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5:04:3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解決民營企業融資,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 民營企業融資問題對策
一、民營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
1.民營企業直接融資存在的問題
由于民營企業大多數是中小企業,資本量小,制度和信息不規范,民營企業幾乎沒有希望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所需資金。因此,民營企業要想在股票市場上進行直接融資是非常困難的。據統計,我國目前上市公司總數有1048家,股市市價總額達37 000億元人民幣。其中,國有和國有控股公司上市的數目占70%以上,市值達90%左右;而民營企業的上市數目卻不到30%,市值僅占10%,并且大多數不是通過正常途徑直線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價買一家已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曲線上市。由于我國的直接融資方式從一開始就主要面向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了解決國有企業的困難,促進其機制的轉換,要求股票市場優先服務于國有大中型企業,為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創造條件。而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相對狹小,且市場進入“門檻”高。嚴格的上市條件和審核程序也使民營企業“望股興嘆”。而目前大部分民營企業經營規模都較小,產業層次低,與國家規定的企業上市規模和優先產業存在著一定的距離,客觀上加大了民營企業上市的難度。盡管民營企業在近幾年上市增長的速度較快,但多數是采用買殼上市的方式進入的。即使有少數民營企業通過“買殼”、“借殼”上市的方法投身于股票市場,但由于其運行通道太窄,不僅給股票市場帶來了許多不應有的問題,還嚴重地束縛了企業自身的發展。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說明,民營企業直接上市的難度較大。并且買殼上市,也加重了民營企業股權融資的成本。
另外,由于債券融資的門檻高,同時還要求有實力雄厚且信譽很好的單位作擔保,民營企業目前還很難進入債券市場進行融資。長期以來,由于政府的導向忽略債券的作用,以及市場發育不完善等因素,企業債券市場發展不順利。加上1993年社會上亂集資造成對國債沖擊的影響,政府對其管制束縛較多,促進發展的政策較少。目前只有少數國有企業能通過債券市場進行融資。而民營企業,即便是大型民營企業也對債券難以問津。
2.民營企業間接融資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國有銀行商業化運作程度的提高,風險管理日益受到重視。為規避風險,商業銀行普遍采取了抵押貸款和擔保貸款的形式。抵押貸款方式雖然提高了貸款的安全性,但是辦理資產抵押手續繁瑣且費用較高,更多的民營企業根本無充足的資產可抵押,導致抵押無法落實。而擔保貸款,由于民營企業自身資信較差,貸款保障機制不健全,致使民營企業難以找到合適的貸款保證人為其擔保,因此在實施過程中困難重重。
一些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經過撤并后,只剩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少數幾家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重點的單一化和自身存在的不足,削弱了對民營企業的追加投入。一是目前農村信用社的信貸重點支持“三農”,按現行政策規定,原則上70%以上的貸款用于農戶貸款,民營企業的貸款需求要在通盤考慮“三農”后另行安排。二是農村信用社結算手段不足而引發的信貸監督劣勢,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對民營企業的支持。由于農村信用社在結算手段上與國有商業銀行的差距較大,因此,近乎100%的民營企業對外交易的結算要通過國有商業銀行來實現,信用社在結算上的劣勢,不僅使其失去了一些低成本存款,也失去了必要的信貸監督手段。三是前期鄉鎮企業破產倒閉嚴重,造成農村信用社資金損失。因此,農村信用社對民營企業支持謹小慎微。
金融服務功能滯后,弱化了銀行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不暢。目前,商業銀行普遍推行集約化經營,信貸審批權限全部上收,基層行基本上無貸款審批權,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有效信貸的投入。如工商銀行規定,所有項目貸款、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以及50萬元以上的個人按揭貸款均需報請省分行審批。面對貸款數額小、風險和成本高,而收益較低的民營企業,基層金融機構的放貸積極性大打折扣。另一方面是銀行對民營企業貸款期限結構不合理。在當前間接融資體系中,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期限通常在1年以內。因而中小民營企業從銀行獲得長期貸款沒有多大可能,一些企業不得不采取短期貸款多次周轉的辦法,從而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不少信貸員對民營企業的規律和特點知之甚少,而現行信貸管理辦法大多是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制定的,許多條款和條件不適應民營企業的狀況和特點。因此,對其申貸往往生搬硬套國有企業的操作方法、標準和程序。這些做法與民營企業自身的特點不相適應,從而造成各金融機構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無辦法可依,無程序可循,貸款數額很有限。與民營企業的飛速發展相比,中小型銀行的數量和資金力量遠遠不夠,不能提供足夠的融資服務。與早已高度市場化了的民營企業相比,在政府保護和支配下成長起來的現有金融機構是很難提供與民營企業特點和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的。
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對策
1.解決民營企業直接融資難的對策
目前,要為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打通渠道,首先應進行制度性創新。政府對國有企業和股票市場的隱性擔保,是民營企業直接融資難的制度性原因。要解除這個契約,政府就需要改變依靠國有企業發展民族經濟的戰略意圖,把國有經濟和政府職能定位于彌補市場缺陷。政府逐步淡化對國有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進行保護的角色,不再通過各種“救市”政策向國有上市公司注資,切斷國有上市公司將直接融資成本轉嫁至國家信用的途徑。目前國有上市公司的股權改革,改變了國有股“一股獨大”局面,使國有上市公司面臨被“惡意收購”的可能性,迫使其將直接融資成本內部消化。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就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爭取上市機會,有利于民營企業進入股票市場。
我國股票市場功能長期被鎖定在為國有企業“籌資”上,股票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受到極大抑制。不應再強調股票市場的籌資功能,而應將資源有效配置作為股票市場的首要功能。為此,應以制度創新為契機,把企業素質、業績和潛在發展能力作為公司能否上市的第一標準,讓有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成為國民經濟和股票市場的基礎。
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尚不具備真正的退出功能。許多國有上市公司即使因效益下滑而缺少投資價值,但卻由于種種原因遲遲無法退出市場。這要求管理層摒棄所有制標準,盡快建立健全并啟動強制性的市場退出程序。同時,還需要探索國際上更加流行的退出途徑,即由績優上市公司廉價收購業績差上市公司的“退出”途徑。
擴大股票市場監管部門的獨立性,消除政府對股票市場的不恰當干預。應賦予證監會以較大權限,獨立行使市場監管職能,通過制定交易規則和維護市場秩序,提高市場效率。從長遠來看,監管部門的獨立性要求政府逐步從競爭性的資產經營和管理中退出,專門從事社會經濟管理職能。
大力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目前,在沈陽、鞍山、大連、天津、青島、濟南、武漢、珠海等城市已經自發形成了將企業股權公開掛牌交易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我國應將現有的地方性股權交易市場規范化、合法化,同時適當降低公司上市條件,形成一個新的證券市場層次,為我國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開辟新的融資渠道。
積極開展各類票據市場業務和企業債券市場業務。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直接融資能力,培育為民營企業服務的票據業務和債券業務。推進和加快民營企業票據性融資及債務融資步伐,也是未來民營企業融資的必然趨勢。積極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市場,豐富直接融資市場的交易品種。而利率市場化已有一個初步的日程表,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市場的外部條件正趨于成熟。
對于企業信用問題,則需要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構筑一個有效的信用征集、評價、系統并建立起嚴格的違信懲罰制度。 第一,大力發展銀行貸款以外的其它金融授信業務,如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保函以及商業匯票等。這樣有三個好處:一是滿足了民營企業短期資金需求;二是活躍了票據市場;三是減少了企業利息支出。第二,鼓勵、扶持、平等地讓民營企業進入貨幣市場,通過各類票據的交易運營資金,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第三,對技術型、長線型、出口替代型以及大型基礎設施、涉及對社會重大利益貢獻的民營企業發行自己的債券,應允許流通轉讓。
2.解決民營企業間接融資難的對策
國有商業銀行要轉變觀念,重視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建立健全支持民營企業貸款的規章制度和政策。銀行在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之間應提倡公平貸款,尤其是對于經營狀況良好、極具發展潛力的民營企業以及以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為支撐的技術密集型民營企業,銀行更應該重點幫助他們創業和發展,努力開發出符合民營企業需要的金融品種,為民營企業提供配套的結算、匯兌、轉賬和財務管理等多種金融服務。對重點客戶的優惠政策包括提供優惠貸款利率,辦理臨時性信用貸款,提供經濟、金融信息和其他金融服務等。
國有商業銀行需在內部管理體制上營造一個有利于開拓民營企業貸款市場的良好環境。包括進一步完善民營企業貸款管理辦法;解除信貸政策上的某些束縛與限制,明確支持民營企業的具體信貸政策措施;盡快完善授權授信制度,主動適應民營企業對金融信貸需求量大、速度快的客觀要求,解決信貸業務操作中重復環節過多的問題;對民營企業的信貸金融支持實施“抓大選小”的策略;妥善解決當前貸款約束和貸款激勵的不對稱問題;加強與地方城市信用社、地方商業銀行之間的合作,打破空間上的限制,拓寬服務區域,方便解決民營企業在地方金融機構無法辦理諸如承兌、貼現、國際結算等業務的困難;合理配置貸款權限,縣級分支機構要樹立主要為民營企業服務的觀念。完善金融服務,進行業務創新。民營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不僅僅是資金,在結算、信息、財務等方面都需要與之相適應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在加強對民營企業支持的同時也要注意風險防范,要堅持貸前評估、貸中審查、貸后檢查的制度。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人員應多渠道了解民營企業的經營狀況,可以通過走訪民企的銷售網點、協作企業、競爭對手來了解他們的經營動態,以利于及早發現并防范金融風險。
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中小商業銀行是國民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是進一步健全銀行體系的需要,是進一步推動金融體制改革的需要。發展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民營企業尤其是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難的比較有效的方法。首先,中小金融機構資金少、無力為大企業提供服務;第二,中小金融機構大多也屬于民營企業的范疇,為民營企業服務不存在所有制歧視的問題;第三,中小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服務方面擁有信息上的優勢。中小金融機構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機構,專門為地方民營企業服務,對地方民營企業經營狀況和經營者信譽狀況的了解程度逐漸增加。這就有助于解決存在于中小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第四,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機制靈活,經營成本低,能有效地降低為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的交易成本。中小金融機構要支持民營企業的發展,必須從以下兩方面入手進行改革:為中小金融機構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中小金融機構要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首先,中小金融機構要找準自己的市場定位,根據自己內部的優勢和劣勢,以及外在環境的機會和威脅選擇自己的目標市場,針對目標市場進行業務創新,為其“量身定做”融資服務,提高服務水平。其次,中小金融機構要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組織結構調整與創新,建立組織激勵考核制度和不同層次員工的人事管理和激勵約束機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等等。在改革和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的過程中,國家的政策措施需要進行配套改革。如國家要放松利率管制,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國家目前只允許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基礎上做一定的浮動,但與民間市場利率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要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問題,就必須進一步放寬利率管制,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盡快由目前的放寬對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限制,過渡到最終由商業銀行自主決定貸款利率水平,并允許對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務收取合理的費用,以此來促進商業銀行按效益與風險原則,不斷增加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投放,實現資源配置的合理與優化。
加快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結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務活動,它介于商業銀行和企業之間,擔保人對商業銀行做出承諾,對企業提供擔保,從而提高企業的資信等級。我國的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還很不完善,為了解決民營企業融資的問題,我們應該加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我國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可由城市、省、國家三級機構組成。有三種擔保機構:(1)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其資金來源主要靠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撥款注入資金和向社會發行債券,同時也可吸收民營企業出資和社會捐資,機構實行市場化公開運作,接受政府機構的監管。(2)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公司,由地方財政部門對金融機構做出承諾保證責任并推薦民營企業,由擔保公司辦理具體的擔保手續,這類機構主要是為當地的民營企業提供擔保,它兼有商業擔保和信用擔保的雙重特點。(3)由中小企業聯合組建會員制的擔保機構,資金共同承擔,自擔風險,自我服務,發揮聯保、互保的作用,此類機構的運作采取擔保基金的形式,實行封閉運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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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企業 融資 原因 對策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企業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取得了迅猛的發展。民營企業已經存在于我國的各行各業中,民營企業經濟的發展程度也因此成為了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參考指標。然而,我國民企融資現狀普遍不容樂觀,使得民企普遍缺乏發展基金,錯失很多市場發展機會,融資難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一大瓶頸。
一、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民營企業自身信譽水平低,缺乏有效管理。民營企業內部管理不規范,部門設置和制度不健全,特別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很難提供完全準確的財務信息。銀行很難準確了解其資金運用和生產經營情況,導致銀行信貸工作無法進行。中小民營企業不良貸款在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總額中占比較高,而且有些企業為逃避債務,在企業改制過程中,通過債務重組等方式導致銀行資金流失嚴重,致使民營企業的銀行信用環境狀況令人擔憂。由于民企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信譽,加之風險變數大,使得其資信等級低,加之內部供應不足,這是其融資難的根本原因。
2.金融服務體系難以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首先銀行體制決定民營企業融資處于劣勢。我國銀行仍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他們首先保障國有大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投放原則沒有改變,加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監管越來越嚴,并且大部分實行了終身責任追求制,銀行貸款門檻不斷提高。其次銀行信貸政策不合理。中央銀行雖然已經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但各商業銀行為了資金安全往往集中力量抓大客戶而不愿向民營企業放貸;即使商業銀行愿意向民營企業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但由于投資項目審批制度不健全,加上長期貸款的風險,銀行也不愿意向民營企業開放基建和技改項目貸款,因而民營企業最多也只能獲得一年之內的流動資金貸款,難以獲得長期資金貸款。
3.宏觀政策制約著民營企業通過其他渠道融資。改革開放以來,宏觀政策在體制轉化方面,主要是推進國企改革,并為此為契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宏觀調整方面,控制通貨膨脹時也要確保國有企業的發展,防治通貨緊縮時也要啟動國有投資為出發點。可以說民營企業的發展在前些年的宏觀政策中并未占有什么地位。只是到近年來,為擴大內需和促進結構調整,民營企業的發展才日益引起重視,而促進民營企業的各項政策尚未到位,這就制約著民營企業通過其他渠道融資。
二、對民營企業解決當前融資困境的幾點建議
1.努力提高民營企業自身實力。首先要加強財務制度建設,樹立良好信用觀念意識;其次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與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建立良好關系,爭取銀行信任,堅決杜絕逃廢銀行債務和挪用貸款等失信行為的發生,切實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再次提高管理水平,培育名牌產品,特色產品,從本質上增強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
2.要加快法制建設,為民營經濟科學定位。加快推進依法治市,進一步健全有利于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法規體系,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為民企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3.完善相關金融服務體系。首先要加速中小金融機構建設。中小金融機構與地方經濟聯系密切,容易了解地方民營企業的經營情況、發展前景和信譽情況,減少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交易風險。所以,應盡快建立一批直接服務于民營企業的金融機構,發揮其立足民營企業,服務民營企業的比較優勢。其次加快銀行產品創新,改善對民營企業的服務。銀行要以市場為導向,根據民營企業特點進行信貸制度和產品創新,建立適應民營企業貸款業務的信用評級制度,推出適合民營企業需求的信貸產品,以滿足民營企業個性化、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4.制定優惠政策,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政策和科技扶持力度。要使民營企業獲得穩定的發展,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有相關的政策扶持,我國目前雖然有一些以民營企業作為主要受惠對象的稅收減免政策,但還不夠規范,目前應對其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并逐步建立起明確的以民營企業作為受惠對象的稅收優惠政策。近期可考慮提高民營企業納稅人的稅基標準,擴大這一政策的受益面,也可以對民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部分免征增值稅。對高新技術民營企業可試行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實行稅收減免的政策,對于新創立的民營企業可予以一定期限的稅收減免,對于成長性較好的高科技民營企業可適當延長減免所得稅年限。同時,鼓勵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與民營企業合作,以幫助民營企業進行新產品、新技術的研制,建立跨地區甚至跨國界的科研合作伙伴關系。
一、民營企業融資難的特征
l、在融資總量上處于被動從屬地位。目前,盡管民營經濟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已達60%,但是金融服務卻嚴重滯后,民營企業占有的金融資源不到全社會金融資源的30%。民營企業在中介融資中的份額也十分有限,所得到的正常中介融資總量,不足銀行貸款總量的2%,在債券市場上占有的份額幾乎為零。從而導致在發展過程中一直被經營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所困擾,擴大投資、進行設備、產品更新換代、技術升級的資金需求得不到滿足。
2、在融資結構上以內源性融資為主。目前,我國民營企業融資主要以自我積累為主,內源性融資特征明顯。根據國際金融公司(1FC)在我國的抽樣調查結果顯示:無論是初創期還是發展期,我國民營企業資金來源中的自我積累達到了90.5%。根據世界銀行的最新報告,即使和愛沙尼亞、立陶宛、波蘭等其他轉型國家相比,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的內源性仍然偏高。內源融資融通的資金非常有限,而且難以應對較大的資本風險。
3、在融資方式上以自籌性融資為主。由于國有商業銀行長期形成的為國有經濟服務的理念根深蒂固,對小額、分散的民營企業金融需求往往不屑一顧。同時,民營企業在辦理貸款融資中手續繁瑣,造成融資成本高,導致民營企業懼貸。而目前個體私營企業發行債券、股票相對比較困難,信用貸款因擔保問題而難以運作。據統計,全國各項貸款總額99371.1億元,民營企業獲得的貸款總額654.6億元,僅占全國各項貸款總額的0.66%。據有關部門對全國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調查表明:個人勞動積累占56.3%,向金融機構和集體借款占21%,向親友籌資占13.5%,繼承家業和其他方式占9.2%。
4、在融資渠道上以間接融資為主。我國證券市場從建立至今,民營企業進入股票市場一直受到所有制形式的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得少于5000萬元,公司經營必須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從嚴控制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企業。而民營企業由于經營規模較小,且大多數為一般加工業和商品流通性企業,與上市條件相距甚遠,自然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與股票市場相類似,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未向民營企業開放。
5、在融資環境上受到眾多門檻限制。一是貸款難。多數商業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條件及管理要求高于國有企業,能夠符合銀行貸款條件,具有合格資信等級的民營企業較少,多數民營企業得不到銀行貸款資金的支持。二是抵押、擔保難。企業辦理一筆財產抵押貸款需要辦理驗資、評估、保險、公證、貸款抵押物登記等諸多手續,涉及多個部門,并接受銀行方面的多次審查和實地調查,驗資、評估手續繁雜,評估等費用高,增加了貸款企業的負擔。再加上大部分民營企業資產少、底子薄、不動產價值低、信譽差,尋找貸款擔保單位困難。三是上市融資難,融資渠道狹窄。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相對于資金市場發育很不完全,缺少能夠為廣大民營企業融資服務的資本市場。同時,申請上市所必須支付的法律、會計、審計等中介服務費用,對民營企業來說也是很昂貴的。四是申報風險投資難。由于沒有通暢的退出機制,少了高額的利益回報,風險資金很難進入真正的創業企業。五是民營企業受到不平等的國民待遇,各項不合理的收費使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弱勢。
二、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成因
1、在思想觀念上對民營企業的偏見
由于長期受各種因素和傳統意識的影響,國有商業銀行貸款中存在“重國有輕民營”的傾向,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后才輪到民營企業。考慮到信貸風險的因素,在具體操作中表現為盡量限制對民營經濟的貸款數額,貸款手續繁雜,抵押條件苛刻,民營企業爭取一筆貸款往往要花費很長時間,因此而貽誤商機。此外,在國家有關政策上也存在著明顯的偏差,一般民營企業無法享受國家給予開發區內的企業、外資企業、民政福利企業的政策優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民營經濟融資渠道的拓展。資本市場對民營企業融資也存在一定的限制。迄今為止,企業債券和股票的發行與上市,一直實行嚴格的政府審批制度和額度管理方式,政策明顯向國有大中型企業傾斜,民營企業通過證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更為困難。
2、在經濟轉軌時期原有體制性的障礙
一是“軟”預算約束與“硬”預算約束。借貸型融資體制內存在兩種不同性質的預算約束:在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之間,預算約束依然較“軟”,但在國有銀行與民營企業之間預算約束卻是“硬”的。體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國有銀行不愿意給民營企業放貸而承擔額外的風險,另一方面國有銀行寧愿將錢放在中央銀行的超額準備金賬戶上,也不愿意貸給有效率的民營企業。“軟”預算約束使國有銀行可以根據國有企業的資金需求為之度身定制,貸款申請和放貸也基本上是一種行政權力的運作過程。“硬”預算約束使國有銀行向民營企業貸款時要求民營企業符合擔保條件,盡管在理論上很多資產都符合擔保條件,但只有房地產才是最主要的擔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權基本上只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擁有,大多數民營企業并不擁有土地和樓宇的法定占有權,因此,它們難以以之做抵押,獲得所需要的貸款。
二是外源融資與內源融資的約束。1985年實行“撥改貸”,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之間由此確立了一種剛性依存關系,國有銀行代替國家財政以信貸的方式向國有企業注資,對國有企業而言基本不存在內源睦的融資機制。對民營企業而言,外源融資則很難通過這一融資體制來實現,因為鏈條的每一個環節對民營經濟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營企業實際上至今還不存在支持其外源融資的正式機制。外源融資的正規渠道基本上被堵截,這就意味著民營經濟只能依靠內源融資。依靠這種融資形式融通的資金非常有限。
三是縱向信用與橫向信用約束。對于民營經濟而言,現行的融資體制的外生性還表現在其信用的性質和方向上。現行融資體制的社會基礎是一種縱向的信用關系,國家通過維護縱向信用,大規模地吸收居民儲蓄,并把儲蓄中的絕大部分轉化成為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從而保證了體制內產出的持續增長和社會穩定。與國有經濟不同的是,支撐民營經濟外源融資機
制的是一種橫向信用體系。這種信用體系植根于社會成員的自律,主要依賴社會成員之間的相互約束。現行的融資體制與民營經濟不相兼容,縱向信用并不構成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因素。由于信用關系的排斥性,一些民營企業為求發展,常常使自己的身份模糊化。許多民營企業為便于經營以及從政府那里獲得更好的待遇而把自己裝扮成集體企業和外資企業,結果是,由于它們沒有清晰的所有權和管理組織,因而加大了銀行收集和處理相關信息的難度。目前,民營經濟的發展既受橫向信用短缺的制約,又受縱向信用負面的牽制。
3、部分民營企業自身信用狀況不佳
第一,民營企業基礎管理薄弱。缺乏良好的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少數人、個別人控制或家族式管理普遍存在,企業法人資產與自然人資產沒有嚴格的區分。另外,民營企業主要靠自我積累創業發展,經營規模一般不大,由于自有資金較少,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科技含量不高,造成市場競爭能力低,抵御風險的能力差,導致經營業績不穩,銀行貸款風險增大。
第二,民營企業發展起步較晚,規模較小,沒有足夠的資產可供抵押。我國商業銀行對貸款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定標準中,其經營規模所占比重高達15%,這就造成在信用等級評定上,民營企業信用等級偏低,資信相對較差。加之不少民營企業存在短期行為,逃廢銀行債務現象嚴重,導致某些地區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中,有高達80%的貸款成為不良貸款,迫使銀行在對待民營企業借款時忽視了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對貸款的合理要求。
第三,信息不對稱。由于民營企業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企業治理結構不健全,缺乏歷史的信用記錄,存在著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不健全的現象,不能及時給銀行提供各種反映企業資金的流動性、盈利性和安全性的具體信息,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使銀行在貸后管理中實際上很難獲取充分的信息。其結果是在銀企雙方的借貸市場中產生逆向選擇,銀行被迫放棄這塊市場;另外的結果就是借款合同簽訂之后的道德風險,企業在不對稱信息的掩護下,從事偏離銀行利益而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活動,并逃避銀行的監管。
第四,社會中介擔保體系不健全。目前信貸投入支持民營經濟只涉及少部分行業和少數市場主體,貸款品種單一,只限于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缺少中長期貸款,貸款方式只有抵押、質押等,缺少信用貸款等其它融資方式。而多數民營企業規模較小,經營時間不長,缺乏資本的有效積累過程,在向銀行貸款時,既無有效資金抵押,又難找到符合銀行擔保條件、愿為其擔保的單位。
三、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思路
1、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公平對待民營企業融資問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首先要在觀念上創新,打破各種歧視,給民營企業以“國民待遇”。要承認私有產權與國有產權具有平等的地位,讓它們在市場上平等參與競爭,以競爭促發展。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并、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
2、全面提升民營企業自身素質和經營水平,完善民營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
一要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轉換經營機制,改變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現代企業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真正建立起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制度、總經理聘任制度以及員工激勵和約束機制,逐步成為產權明晰、股權結構合理的市場主體,推動民營企業制度的多元化和社會化。
二要改善民營企業財務管理。根據《會計法》的要求,盡快建立和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財務會計監督管理,完善企業內部融資管理機制,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連續性和完整性,提高財務信息的可信度和透明度,真實、公允、及時地披露財務信息。
三要構建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培育企業家的信用意識,提倡和宣揚信用觀念,在“有借有還”的良好信用環境下改善銀企之間的關系。建立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實現民營企業信用管理監督社會化。加大對企業違約的懲罰力度,增加違約人的違約成本,嚴肅懲處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及其負責人。支持民營企業組建擔保聯合體,開展聯合擔保。
3、消除傳統體制障礙,構建多元化的民營企業融資渠道
一是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對外招商引資,開展多種形式的融資活動,支持民營企業廣泛吸納社會閑散資金,適度負債經營,擴展企業規模。
二是建立開放式的股權結構。利用企業的機制優勢、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吸引創業基金、投資基金等風險投資。鼓勵民營企業向內部職工和社會定向募集股份,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三是支持金融機構開發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充分利用股權融資、項目融資、上市融資、債券融資等方式或通過孵化器、擔保機構等支持民營企業融資。
四是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政府要充分運用貼息、稅收減免等手段激發內外資對民營企業投入的積極性,通過外資金融機構融資、涉外上市融資、利用外資直接融資、出口融資、租賃融資等形式,開拓融資市場。
4、金融機構要不斷創新,適應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
一是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完善金融企業制度。選擇有條件的國有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改造,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充實資本金,創造條件上市,使各商業銀行逐步向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效益良好的方向發展。把民營企業納入服務支持的重點范圍,改善內控機制,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改變在民營企業貸款中的約束條件,以滿足民營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要考慮吸收民營資本,壯大自身實力,實現銀企雙贏。
二是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服務。要順應民營企業發展的特點,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評級體系,改進貸款授權授信制度,下放貸款權限,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過程,提高服務效率。要加大基層行(社)和信貸員的貸款權利和責任,逐步加大對中小客戶的授信面和授信額度。要創新信貸業務品種,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針對不同行業、不同產品、不同規模的民營企業,設計和開發提單質押、倉單質押、法人代表或主要股東無責任擔保貸款、抵押或質押、廠、商、銀三方協議授信、保理、應收賬款等貸款業務品種,適應企業多樣性資金需求。注重采用商譽、收費權、保單質押、退稅質押、機器設備抵押等貸款方式,借鑒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等經驗,建立中小客戶聯合擔保體系,通過創新解決民營企業貸款中面臨的困難。
三是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開拓其他融資渠道。興辦社會民間中介服務組織,補充、完善信貸服務體系。這樣,一方
面能確保供需雙方業務的正常進行,另一方面還能激活資本市場,給資本市場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也能得到根本改觀。
5、優化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一要優化行政服務環境。政府部門要盡快實現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強化服務功能,減少辦證審批的環節,提高辦事效率,做到高效服務。積極研究制定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定期向民營企業政策和有關經濟信息,加強對民營企業的引導和扶持。
二要優化社會信用環境。在全社會范圍內加強信用建設,強化信用觀念,培育企業家的信用意識,引導企業營造以“公正、公平、公開、誠信”為核心的企業文化,提高企業信用等級。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大力開展信用評級和創建信用企業活動,培育企業誠實守信的經營理念。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創造公正的法律氛圍,努力消除失信現象。同時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并在相關監管機構建立企業資信和違約信息共享系統,使民營企業的信用記錄有據可查。
三要優化市場環境。打破在一部分產業中存在的行政性壟斷,制定統一、透明的準入政策,在允許外資進入的領域都應允許民營資本進入,使民營經濟可以在市場競爭中發揮自身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場體系,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建立健全市場中介組織,提高市場組織化程度和市場運作功能。加大整治治理力度,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競爭行為。進一步強化市場監管,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場監管機制,以良好的市場環境推動民營企業加快發展。
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渠道;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9-0-01
一、抵押擔保難
市場經濟實質上就是信用經濟、契約經濟。國有銀行給民營企業放貸要承擔更大的風險,放貸給國有企業即使還不了,還有國企承擔壞賬,放貸給民營企業,若還不了,首先責問放貸人是否收受賄賂問題,即便民營企業有擔保、有抵押也難以和負背沉重債務包袱的國有企業平起平坐。此外,抵押的程序繁鎖,評估費用高,加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二、信息不對稱產生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銀行說到底是要規避風險的,而風險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對稱。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而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銀行為了解中小企業的經營情況和業主能力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成本也很高。
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除了我國的銀行是國有企業,天生就有“父愛主義”外,還有以下幾個原因:
1.從間接融資渠道來看
(1)國有商業銀行在確定信貸計劃時,授信額度的絕大部分安排給了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不僅較難獲得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而且在同等條件下貸款的使用成本也較高。
(2)信貸市場結構不合理。目前對民營企業提供商業性金融服務相對較多的機構主要是民生銀行、各地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社,各項存款和貸款的規模占同期金融機構全部存款和貸款的比重僅為6.2%和5.7%,且其中的至少一半以上是貸給國有或集體企業。
(3)民營企業尋求貸款抵押和擔保不易,我國民營企業要申請貸款,要么有房屋、土地、有價證券等容易變現的資產作抵押,要么能找到信譽較好、實力較強的公司作擔保。
(4)大部分民營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不甚完善,銀行因擔心民營企業不按科學的程序進行經營決策,而使銀行貸款不能按期收回。另外,近年來少數民營企業騙取銀行信任后又惡意逃廢銀行債務,這些惡劣事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累及其他民營企業,銀行管理者不得不加大防范這種道德風險的力度。
(5)銀行對申請授信的中小企業既沒有充分的時間又沒有合適的渠道進行了解,由于信息不對稱,對民營企業的融資存在一定的市場失效現象。
2.從直接融資渠道看
(1)主板上市的門檻較高,中小民營企業難以達到上市標準。同時,申請上市所必須支付的法律、會計、審計等中介服務費用,對中小民營企業來說也是很昂貴的。
(2)即將設立的創業板市場雖然為成長型的中小民營企業上市帶來機遇,但仍難以讓大多數中小民營企業通過創業板圓創業之夢。
(3)在一個容量巨大、伸縮自如、監管有序、能夠對不同素質公司入市和退市提供緩沖的場外市場形成之前,通過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對多數民營企業來說無異于要擠上萬人爭過的“獨木橋”。
三、解決我國民營企業融資現狀的對策
1.完善以銀行為主體的間接融資體系
(1)加快國有銀行的信貸機制改革,建立與民營經濟貸款配套的政策體系。
當前國有銀行對民營經濟的支持,要從三方面著手:
一是要改革銀行的貸款審批程序和信息獲取渠道,形成適合民營經濟貸款要求的運作機制和政策方針,同時嘗試著設立民營經濟貸款的專門部門,專項負責解決民營經濟的信貸問題;二是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國有銀行的授信辦法,要給分支機構一定的貸款權限,充分調動基層機構的積極性,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在完善第一責任人基礎上,將責任分攤到各級負責人并逐步量化,充分調動信貸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責權利的統一,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三是可以嘗試在管好對大型企業貸款利率的同時,適當放開對民營經濟的貸款利率,形成一種類似“雙軌價格”的利率體系,這可能會對我們的利率自由化起到相當的推動作用。
(2)積極發展民營銀行解決民營企業融資的困難,必須通過引入民營產權和加強競爭來強化銀行的利潤動機。
(3)積極鼓勵和引導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支持民營企業發展。
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至少有下列優點:首先機制靈活,運作成本低,資金較少,能夠與民營經濟一起成長,成為民營經濟發展的推進力量。其次非國有銀行一般具有濃厚的“地方性”,對當地的客戶情況較為了解,從而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再次非國有一方面使銀行運作有效率,另一方面保證一切成本都體現在價格中,用不著擔心“尋租”現象的產生。
(4)建立健全民營經濟信貸擔保體系。 IFC2000的抽樣調查表明許多企業認為抵押問題或多或少地影響了他們從銀行獲取貸款。在中國民營企業眾多,融資困難很大的情況下,除了地方政府應逐步擴大擔保資金投入,中央政府也應提供一些擔保資金。
2.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主體的直接融資體系,現今中國的資本市場體系呈現出高度集中和將資本市場股市化的特征。由此造成資本市場高度集中于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市場結構出現嚴重畸形。因此需要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為主體的直接融資體系。
3.提高對其他融資方式的認識,拓寬融資渠道。民營企業在力爭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債券籌資外,還應了解、認識其他的融資方式,如國際金融組織信貸、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政府貸款、補償貿易、項目融資、租賃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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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企業;融資困境;解決對策
一、引言
民營企業數量眾多,經營方式靈活,各國經濟發展的實踐都證明,民營企業的健康成長對一國經濟增長至關重要。“十一五”期間,中國民營經濟規模實力成倍增長、自身素質不斷提高、社會貢獻日益顯著,為中國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雖然民營企業為國家經濟的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是民營企業卻一直面臨著融資難的困境,尤其是當前的經濟形勢不景氣,民營企業想要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資金就更加困難。
二、民營企業融資困境分析
由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的歧視態度以及資本市場不完善,造成了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出現如下的困境:
(1)民營企業融資缺乏一個長期的明確的規劃,融資帶有很強的偶然性。民營企業籌措資金更多的是一種應急策略,這不但會導致籌資成本升高,還可能因無法籌集到資金,給公司發展帶來巨大的損失,造成這一困境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民營企業沒能形成一套良好的融資機制,對企業未來的發展缺乏預見性,另一方面在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的歧視態度,這使得其為民營企業提供的資金不具有持續性,不便于民營企業進行融資規劃。
(2)民營企業融資結構不合理,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負債融資的財務杠桿作用可使其所有者獲得高于企業息稅前利潤的收益。同時,由于負債產生節稅作用,也可使所有者財富增加。但是,負債在增加公司財富的同時也會給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目前我國的民營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造成這一困境的原因在于民營企業沒有意識到內源融資的重要性,當公司資金短缺時,絕大多數企業傾向于進行負債融資,而不是內源融資。
(3)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目前,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銀行貸款,融資方式過于單一,這也是造成企業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又一個因素。造成這一困境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國的資本市場不發達,民營企業很難從資本市場上獲得資金,減少了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在于民營企業融資思維固化,缺乏創新,對新生的融資方式缺乏足夠的認識。
三、國外民營企業融資經驗
世界各國的民營企業所面臨的融資環境各不相同,但是民營企業本身還是有一些相似之處,這也決定了國外民營企業的融資舉措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的民營企業有啟示作用。
(1)美國和英國的“啄食順序理論”
英美是典型的發達國家,有著高度發達的資本市場,在這兩個國家,民營企業在籌措資金時主要以發行股票和債券的方式來從資本市場上籌措長期資本。但這并不意味著企業摒棄了其他融資方式,就美國而言,該國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遵循的是“啄食順序理論”,即企業融資一般會遵循內源融資>債務融資>股權融資的先后順序,換言之,企業先依靠內部融資,在內部融資無法滿足資金需求時才會按照程序計劃采取外部融資,而在外部融資中,企業一般優先選擇發行債券融資,資金不足時再發行股票融資。
(2)日本和德國的“全能銀行”
相對于英美的多渠道融資,日本和德國的民營企業更多依靠的是銀行貸款,因此,這兩個國家的銀行也被稱為“全能銀行”。由于德日兩國的民營企業在籌措資金時主要依靠的是銀行,因此該國的民營企業更加重視與銀行之間的長期合作,這一方面減少了銀行監管企業的成本,另一方面也便于企業向銀行借入款項。
(3)菲律賓等發展中國家的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能夠有效解決抵押物執行難的問題,是解決間接融資低效率的有效方法,當前,融資租賃已經成為國際性設備投資的多功能產業,在各個國家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重視。如菲律賓的中小民營企業主要就依靠融資公司提供的風險投資、租賃貸款等方式來解決公司的資金需求。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對國外民營企業的融資經驗進行總結。企業在融資過程中一定要遵循計劃融資,避免出現應急性融資,要遵循融資順序,注重融資方式的創新,要始終將降低融資成本放在第一位,再者,企業應更加注重構建與金融機構的長效合作機制,為今后的資金融通做準備。
四、我國民營企業融資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原則
(1)堅持降低融資成本原則
融資成本是指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融資成本的高低直接影響了企業利潤的多寡。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在進行融資時,一般是按照內源融資>債務融資>股權融資的順序進行的,內源融資的成本主要是機會成本,是各種融資方式當中最低的,因此,民營企業在進行融資的過程當中應當優先考慮的是內源融資方式。
(2)合理的資產負債率原則
負債經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謀求經濟效益最大化,實現規模經營而普遍采用的一種經營方式。但是,隨著企業負債規模的增大,企業所面臨的財務風險也增加了,根據均衡理論,企業最佳融資結構應該是在負債價值最大化和債務上升帶來的破產成本和成本之間選擇最佳點。因此,民營企業在進行負債融資時應當注意“度”的問題,合理的負債規模可以給企業帶來好處,促進企業的發展,而過度融資則會導致企業陷入財務困境,甚至是破產。
(3)規模適當原則
民營企業在確定自己的融資方案時應考慮融資規模的問題,這是因為企業的籌資成本率往往會隨著企業融資量增加而增大,如果企業過度融資,就會使資金成本大幅度增加,影響企業效益。因此,民營企業在進行融資時要認真的分析生產經營狀況,進而較為準確的預測資金的需求數量,合理確定籌資規模。這樣既能避免資金籌集不足造成的資金鏈斷裂,又能防止由于資金籌集過度造成的資金閑置。
(4)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并重原則
直接融資是指沒有金融中介機構介入的資金融通方式。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直接融資比例逐漸大于間接融資,是資本市場的發展趨勢。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民營企業很難從銀行籌措到自身發展所需的資金,因此,民營企業更應該注重直接融資,這一方面拓展了公司的融資渠道,另一方面直接融資更加便捷靈活,減少了公司的時間成本。
五、解決我國民營企業融資困境的措施
(一)制定合理的融資計劃
在民營企業發展過程中,絕大多數多企業都缺乏一個長期的、明確的融資計劃,這不利于企業資金的籌集,事實上,民營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對不同時期企業資金的需求量進行準確的預測,這一方面降低了融資的成本,另一方面也防止由于公司籌資規模不當造成額外的財務費用。
(二)深入挖掘內源融資
由于民營企業在進行外部融資時受到諸多的限制,因此,深入挖掘內源融資的潛力就顯得尤為重要,尤其是對那些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企業,更應該重視內源融資。具體而言,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管理,進而達到強化內源融資的目的。
(1)加強預算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降低企業的生產經營費用,可以創造更多的利潤,打造更好的內源融資平臺。因此,民營企業應當加強預算管理,對企業發生的各項生產經營費用進行細分,梳理出各項費用的驅動因素,并結合近幾年各種費用的發生額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標準化費用體系,以此作為企業控制成本節約開支的工具。
(2)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盡可能的降低壞賬損失。民營企業在進行信用交易時,一定要加強對客戶資信的管理,防范由于賒銷不當引起的資金危機。這就需要企業制定出合理的信用政策,即確定提供信用政策的標準,在什么情況下、什么時候、對哪些客戶提供信用,各類客戶的最高信用限額是多少,信用期限如何,同時,還要加強對客戶信用狀況的動態調查,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
(3)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利用固定資產折舊融資。折舊費用代表著固定資產因長期使用而發生的損耗費用。折舊費用應該漸漸累積,用于更新固定資產,維持企業的生產經營,但是在固定資產未更新前,公司可以自由支配這些費用。
(三)尋求風險投資
民營企業還應當積極的在資本市場上尋求風險投資。引進風險投資,既體現了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并重的原則,又可以解決公司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的問題。首先,利用風險投資不但可以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而且風險投資公司有著專業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公司的迅速壯大。其次,如果民營企業在投資期間經營狀況良好,還會吸引到風險投資公司的追加投資,這又進一步的解決了公司后續的融資需求。
(四)發展融資租賃
目前,民營企業融資渠道狹窄,融資方式單一,利用融資租賃進行融資不但可以增加公司的融資方式,同時也可以進一步降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水平。并且,融資租賃有許多優點,主要體現在:①限制條件少,能迅速形成現實的生產力。②融資風險小,民營企業掌握設備及時更新的主動權。3融資租賃的另一大好處就是能夠產生節稅效應。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租賃設備的折舊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所包含的利息和手續費均可從稅前扣除,從而使承租人得到了減稅的好處。基于以上的幾點分析,民營企業在購買生產設備時應當優先考慮融資租賃,這是解決公司融資困境的一種有效的措施。
(五)運用動產擔保融資
過去我們的融資擔保政策和規定都是盯向不動產,《物權法》的頒布構建了動產擔保的法律框架,因此,民營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還可以考慮運用動產擔保來融資。事實上,2007年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中的一個重大突破就是在動產擔保方面,還可以用應收賬款質押。民營企業普遍都存在著大量的應收賬款,當企業需要資金而又不能及時收回應收賬款時,按照《物權法》的規定,公司完全可以以應收賬款為質押物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合理運用籌措到的資金
最后,民營企業還應當合理的運用籌措到的資金。通過以上分析的融資方式,民營企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資金,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整個融資過程到此結束,資金的運用效率是決定公司融資成敗的一個關鍵指標。因此,民營企業應當注重對所籌資金的管理,避免資金出現不合規、不合法的運用,這一方面保證了資金最大程度的運用到公司的生產經營當中去,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公司對資本所有者負責任的態度,為今后的融資打下了良好的信譽基礎。
六、結論
本文較為系統全面的闡述了民營企業的融資現狀、融資困境、應當遵循的融資原則,以及具體的解決對策。民營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解決民營企業的融資困境不能只依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更需要整個國家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合適的融資渠道及完善的制度保障,只有這樣才能使民營企業徹底的擺脫融資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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