,一旦產生不良貸款,將根據約定比例分擔貸款本金損失,IFC對第一損失(總費用以內10%的損失)承擔7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其他的90%的損失)承擔40%的損失。相應的,興業銀行對第一損失承擔2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承擔60%的損失。從而實現以2億元的風險擔保額,支持最高可達4.6億元的能效項目融資貸款組合。IFC提供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使銀行以較小的成本,研發新的貸款產品(如設備按揭貸款、設備供應商貸款和能源合同管理貸款等),拓展新的營銷渠道,并改變了以往局限于抵押品,而今基于客戶現金流的信貸方式,進行風險定價而不是單純的風險規避等,從而使能效融資模式更具商業性、推廣性和可持續性。截至2009年11月末,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節能減排項目貸款187筆,累放金額137.37億元。
(三)民生銀行“碳金融”模式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我國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只能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下項目的開發,我國目前的碳金融業務主要就是CDM項目的投融資、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的交易以及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銀行得到了CDM項目就可以得到該項目下的融資收益和融資財務顧問收益、談交易衍生收益,吸引眾多銀行紛紛投身于這一業務領域。民生銀行在碳金融方面先行一步,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為承擔信貸資金配置的碳約束責任的銀行提供了新的選擇。2008年民生銀行新發放(含續授信)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產品推廣信貸支持23 筆,貸款額24.46 億元。興業銀行依托能效融資項目的知識和經驗積累,創新金融工具,成功運作碳減排貸款業務,開發針對碳交易買家和賣家的兩大產品系列。另外,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諸多小銀行也已經開始試水碳融資業務。
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均在2007年8月推出了“二氧化碳掛鉤型”人民幣/美元理財產品。掛鉤標的是ECX上市、交易非常活躍的歐盟第二承諾期的EUA期貨合約。中國農業銀行在總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與湖北、四川等多個省份的十幾家企業達成了項目合作意向書,涵蓋了小型水力發電、水泥回轉窯余熱發電、煉鋼高爐余熱發電等清潔發展項目。目前,國內很多銀行也開始觸及碳金融市場,由于獲取的是間接效益,信貸風險較大,其實銀行的支持力度很低。不可否認,通過發展碳金融交易不僅可以給商業銀行帶來巨大收益和機會,而且也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三、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措施建議
1.政府應加大支持力度,對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進行政策性傾斜。政府應制定激勵機制,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兼具短期帶動經濟增長和長期促進經濟轉型的雙重社會功效,也有助于“十一五”規劃中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國家的有關部門應出臺合理的優惠政策,通過提高收益降低成本來對商業銀行進行必要的鼓勵。例如可以采取在綠色金融發展項目貸款額度內存款準備金要求的適當減免,加大項目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降低綠色金融項目的貸款資本金要求等措施以促使商業銀行的業務向綠色金融領域傾斜。
2.商業銀行應轉變觀念,進行機構建設和人才培養。商業銀行已開始逐漸認識到發展綠色金融在拓寬利潤來源、提高競爭實力的同時,有助于樹立自身良好的社會形象,實現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管理層要在戰略上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應積極進行組織機構的健全,通過改制現有的機構或者成立新的機構,專門負責綠色金融的發展。興業銀行已經先行一步,成立了可持續金融中心,以求為可持續金融業務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在人才方面,商業銀行可通過新人員的招募以及現有人力資源的重組和培訓,逐步構建適合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團隊。
3.進行各種金融產品創新
(1)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對于一些社會效益較好但卻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可由銀行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環保債券來解決。所籌資金可通過優惠貸款提供給企業,支持其研發綠色產品,從事生態農業生產,實現生態工業加工,開展綠色營銷活動。
(2)進行個人消費金融產品創新,鼓勵綠色消費。2010年1月,興業銀行聯合北京環境交易所推出國內首張低碳主題認同信用卡――中國低碳信用卡,這標志著商業銀行開始將節能減排從企業項目領域引入到個人消費領域。商業銀行通過個人消費產品的創新,既可以促進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又可以吸引社會民眾廣泛參與綠色消費、低碳生活,切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良好的環境與社會效益。
(3)結合節能減排項目貨款、開展碳權質鉀融資貨款。只要銀行與CDM業主及發改委三方約定,客戶出售CERs所獲得的資金只能進人指定的帳戶,并在客戶不能償還貸款時,貸款銀行有權處置客戶獲得的CERs。商業銀行以碳權質押,對CDM項目提供貸款支持,不僅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而且有利于降低商業銀行的風險。
(4)積極創新其他碳金融業務模式。利用商業銀行下屬的金融租賃中心或者與專業的租賃公司合作,為CDM項目建設階段的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憑借自身的信息優勢,作為CDM項目的咨詢顧問,協調項目發起人、國外投資者、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通過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有效管理CDM項目下的資金流動,擔當CDM項目的資金管理人;發揮托管各種基金的經驗優勢,參與托管正在快速成長并大規模進入我國的碳基金等業務都是商業銀行可以嘗試的。
參考文獻
[1]劉青,劉傳江.低碳經濟與綠色金融發展[J].今日財富.2009(7):51~54
[2]申益美,謝恒.綠色金融:綠色經濟新的增長極[J].企業家天地.2009(11):12~13
[3]趙靜.實施綠色金融措施保護環境概論――以英國“綠色金融項目”為例[J].法制與社會.2009(2):132~133
[4]馬萍,姜海峰.綠色信貸與社會責任――基于商業銀行層面的分析[J].當代經濟管理.2009(6):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