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08 17:36:48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5篇家長對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綜合素質評價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如何通過評價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促進學校課程的開發與實施,這是我們正在思考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細化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
教育部2014年12月頒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其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分為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細化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一是要依據省、市和國家關于綜合素質評價的文件精神或有關方案,基于我校的辦學目標和課程設置,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體現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的目的;二是要依據評價理論和具體目標的性質,突出重點,注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考察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要做到評價內容可考察、可比較;三是內容的評價標準要多元,應包括內差異標準、相對標準和絕對標準
二、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
綜合素質評價要依據評價方案和評價內容,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提出的“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公示審核”“形成檔案”“材料使用”五個程序來進行探索性實施。
關于形成性評價,學校要創建每個學生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檔案袋”,把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過程的、有代表性的測量結果 (如考試成績等)和非測量結果 (如學生的創作作品、活動記錄等)以及評價結果(教師和家長評語、等級表示的評價結論)及時記入“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檔案袋”,對于重要的、典型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提供高校招生使用),應每學期末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關教師要對公示后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學校要開發專門的電子評價系統以便捷、交互的方式動態呈現形成性評價信息,教師要充分利用寫實記錄及相關事實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學生發揚優點,克服不足,明確努力方向;學生可以在成長事實的記錄中,不斷發現和提升自我,學會選擇與承擔,建立自信,體驗成長的快樂。通過電子評價系統,家長和學校能及時、全面地了解學生綜合素質的發展水平,進而家校協作,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幫助學生發現自我,規劃人生,實現自我。
終結性評價是對學生高中三年綜合素質的整體描述,反映學生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終結性評價結果的獲得,先由評價系統生成“深圳第二外國語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冊”電子版,再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領導小組確認并生成紙質的報告冊,學校將評價結果反饋給學生及家長,聽取學生與家長的意見,并經學生、家長簽字確認。終結性評價結果可為學生和家長選擇適宜于學生發展的高等院校提供參考,為高等院校選擇更適合的學生提供參考。
綜合素質評價采用“量化評價”“質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為了使綜合素質評價扎實、有效地實施,學校還要建立或完善評價工作的公示、誠信、監督、申訴等制度,成立專門的領導、組織和實施機構,建立一套專業、負責、有序的管理機制,不斷探索綜合素質評價的有效策略。
今年是我縣實施與新課程配套的初中畢業考試的第二年,為了做好*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金華市教育局(金市教基[*]5號)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舉措,必須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同時要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改革提供條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縣*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武義縣*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縣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組織有關人員對各校獲得“A”等級的學生進行審核認定。
組長:高江洪
副組長:傅偉徐正躍潘泉清
成員:朱鴻飛方育荷方志明
為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各初中都應建立綜合評價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同時,各初中每個畢業班要建立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負責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工作。
三、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根據學生的平時表現,活動記錄、學習作品、特長潛能、獎懲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探究與實踐、勞動與技能、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總體發展水平。
四、評價原則
1、堅持過程與結果相結合的原則,學校應充分發揮“學生成長記錄冊”的作用,全程、全面記錄、反映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成長狀況。
2、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評價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等應事先向學生公布,評價結果應告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其中各類獲得“A”等級學生名單必須在校內公示。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學校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處理。
五、評價辦法
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第”兩種呈現方式。
1、綜合評語:綜合評語(模塊一)主要對學生的道德品質、公民素養、情感態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現等方面進行定性描述,并為后續的針對性教育提出建議。
綜合評語應當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反映的情況,由初三班主任撰寫,學校領導審核。
2、評定等第:主要對能體現學生素質發展水平的部分項目進行定量測評。測評項目分為三個模塊:
模塊二:探究與實踐(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地方課程、學校課程、學科競賽、創造發明等);
模塊三:勞動與技能(勞動技術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實驗操作等);
模塊四:審美與表現(音樂與美術課程、藝術特長等)。
綜合素質模塊二至模塊四的評定結果以等第方式呈現,一般分為A、P、E三等(分別代表優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學生所在學校確定,A等由學校列出名單上報武義縣教育局,由縣教育局組織專門人員通過一定的程序進行審核與認定,以確保其公正性和權威性。各校對E等第要嚴格控制。
綜合素質等第認定的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重要條件,同時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實施請參照附件《金華市*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
六、評價程序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學校提供的評價細則,自我評定。
2、同學互評:由班級綜合素質測評工作小組認定。
3、學校評定:根據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綜合“學生成長記錄冊”內容、舉證材料,在廣泛聽取教師、學生家長意見的基礎上,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確定學生等第。
4、反饋公示: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反饋意見表的形式,將評定結果與學生家長見面,學校設立公示欄,對“A”等的學生予以公示,同時學校設立意見箱,接受舉報,公示時間一般為5天。
5、結果確認:各初中將各類獲“A”等第的學生情況,送交縣教育局綜合素質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填寫《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匯總表》一式兩份,一份學校存檔,一份送交縣招生辦。
百姓的疑慮合情合理,他們擔心沒有分數硬杠子的素質評價能夠操作嗎?在某些社會不正之風的影響下,評價結果能夠真實可靠嗎?
綜合素質評價不僅要可行,更要可信,這是百姓關切的關鍵所在。但從政策層面通盤設計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實施方案時,我們應該更進一步,不僅要使綜合素質評價可行、可信,更應可用!
可信與可用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若我們的眼光只盯著如何使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真實可信,卻忽視了滿足高校招生錄取時對評價結果的方便使用性,就必然會導致真實可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政策形同虛設,反過來會導致往后高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草率走過場,真實可信性將變得蕩然無存。反之,若高中學校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足以真實可信,高校及其他使用單位不敢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用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將成為擺設,以考試成績為唯一標準的唯分數論仍將越位主宰著莘莘學子的求學夢。
因此筆者認為,憑借《意見》的東風,我們在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或細則時,應緊緊圍繞可行、可信、可用這三個環節做實、做細、做到位。
一、可行――提高綜合素質評價的操作性
《意見》把學生的綜合素質分為5個維度: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要將這些抽象的素質變成可操作的、具體的、能考查的指標,只能采用表現性評價法,也就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和行為習慣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即用學生的行為表現描述,用參加活動的時間表明,用活動效果的優劣證實。
對思想品德的評價最引人注目,爭議也是最大的。《意見》認為通過考察學生參與黨團活動、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的次數、持續時間等表現能夠了解學生的思想品德。但也有不少人對表現性評價法心存疑慮:認為雖然不少學生都能夠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能夠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但不同學生的動機是不同的,不排除有些學生是為了獲得綜合素質評價的好結果去裝幾次、秀幾下,這與雷鋒精神相違背,甚至可能養成學生的功利主義思想。
筆者以為,這種擔憂是完全多余的,教育的本質就是根據一定社會需要進行的培養人的活動。教育就是要用社會普遍認同的價值觀引導學生發展、生長以及對生活環境的適應。教育就是要向下一代傳遞民族的傳統文化,激濁揚清,嫉惡好善,引導學生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因此,我們在對學生進行過程性評價時要弘揚學生的上進心表現而不必擔心摻雜其中的功利主義思想,否則我們就主動失去了教育引導的主陣地。
連思想品德這樣抽象的素質都可用學生的行為表現來評價,其他如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當然可用水平等第、體育達標、所獲榮譽、特長項目、活動表現等等來描述。因此,雖然采分點的覆蓋面不是很廣泛,但客觀評判的操作性仍是可行的。
此外,信息技術的進步也有助于綜合素質評價操作性的提高。教育部統一綜合素質檔案基本格式、建立電子化管理平臺都將有助于記錄簡易、查詢方便,統計快捷,使綜合素質評價的操作性大幅度提高。
二、可信――提高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性
為了使綜合素質評價真實可信,《意見》從寫實記錄、整理篩選、公示審核到形成檔案、材料使用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細致可循的要求。
當然,我國是一個人情社會,光靠制度的建立不足以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公平公正,還需要一系列約束和舉措來為綜合素質評價保駕護航。結合浙江省近幾年綜合素質評價的實踐經驗,筆者認為以下幾項舉措能夠最大限度地基本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真實可信。
(一)寫實記錄
每一項記錄都有據可查,都有相關事實材料為依據,不需要學校或教師人為的主觀評價,即所有漂亮的形容詞一概不必出現。
(二)民主評定
學校結合各項目特點,采取過程記錄、測評結合、民主評議等方式,通過自評、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的辦法民主確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這種公開民主評議的方法約束了班主任和教師的權限,使評定處于陽光下,一定程度上狙擊了社會不正之風對學校的侵蝕。
(三)公示審核
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必須先由學生確認,然后在教室、公示欄、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關教師再對公示后的材料進行審核。
(四)誠信追責
誠信責任追究制度是對弄虛作假者的一道緊箍咒,誰簽名誰負責的制度已在浙江省目前的綜合素質評價中使用。在浙江省普通高中學生成長記錄和綜合素質評價系統中,每項都有責任人簽名一欄,這是一枚沉甸甸的個人信用圖章,記錄將長期保存并能夠讓高校招生官、教育行政部門查詢,終身追究制度確實是對者的斯摩克斯利劍。
(五)申訴復議
申訴與復議制度也是一道保險。《意見》要求暢通舉報渠道,我們要建立檢查制度和申訴與復議制度,無論家長或學生申訴綜合素質評價的哪個環節,對有爭議的結果,相關的責任單位都有責任和義務重新進行審核確認。
當然,一系列制度和舉措雖可為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性保駕護航,但一些系統性的評價誤差只能通過政策引導或高校招生官的經驗來判斷。例如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的教育及成長環境的不同會導致學生群體性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差異,這就需要招生官根據經驗作出某些認定、取舍甚至修正。這種差異是常態的,相對穩定的,也是真實的,我們沒有必要因為這些差異的存在而否定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的推出。
三、可用――提高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性
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其實在2006年的高中新課程改革中就已經實行了,但為何一直沒有在高校招生中有效使用呢?
高校招生不用綜合素質評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
一是對綜合素質評價的可靠性持懷疑態度,目前的社會誠信環境確實無法讓人放心高利害的綜合素質評價結論。
二是我國高校招生只在暑期10多天就錄取完畢,若要審查學生綜合素質的文字資料就無法在那么短時間里完成。在英美國家,錄取新生往往需要半年到10個月時間,他們的招生官可以從容審閱、甄別甚至詢問、面試。
三是我國高校的錄取流程是按分數走的,理論上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需要時才從系統中調檔查看,顯然在分數太強勢時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只能成為一種擺設。
四是我國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有用信息太少,高校招生工作人員難以從中發現令人眼睛一亮的信息。
因此,為了更好地融合高考、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校招生中的職能,我們還需要做很多基礎性的工作。
首先,我們要下決心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和懲罰機制,做好綜合素質評價在高招中起實質性作用的頂層設計,放遠目光,立足發展,不要怕可能會出現的暫時局部的造假個案。我們應該樹立“誰使用誰監督”的理念,高校或其他單位若要使用中學提供的綜合素質評價結論,就有責任審核、判斷、甄別、追蹤。高校可以逐步獨立或聯合建立每個中學的誠信檔案,有權提升某些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結論的含金量,也有權懲罰個別中學的造假行為,甚至拉黑某些敢肆意舞弊的中學。
其次,我們要根據我國高校招生時間短的國情,改革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與呈現方式,使招生教師能夠在很短時間迅速勾勒出學生的個性特征與興趣愛好。因此,適當按比例劃分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的等第是有道理的。這樣做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大幅度減輕高校招生錄取時的材料審閱壓力;二是能夠讓高校捕捉到更多的有用信息。有人擔心,按比例劃分等第就相當于給學生排隊,會加重學生負擔。筆者不同意這一觀點。西方國家的高校申請材料中甚至要求學生提供每學期每學科的成績排名,常常要求學校提供“名次/總人數”這一信息,也不見得因為這樣排隊而導致學習負擔加重。何況我們不是唯文化課分數排隊,是按各素質的維度按學生的表現情況評定等第。浙江省對綜合素質評價各維度評定等第的辦法已實行多年,各校均按規定的等第比例評定學生的綜合素質,學校之間的差異由高校自行判斷。高中校長們也表示若按比例評定等第,中學就會更認真對待綜合素質評價,就不容易導致評定走過場。因為一旦有等第,高校的利用率就會提高,家長和學生就更重視,評定過程的監督就更健全,評定過程就更規范。
為進一步深化學生評價制度改革,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和《縣教育局關于改革中小學生評價機制、實施學生成長記錄檔案評價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以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扎實推進素質教育,促進中小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培養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公民。
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建立多元化的評價機制,強調評價的科學性、過程性、自主性,促進學生的自主健康全面發展。
二、工作要求與方法
1、“全面發展的學生”標準。《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了中小學生6個基礎性發展目標,即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初中學生的評價標準執行《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小學生的評價標準執行《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市、縣教育局分別編印了《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縣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供各學校使用。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的使用與成長記錄檔案的建立。中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主要內容有學生基本情況、學業考試或考查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綜合性評語等,學生人手一冊,在此基礎上為每位學生組建成長記錄檔案,學校應以班級為單位成立評價小組,由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代表組成,負責學生成長檔案的記錄與管理。學生成長記錄檔案主要由班主任老師保管,定期整理、展示,及時向學生家長反饋。學校應將評價手冊的使用和學生成長記錄檔案的建設情況納入對班主任和教師的考核。
3、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與“全面發展的學生”的產生。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原則上每學期進行一次,評價的方法按評價主體分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和評價小組評價三種,三種評價在綜合評價結果中所占的比重可因年級變化有所調整。學生自評最高不超過30%,互評由本班全體學生或學生代表參與,最高不超過30%,評價小組評價最高不超過70%。初中學生評價可借助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完成。基礎性發展目標等級分A、B、C、D四等,分別代表優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學生各維度評價等級要依據各評價主體評價的結果綜合生成。在學期末綜合評價中,六個維度均合格且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達到良好以上的學生,即授予“全面發展的學生”稱號,對在某一維度達到“優秀”標準的學生,可授予“**星”稱號。
學期末或學期初,學校應對本學期或上學期“全面發展的學生”和“星級學生”進行多種形式的表彰獎勵,如召開學生大會或家長會、印制光榮冊、在校園廣播或校園網上展示等;同時將“全面發展的學生”名單上報縣教育局普教股,縣教育局將在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展示表彰;初中應屆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照市教育局規定納入高中學校錄取依據,對連續三年獲得“全面發展”稱號的學生,按照一定的比例推薦到高中學校,由高中學校優先錄取。
三、工作重點
各學校要根據市、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立足學校實際,制定完善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方案要體現可操作性、實效性、導向性,突出重點,突出特色。讓學生學習有目標,發展有方向;使教師評價有依據;學校引導有層次。
1、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把培養“全面發展的學生”與學校德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各學校要切實轉變德育觀念,認真探究符合當代青少年實際的德育模式與方法。注重德育活動的開展,做到德育活動序列化、生活化。繼續推進感恩教育和“中華詩詞進校園”活動的開展,不斷豐富其內涵。讓學生在環境熏陶中感受德育,在活動中體驗德育,在日常行為中體現德育。重視學生的習慣養成教育和公民素養的培育,著力提高學生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善于解決問題的實踐能力,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堅持課堂育人的主渠道作用,把培養“全面發展的學生”與落實課程方案結合起來。要把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作為學校教學工作的第一要務來抓,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著重抓好音、體、美、必修地方課程、綜合實踐活動類課程、學校課程的開設,在確保開全課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課程實施水平,在課堂教學中重視學生思維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提高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3、堅持依法治教,把培養“全面發展的學生”與實施素質教育結合起來。各學校要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認真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各級主管部門有關素質教育的文件精神,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將中小學生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的規定落到實處;重視學生的藝術教育,提高學生審美修養和文化藝術素養,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自覺抵制不良文化的影響。
四、組織保障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學生評價制度改革與“全面發展的學生”培養工作,全面落實市、縣有關文件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構,成立由校長、德育處等部門負責人、教師和家長代表組成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負責本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學校要組織全體教職工認真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把“以評價改革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作為當前學校的重點工作來抓。
一、星級評價的內容
從學生行為習慣養成、品德修養培養、個性特長展示等方面出發設定如下幾顆星,分別是團結星、學習星、守紀律星、禮貌星、勞動星、體育星、衛生星、藝術星。這些星級內容的標準應特別關注學生成長的歷程及校內外的綜合表現。比如守紀星、禮貌星、團結星、勞動星,不光反映學生校內的表現,更要關注學生在家庭、在社會的表現。學習星、體育星、衛生星、藝術星,不光關注學生已經取得的成績,更要關注的是學生努力過程及進步程度。這樣內容的設定學生的天賦不再是決定性因素,更關注的是學生努力的過程與態度,使每一名學生都具有獲得成功的機會,都會體驗到面長的快樂,這樣將學生在家庭與社會的表現也納入評價體系之中,對學生評價結果的反映就更加這客觀。
二、星級評定的元素
實行學生綜合素質的星級評價,評價元素是多元化的,既有傳統的教師評價,又融入了學生之間的互評,同時也有家長的參與。最為突出的是,學生本人自我評價。學生本人的自我評價是實現星級評價的最核心元素(星級評價結果不是目地,通過星級評價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才是根本目的)對學生本人對照星級評價內容與標準,結合自己努力的過程與結果,先擁有一個自我評價結果,教師與空長的評價是幫助、指導,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互評是交流,共同提高。評價元素的多元化,是學生人生歷程中一個成長進步的過程,更是使學生獲得幫助、提高的一個平臺。
三、星級評價的方法
學生所在的班級是學生完成星級評價的基本單位,每個學生的星級評價過程都是在班主任的精心組織下有計劃的完成的,每周利用班會時間,由班主任組織一次評星活動。學生申請評哪顆星,什么時間申請,都由學生自己平決定。當然,班主任老師要引導學生有計劃地申請(這里班主任需要付出辛苦,盡可能地展示個人領導藝術和管理理才能),在學期結束后,每名學生設定的八顆星都有申、評機會和過程。
具體操作方法是:每周,由學生個人按照每顆星的評價標準,針對自己一周來的表現,向班級評星委員會(可由班委會代替)自主提出評星申請;班主任引導評星委員會對學生進行申星指導,提出申星行動的努力方向;班級評星委員會組織學生申請陳述,學生民主評議;評星委員會代表致總評詞,宣布是否批準學生申請。如不能批準應向學生指出今后努方向。對于獲得批準的學生,班內應張榜公示,并利用量化評比專欄,起到督促后進警醒先進的作用。
每月校外:由學校級織由班主任負責,向一個月來所通過申、評的學生家長和同伴發放評價信,接受并反饋家長與同伴的意見和建議。如有相反的意見,班主任應主動與家長和同伴交流,明確學生今后進一步的努方向。校內:及時公示一個月內和班所獲得批準的學生名單,一是表揚,二是監督。這樣就能保證學生的評定更趨于真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