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9 15:03:44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關鍵詞:經濟 責任 審計 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開展了十余年,目前我地區開展的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有三類:一是對縣(市)委書記或縣(市)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二是對鄉(鎮)黨委書記或鄉(鎮)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三是對部門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雖然都是經濟責任審計,但所涉及的層次和范圍以及所涉及的內容有一定的差異。下面我就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與各位審計同仁共同探討一下。
一、對縣(市)委書記或縣(市)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1.經濟發展速度和持續性審計。以經濟發展結果衡量發展速度,主要通過主要經濟指標的對比,如當地GDP、人均收入等與經濟發展相關的指標。以付出的代價衡量經濟發展的持續性,特別是對具有破壞性的復原成本要進行計算。
2.公共財政體制建立情況的審計。主要有對政府收支集中度評價、對支出結構改善度評價、對績效改善度評價,如預算的準確程度、行政成本、違紀金額占全部政府資金比重等。
3.經濟決策審計。一是根據項目審計目標確定重點關注的決策領域;二是熟悉相關領域的決策管理制度;三是選擇具體的決策項目進行跟蹤問效。決策審計既要重視決策過程中執行程序的規范性,更要追蹤檢查項目實施的結果,以目標實現程度來評價績效的優劣,決策審計結果是評價全部政府性資金績效的關鍵。制度政策審計就是通過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制定、修訂、廢止的與全部政府性資金管理相關的各項制度、政策情況進行比較分析,以評價干部對制度建設的重視程度和執行力度。
4.廉潔自律情況的審計。廉潔自律評價是指對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制度建設、執行情況,以及被審計領導遵守財經紀律情況的總體判斷。在制度政策評價基礎上,通過選擇重要政府投資項目、土地出讓決策、重大政府支出等,進行全過程的測試,對被審計領導干部的權力運行進行跟蹤,既可以發現個人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也可以發現制度設計和執行中是否存在漏洞。
5.干部履責能力的審計。將被審計領導任職期間某些方面的狀況,以其任職期初為基數,進行逐年地比較,據趨勢變化情況,判斷經濟發展和管理情況變化態勢,同時通過對發展速度和持續性、公共財政實現程度、制度政策等方面全面地審查,分析干部個人在其中發揮的作用,并對其經濟決策能力、執行法規政策能力、駕御經濟全局能力、自我約束能力等進行綜合判斷、評價,從而對領導干部管理經濟工作能力水平做出判斷和評價。
6.損失浪費問題。浪費這一社會現象雖然不是我們社會所特有,但經濟生活中存在的浪費現象卻有普遍性,從這些年審計發現的問題來看,某些領域存在浪費現象,這導致經濟的低效率,要重點查找機制體制不和諧所引起的損失。
二、對鄉(鎮)黨委書記或鄉(鎮)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其審計內容主要包括:
1.政府性資金收支情況的審計。準確界定全部政府性資金范圍,掌握資金來源、分布和規模,實施鄉鎮負債審計。對全部政府性資金支出管理控制、支出結構和支出項目進行審計。突出對群眾關注的重點資金的審計:一是突出行政經費支出結構,分析評價政府運行成本;二是突出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發放,分析評價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情況;三是突出教育經費管理,分析評價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四是突出新農村建設資金使用,分析評價基本建設投資績效;五是突出對轉移支付資金用途的審計,保障國家對農村各項事業發展的資金用到實處。
2.鄉鎮財政預算執行進行審計。重點關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同全部政府性資金的關系,對財政收支增長情況審計,關注財政體制對鄉鎮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應特別關注新農村建設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
3.經濟決策審計。根據鄉鎮發展的特點,對與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為民工程和新農村建設等密切相關的大額資金使用、政府投資項目等,實施經濟決策審計。檢查決策和決策執行過程的規范性,評估經濟決策的實施效果,特別關注在經濟決策過程和執行中領導干部個人發揮的作用。
4.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的審計。主要對照上級政府的考核指標、鄉鎮自己確定的計劃指標,有重點地檢查完成情況以及完成目標所付出的代價。
5.政策和制度審計。對關系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自定政策進行檢查,對全部政府性資金的內控管理制度進行審計。總結政策、制度對資金管理效益的促進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亂、責任不明、損失浪費以及其他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問題。
6.資產的審計。對鄉鎮政府的各類資產的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同時可對村級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7.領導干部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潔自律情況審計。審查職責范圍內廉政建設履行領導責任情況和個人遵守廉潔從政情況,關注有無在土地、重大投資或建設項目、政府補貼或扶持項目、政府采購中存在個人違反廉潔從政的行為。
1 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象和評價內容
目前,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象包括各極黨政領導干部、行政部門或單位領導干部、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領導干部三大類,這些對象的管理范圍和職責不同,因而在評價內容方面既要有所側重,又要對其共性方面的內容加以統一和規范,達到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和效果的目的。
1.1 不同審計對象的評價側重點。
1.1.1 對各級黨政綜合部門的領導干部,重點從宏觀管理和效益方面去評價,要重點體現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指標,包括:GDP及其增長水平、財政收支規模及增長水平、人均純收入及增長水平、社會保障覆蓋面等,同時要對上級政績的真實性進行評價。
1.1.2 對一般行政部門或單位的領導干部,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考核和評價:一是法定職責范圍內監督和管理的目標、效果;二是本部門或單位自身的行政行為。
1.1.3 對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的領導干部,側重對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進行評價,指標包括:資產負債率、銷售收入增長率、實現利稅總額、資產報酬率、社會貢獻率等。
1.2 不同審計對象評價的共性內容。
1.2.1 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根據上級黨委政府或主管部門每年度下達的有關經濟責任目標,針對不同單位的職責、任務和特點,進行考核和評價。
1.2.2 資產負債及財政、財務收支情況:①任期內資產負債情況。主要對被審計單位的各項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各項負債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專業評價。②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主要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及有無隱瞞收入、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其它公款、有無坐支、截留罰沒收入、應納入預算的規費收入和應繳財政專戶存儲的預算外收入、有無撥款不及時、抵扣、截留基層單位經費問題,有無擠占挪用專項經費和專項資金問題,有無虛列支出,轉移資金及違規發放資金、津貼和實物等問題進行評價。
1.3 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的情況。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經過符合性測試和檢查,看其健全程度及其執行效果。一是看單位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科學;二是看能否維護財產物資的安全和完整性、保證會計資料的正確性和財務收支的合法性;三是看能否改善單位內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4 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主要對被審計單位債權債務的合法性及各項資產增減變化情況進行審計,評價資產占用結構是否合理,有無閑置浪費,資產是否保值增值;同時對代政府管理的各項基金、資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規、合法,管理制度是否有效,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等進行評價。
1.5 投資決策情況。主要看被審單位對外投資,大額支出及在建工程等是否經過集體決策,是否按程序審批,有無挪用或盲目舉債問題,有無計劃外基建,有無基建超標和嚴重損失浪費等問題。
1.6 任期內遵紀守法及廉政情況。一般應從有無貪污、私分、侵占國有財物的行為及違反規定吃喝招待、請客送禮、揮霍浪費、收受賄賂等方面問題進行評價。
2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應注意的幾點要求
2.1 注重可比性。審計評價一般是在事后進行的,在評價中,要考慮國家宏觀政策調整因素帶來的影響和其他不可比因素的影響,使評價的數據具有可比性、增強說服力。
2.2 把握靈活性。審計對象廣泛,單位情況各異,對一些違紀違規問題的界定和評價,要做到定性準確、恰當,對有些問題要考慮法律、法規的層次性,有的問題則要結合實際考慮地方性法規的要求。
2.3 講求量化性。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要堅持以定量考評為主,依據可靠數據和客觀事實,采取寫實、量化的方法予以評價,即能用數字量化的政績或問題,一定要用數字來表明。
2.4 保持穩健性。評價要持穩健、謹慎的態度,做到審計評價的范圍、內容和審計的職責相統一。就是要嚴格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履行經濟職責,對財政、財務收支所體現的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行為進行評價,絕不能超出審計的職能范圍。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審計事項或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以及超出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予評價。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被審計人的其他相關問題已移送有關部門正在調查處理,審計評價可以持保留意見。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現在,很多省、市己實施了經濟責任審計公告制度,即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前,將相關的擬實施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予以公示;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束后,將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也進行公示。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之前進行審計項目公示,能夠使廣大社會公眾對經濟責任審計進展情況監督,對于相關責任人員的違法,及時向紀檢監察部門舉報;而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后,通過公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能夠使廣大干部群眾了解被審人員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解決社會公眾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知情權的問題。因而,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通過公告制度,社會公眾可以及時了解政府經濟責任審計過程和審計工作情況,進而在政府與社會公眾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進而完善國家治理溝通機制。
二、如何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對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問題,理論界已經進行了多年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總體效果還不夠理想。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實質與經濟責任審計結論相適應的方法體系,所以評價體系中不只是一個單純的指標體系,還應包括審計重點、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等。而處于評價體系核心地位的評價指標,應與相應的審計內容相適應。對于不同的審計內容,根據其重要程度賦予其不同的權重。在實施中,首先賦予各審計內容一個基礎分,然后對不同的審計內容根據履行情況進行加分或減分,最后計算出總分并以此作為確定審計結論的依據,這樣審計結論的質量就得到了保證,經濟責任審計才能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治理。
2.建立全新的經濟責任報告體系。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主要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反映經濟行為責任內容的報告體系;二是按規定要求編制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以說明責任履行狀況。經濟責任報告體系可以提供被審領導干部相關公共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前提和基礎。該報告體系可以滿足利益相關者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受托公共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信息需求,更好地完善國家治理服務。具體而言,經濟責任報告體系可包含以下六個方面的內容:(1)政府機關預算執行情況報告;(2)政府機關年度會計報告;(3)政府治理結構報告;(4)政府經營活動及目標實現程度報告;(5)政府社會責任報告;(6)政府可持續發展報告。本文來自于《經濟師》雜志。經濟師雜志簡介詳見
一、經濟責任審計調查的特點
(-)調查對象的特定性。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需要調查的對象是特定的,即與經濟責任審計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二)調查內容的針對性。經濟責任審計中,調查的內容十分廣泛,但又具有很強的針對性。主要有:被審計單位賬面沒有記載而又必須調查核實的事項;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資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須調查清楚的事項,如發票要素不全、內容不真實,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從被審計單位賬面的審計發現了疑點,而又必須進一步調查證實的事項;根據審計目標和委托部門的要求,需要調查的其他事項。
(三)調查方法的多樣性。審計調查方法取決于調查對象、范圍、內容和目標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普遍調查和典型調查,綜合調查和專題調查,內部調查和外部調查,函證調查和現場調查,對單位調查和對個人調查,書面調查和會議調查等。這些調查方法可以相互結合運用,也可以與其他審計方法結合運用。
(四)調查結果的客觀性。審計調查能夠獲得帳面審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較真實的證據,審計調查的結果就是審計人員所看、所問、所聞、所查、所記、所算的和被調查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各種證據資料。調查中所收集的審計證據準確、可靠,客觀真實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質,與帳面審計結果相結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證的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調查的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需要調查的內容很多,概括起來有如下三個方面:
(一)、圍繞經濟責任開展審計調查。經濟責任審計的根本任務就是認定或者解除審計人及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調查必須圍繞這一根本任務來開展,以便劃清經濟責任界限。劃分被審計人和相關人員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有以下幾種方法:1.按追責對象分為領導責任和經管責任,2.按追責程度分為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3.按追責內容分為直接責任和間接責任,4.按追責方式分為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黨紀責任。通過審計調查,進一步區分被審計人及其有關人員是否應承擔經濟責任及應負經濟責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程度,對不應承擔經濟責任或者全面履行經濟責任者應當解除其任期經濟責任。
(二)、圍繞經濟案件開展審計調查。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促進廉政建設。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賬面審計難以發現或者難以查清的案件線索,或者群眾檢舉、控告的案件線索,都應進行審計調查。調查經濟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結果,調查經濟案件所涉及的經濟業務經手人、知情人、審批人、檢舉人;調查經濟案件涉案人員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過程的全部載體。
(三)、圍繞重點開展審計調查。重點問題又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必須針對重點單位、重點項目、重點資金、重點問題進行審計調查。否則審計結論就缺乏公正性,因而會失去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
三、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的方法
1、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單位所涉及的有關事項,確定審計調查的對象、范圍和內容。又在審計調查中適當進行延伸審計,綜合運用各種審計方法。
2、根據經濟責任審計的目標要求所涉及的有關項目,選擇恰當的調查方式。如用統計調查法核實經濟指標,用試點調查法了解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用重點調查法追查經濟案件,用會議調查法征求對被審計人的總體評價等。
3、根據經濟責任審計內容所涉及的特定事項,對審計調查材料進行相互聯系、客觀地,使審計調查的內容與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具有相關性,而不能將兩者割裂開來,更重要的是將兩者有機結合,綜合利用。
4、根據經濟責任審計方案制訂審計調查方案,合理安排審計調查人員、時間和審計力量及其組織方式。同時,又要根據審計調查過程中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經濟責任審計方案。使審計調查與經濟責任審計在目標要求上達到一致,在組織實施上達到統一,在時間安排上協調同步。
5、根據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的關系,搞好幾個結合。即:審計與現場觀察結合,審計與問卷調查相結合,審計與調查相結合,數據統計與事實調查相結合,內查與外調相結合。在此基礎上,根據審計調查的要求,綜合運用多種審計調查,以求得最佳的審計調查效果,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效率。
四、經濟責任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
審計調查結果就是審計調查報告及其產生的作用。經濟責任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除了方法、上的結合外,還必須注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審計調查結果相結合運用。
(-)、審計調查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重要依據之一。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包含了審計調查的結果,對被審計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內容反映了審計調查報告的內容,是總與分的關系。審計調查的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基礎,調查報告必然成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重要依據。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對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程度反映了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的高低,審計調查的質量和效果的優劣直接到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效果,在一定意義上說,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發揮作用,關鍵取決于審計調查結果有無分量。審計調查結果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補充。一個項目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往往是反映總括、全面的情況,而審計調查報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體、詳細的情況,可以起到補充作用。
(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程度決定審計調查結果的運用程度。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決定了審計調查報告所反映的情況、和意見及其范圍和方式。但是,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要依賴委托審計的部門和審計報告使用者來體現,而審計調查結果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的影響程度不完全是調查報告本身,還受審計機關的指導思想和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等影響,比較好的審計調查報告不一定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得到充分體現。這一點必須引起各級審計部門及其審計人員的高度關注,不能忽視審計調查結果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所產生的影響。
(三)、在特定條件下,審計調查結果能夠獨立地發揮作用。審計調查報告可以不依賴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而產生特殊的效果,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面的審計調查報告,是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內容和方法中帶有性的認識,反映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進的建議,對加強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指導作用。二是關于經濟責任審計中某些特定事項的專題調查報告,一旦提供給報告使用者或者向公布,將對被審計人或者被審計單位產生重大影響,在社會上產生較大的震動力,特別是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進行宏觀決策、正確任用干部提供直接的依據。三是關于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經濟案件的審計調查報告,審計機關認為需要移送處理的案件,可以將審計調查報告及其調查結果的資料依法移交給有關部門,如紀檢監察、司法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他們一旦受理,將使審計調查結果得到充分利用,擴大經濟責任審計效果。所以審計部門應充分重視和利用審計調查報告的獨立作用。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財務收支審計;財務報表
引言
進入新世紀以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持續繁榮,企業和事業單位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和挑戰。一方面,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企業和事業單位創造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不斷增多。另一方面,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不斷拓寬,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審計難度日益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層有重要的約束作用,為了促進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對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進行對比分析。
一、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相同之處
1.根本性質相同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根本性質相同。無論是經濟責任審計,還是財務收支審計,都是非常重要的審計業務類型。在開展上述兩種審計業務的過程當中,相關人員必須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財務資料進行審查,保證審查過程的透明性。在確保財務資料數據無誤后,方可以編制審計報告,提供審計評估。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可以對領導層的行為進行規范、對企業或事業單位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審核、對財務報表作出精確評價。
2.基本方法相同
其次,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基本方法相同。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需要調查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檢查財務報表的各項指標。財務報表上包括企業或事業單位的凈收入、利潤總額等。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時,同樣需要查看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財務報表,對報表上的各項經濟指標進行確認。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常用調查方法有抽樣調查法、對比分析法、直接審查法等等。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常用調查渠道有召開內部會議、進行財務匯報等等。
3.法定程序相同
再次,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法定程序相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審計業務,國家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的審計流程作出了明確規定。一般來說,審計流程包括審計方案準備、審計方案實施、審計報告撰寫等。無論是經濟責任審計,還是財務收支審計,都必須遵循既定的審計流程。審計流程具有科學性和規范性的特征,有利于提高審計管理的效率。國家為審計業務提供了法律保障,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必須在制度之內運行。
4.監察規則相同
最后,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監察規則相同。在對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進行監察時,必須遵循公正原則。經濟責任審計以領導層作為主體,對領導層起著重要的制約作用,如果審計失責,會導致問題的發生。財務收支審計以企業和事業單位作為主體,對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發展至關重要,如果監察不力,將無法幫助企業預測市場的發展方向。因此在開展上述審計工作時,必須遵循腳踏實地的監察規則。
二、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的不同之處
1.審計內容不同
首先,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內容不同。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是對領導層的經濟責任進行審查和核算,一旦領導層出現失責問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這個角度來看,經濟責任審計更偏向于“責任”的內容。財務收支審計是對企業的經營情況作出評價,計算企業在一段時間內所獲得的經濟收益。從這個角度來看,財務收支審計更偏向于“財務收支”的內容。
2.審計資料不同
其次,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資料不同。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企業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對領導干部的工作進行督查。一方面,審計部門需要和紀檢部門建立溝通與聯系,獲取領導干部的工作資料、廉政資料等。另一方面,審計部門需要搜集基層意見,對領導干部作出客觀且正確的評價。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時,審計部門需要獲取企業的財務報表、財務賬簿等,還有企業其他經濟活動的票據。
3.審計效益不同
再次,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效益不同。經濟責任審計面向的主體是領導層,對領導干部起著重要的糾偏作用。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后,領導越權行為越來越少,干部工作效率越來越高,企業和事業單位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財務收支審計面向的主體是企業或事業單位,在開展這一審計工作后,企業可以根據審計報告制定發展決策,提升自身的綜合競爭力。
4.審計時限不同
最后,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的審計時限不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需要相關部門的授權,審計部門不能自主決定工作內容。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限比較長,最大時限甚至超過了十年。與之相較,財務收支審計的時限比較短,僅僅發生在會計期間。
三、準確掌握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關系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