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7 11:29:13
序言:作為思想的載體和知識的探索者,寫作是一種獨特的藝術,我們為您準備了不同風格的1篇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構建探究,期待它們能激發您的靈感。
摘要:在鄉村振興視域下,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管質量的因素為內控環境影響因素、外部治理影響因素、審計督導影響因素、基層黨建影響因素。以此作為問題域,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管體系的構建路徑為:政府參與下推動合作社財務內控環境的優化、村委會和產業聯合會分別創設外部監管條件、與第三方審計機構合作對內部審計實施督導、依托農村基層支部發揮黨建的政治保障功能。期望文章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提質增效提供經驗借鑒。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
長期以來,學界在探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監督問題時,未能充分考慮到“合作社”與企業這類經濟組織間的區別,而是習慣于從解決內部人控制入手來構建會計治理機制。文章明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企業間的區別,嘗試將農戶納入會計監督的主體范疇。緊扣“合作社+農戶”的基本組織形態可知,在農戶以物化資源入社和以人力資源入社的格局下,將農戶作為會計監督主體的構成部分具有其合法性。同時,遵從2023年“中央一號文”精神,還應重視農村基層黨建對合作社會計監督所發揮的作用。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需根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營環境之中,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提質增效目標又融入鄉村治理目標之中,所以發揮農村黨建工作職能,如何使其成為完善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的政治力量,便成了當下需要從實踐中得以回答和形塑的鄉村振興工作內容。基于以上所述,筆者將就文章主題做以下闡述。
1研究述評
1.1研究概述
秦增綺、李桃[1]認為,鄉村振興戰略著重強調優先發展農業農村經濟,而財務會計監督體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在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農村工作,保護集體財產,財務公開等方面有重要意義。楊強、佟昱瑤[2]探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中“三位一體”會計監督體系的具體應用,在剖析會計監督體系尚存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的建議。周衛紅、王軒[3]提出,國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要求提升農民合作組織的財務會計管理水平,以及開展各類基本經濟活動的規范管理能力,并提出了相應管理建議。陳奕冰[4]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制度》的發布對于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助力合作社建立現代管理制度、推進其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張新炎[5]從內部管理視角出發,認為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規范合作社會計活動,準確核算合作社的各項經濟業務和資產狀況、盈余分配情況,有利于加強合作社內部管理。羅振武[6]認為,經濟主體實質不明、監督機制運行不暢、會計信息質量不高是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困境。王娟[7]提出了對會計制度進行補充和細化,增強宣傳意識,提升監督水平,拓展籌資途徑,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加強財務管理和稅務管理,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會計制度的補充與完善等對策。劉春[8]針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的核算和監督職能等存在的問題,提出了轉變財務管理觀念、完善財務運行機制、完善內控運行機制、提高財務人員水平等對策。國外學者在研究農村財務會計方面的方向與我國學者有著較大的差異,其原因主要是我國農村財務會計的組織形式不同,且人員結構、核算過程和財務制度的差異也較大。
1.2研究評析
以上觀點和建議構成了當前研究的主要思想,其中不乏值得文章借鑒之處。但在這里筆者仍需指出:①國內研究略顯碎片化。研究者基于自身的會計實踐體會提出了問題域和解決思路,但其中卻未能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企業之間的區別,并由兩者之間的區別所引致出的會計監督體系構建差異。抑或者,當前國內研究者仍假設農民專業合作社為某一企業類型,在企業會計監督視角下展開主題研究。顯然,這就使研究成果難以充分指導當前的實踐。另外,國內研究者缺乏政策觀,即缺乏將國家涉農政策安排納入研究范疇,特別是近年來的“中央一號文”,這就使研究視域顯得較為封閉。②國外研究成果無法適應國內需要。國外研究盡管具有形式上的完整性,但卻聚焦集團公司的會計監督體系建設而言,這就使國外研究的主體價值觀無法適應國內之需。再者,將資本的權威貫徹到會計監督體系建設始終,這顯然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部治理要求相背離,進而其研究成果也難以適應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要求。
2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管質量的因素分析
2.1內控環境影響因素
內控環境主要由組織架構、內部治理機制、內控文化三要素組成,當前影響會計監管質量的因素主要為內部治理機制的效能缺失。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村鎮經濟組織,其內部產權結構較為復雜,在“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格局下又存在著“內部農戶”與“外部農戶”之分。“內部農戶”以自有物化資源入社和人力資源入社,他們理應成為會計監管主體,但在實踐中卻往往被排除在會計監管主體的范疇。究其原因主要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運營中仍然受到資本驅動,所以合作社中的“大資本”所有者擁有絕對的經濟權利。再者,“內部農戶”入社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自己的經濟福祉,所以其無論是從主觀意識出發,還是從會計專業能力出發,都缺乏尋求會計監管權力的訴求。
2.2外部治理影響因素
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企業存在不同的原因之一便是,前者的產權結構并不為完全封閉,而是處于半開放狀態。由其產權結構所決定,還需從組織外部對合作社實施會計監管。然而,“外部農戶”與“內部農戶”的利益訴求類似,所以他們無意參與會計監管。而且,他們作為過去精準扶貧的重點對象,以及當前鞏固扶貧成果的重要群體,因未真正入社也就無法獲得參與會計監管的制度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發端于村鎮經濟系統之中,所以村委會應參與外部治理工作。然而,因客觀上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現象,以及在主觀上存在著過度放權思想和其他人為因素的干擾,也時常使外部治理流于形式。實踐表明,即使參與到對合作社會計信息的審核工作,也會因會計信息的質量而影響外部治理的效能。
2.3審計督導影響因素
會計監管的手段主要為審計,為了確保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還需設立審計督導。目前,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審計活動所開展的審計督導效能相對弱化,這就間接影響了會計監管質量。導致審計督導效能相對弱化的原因主要為,審計督導的工作方式存在短板,如以督導巡視的工作方式來實施審計督導,這顯然不利于對審計工作自身問題的探尋。再如,對審計人員開展誡勉談話以提高他們的政治站位和崗位意識,盡管十分必要,但也無助于使審計督導人員及時發現審計工作本身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筆者在實地調研中發現,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實施會計監管時,審計督導工作存在盲區,審計督導崗位也存在被懸置的現象。這就意味著會計監管人員既是“運動員”,也是“裁判員”。
2.4基層黨建影響因素
目前,以基層黨建工作來助力經濟組織的會計監管工作,已在一定范圍內得到了推廣,且主要針對國有企業的會計監管工作。然而,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監管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的影響力還未能充分觸及,即使有所觸及也主要在對合作社負責人的思政政治教育之中。筆者始終認為,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監管,其效能不僅反映在助力組織的健康發展,還體現在保障農戶的經濟權益。對此,基層黨建工作在維護農戶經濟權益方面,應發揮政治保障作用。實踐則表明,由于廣大農戶并不是黨員,所以他們不是黨建工作的參與者;另外,基層黨建工作所提供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職能,并未完全引入到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監管之中。
3構建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的著眼點
3.1著眼于優化財務內控環境
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管體系在運轉中,需依托具體的財務內控環境。已知財務內控環境主要由組織架構、內部治理機制和內控文化三要素構成,所以優化財務內控環境的主要工作也應從優化治理結構、治理機制、治理文化三個方面著手。面對大慶農民合作社現有的財務內控環境,實施優化工作還需以解決主要矛盾為出發點。優化治理結構應以完善會計監管組織領導機構,以及強化各部門間的分工協作為出發點;優化治理機制應落實會計主體責任為出發點,以形成內部自我會計監管和第三方會計監管相結合;優化治理文化應培育全員參與和全過程實施預算管理的工作文化為出發點。在業財融合背景下,還需同時從主業開展和財務管理兩個方面建立雙向互動的治理模式。
3.2著眼于創設外部治理條件
在鄉村振興視域下,“合作社+農戶”的生產經營格局外延得到了不斷拓展,使那些不具備入社條件的農戶,也能以家庭生產條件參與到合作社主業發展之中。另外,在農村產業融合式發展背景下,針對“核心社+關聯社”的產業融合式發展局面,如何使關聯社主體監管核心社主體的會計行為,也成為亟須解決的問題。為此,這里還需著眼于創設外部治理條件。創設外部治理條件的目的在于,使廣大農戶能夠清楚合作社的經營狀況和資金現狀,并將農戶所關心的會計利潤分配問題以他們能夠理解的話語系統給予正確表達,進而使廣大農戶參與會計監管。對于關聯社主體而言,使其能動態掌握產業融合體的會計信息,并能參與到對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和業財效果評價之中。
3.3著眼于強化審計督導職能
審計作為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會計監管的重要手段,能夠對合作社的預算管理情況作出全面評價,并提出會計整改意見。但在實踐中,審計工作往往聚焦于合作社的會計形式要件,而難以充分對會計形式要件背后的經濟事件作出全面考察,進而就弱化了督促合作社落實財會制度的效能。針對這一情況,還需著眼于強化審計督導職能,使該職能成為確保審計工作有效展開的有力保障。目前,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選擇供應商時較為隨意,這就會對合作社造成潛在的納稅風險。另外,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人為提高某些成本量值,進而使會計利潤的相關信息失真,這不僅不利于維護農戶的經濟權益,也對農村產業融合式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可見,強化審計督導職能勢在必行。
3.4著眼于發揮黨建工作優勢
農民專業合作社由其產權屬性決定,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能夠對其經營發展產生正面影響。這就要求當前著眼于發揮黨建工作優勢,以助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管體系的構建。上文已經指出,在構建會計監管體系中需重視對農戶會計監管權益的保護,并能防范與督促合作社在日常生產經營中合規開展會計工作,并按要求公開財務信息。這就決定了發揮黨建工作優勢的出發點,即需以思想建設形成對農戶經濟權益的重視,并落實農戶參與會計監管的各項工作。同時,需以廉政建設來防止合作社內部產生會計風險,并以政治高壓倒逼合作社核心成員自覺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合規履行自己的經濟權利。
4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路徑
4.1政府參與下推動合作社財務內控環境的優化
4.1.1建立分層化的政府參與模式
需建立包括縣級政府和鄉級政府在內的分層化政府參與模式,且兩級政府在參與中所發揮的職能,應在形成差異的同時保持兼容。縣級政府主要為優化合作社內控環境提出原則安排,并根據大慶縣域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內控環境現狀制訂工作戰略。鄉級政府作為具體的執行者,需根據縣級政府所提出的原則和工作戰略安排,按年度擬定優化本土合作社內控環境的具體方案。鄉級政府還需與村委會、農會建立工作聯系,以下沉調研力度做到精準施策。
4.1.2以保障農戶權益為工作重點
鄉級政府在聯合村委會、農會開展調研時,應以保障農戶的會計監管權益為工作重點,所以調研的內容主要為:合作社現行會計監管制度所存在的不足,農戶參與會計監管的意愿和成因。針對入社農戶的調研可采取上門訪問的方式,并向農戶傳遞參與會計監管對保護自身經濟權益的重要性。隨著問題收集完畢,接下來便需要從會計監管制度調整、農戶思想動員,以及基于數字化平臺如何轉換會計信息來幫助農戶參與監管等方面開展工作。
4.2村委會和產業聯合會分別創設外部監管條件
(1)村委會為農戶創設外部監管條件。
顯然,不具備入社條件的農戶在村社中的經濟地位也往往處于劣勢。這類農戶所關心的便是利潤分配問題,所以村委會應為他們創設外部監管條件來了解利潤分配方案。會計利潤來源于對生產經營成本和應納稅款的扣除,為此,村委會應按年度組織這類農戶,就合作社的年度經營收益、年度扣除項對其做一說明,并最終落實到這類農戶的利潤分配問題上。村委會若要作出說明,必然會向合作社獲取會計信息,這就幫助這類農戶間接開展會計監管。
(2)聯合會為關聯社創設外部監管條件。
在大慶農村產業融合式發展中,為了使“關聯社”和從事民宿、農家樂等項目的農戶參與會計監管,需依賴聯合會的職能。由于農村產業融合式發展涵蓋三次產業類型,所以聯合會可按季度向關聯方發布會計信息,會計信息包括:本季度總收益、經營成本、利潤。為了增強聯合會對核心社乃至關聯社財務信息的把握度,上級主管部門可授權聯合會作為會計信息中樞,通過搭建財務信息化平臺聯通核心社和關聯社的會計信息,且會計信息在合作社之間相互屏蔽。
4.3與第三方審計機構合作對內部審計實施督導
(1)由村委會牽頭與第三方審計機構合作。
這里所開展的審計督導工作主要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審計而言,所以需由非利益相關方來擔任審計督導任務。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產權屬性所決定,可由村委會牽頭,與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師事務所)合作,對合作社內部審計流程、審計內容、審計結論進行督查,且第三方審計機構對村委會負責,并由村委會執行懲戒權。如上文所述,審計督導需解決內審單純依賴會計形式要件的問題,所以在開展審計督導工作中需采取看、辨、問、訪等工作方法。
(2)重點督導合作社財會制度的落實情況。
村委會需向審計督導人員闡明工作重心,即應督導合作社財會制度的落實情況。為此,審計督導人員應對會計形式要件進行復核,并根據工作經驗就收益、成本、利潤、提留等指標結構進行辨識,并對明顯違背經驗的數據信息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例如,個別合作社可能會虛高成本數量以降低利潤分配比例,抑或者在不壓縮使用年限的情況下增大固定資產折舊率,所有這些都需得到及時糾正。針對合作社的采購和銷售活動,審計督導人員則需以實地訪問的方式來確認經濟事件的真實性和合理性與否。
4.4依托農村基層支部發揮黨建的政治保障功能
(1)依托農村基層支部加強合作社黨員隊伍建設。
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影響力需通過人得以發揮,所以當前需依托農村基層支部加強合作社黨員隊伍建設。鄉級政府應對這項工作實施領導職能,并對農村基層支部所提交的黨員發展名單進行審核,并開展多層級的談話。農村基層支部代表黨組織與發展對象談話,了解其對推動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想法,以及履職背景和政治思想動向。若是合作社會計人員或與資金往來聯系密切的人員作為發展對象,則還需由鄉鎮黨委部門與之進行談話,重點了解其本身的履職經歷、政治思想動向。
(2)以黨建工作為合作社會計監管提供政治保障。
充分依靠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黨員社員,以黨建工作中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為引領,使他們成為保障合作社會計監管工作落地的主體。具體而言,在組織建設中需對黨員社員做出明確分工,其中一項便是作為支部聯絡員不定期了解合作社的財務信息。在思想建設中,需對黨員社員開展財經法規培訓,使他們在開展經濟活動時能為全體社員做出表率。筆者建議,合作社財務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原則上應具備黨員身份,這樣就能在作風建設、廉政建設中對其施加綜合影響,以強化其部門管理責任感,并嚴格落實合作社會計法律法規,以及自覺開展自糾自查工作。
5結論
文章認為,不能從體系重構上來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監督體系,而只能從制度完善、監督主體結構優化、發揮基層黨建工作影響力等方面進行適應性改造。在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時,需著眼培養農村本土的會計人才隊伍,使他們具備過硬的專業知識和政治素質,能夠熟練掌握農民專業合作社最新《會計制度》與《財務制度》。會計監督體系構建需以“中央一號文”精神為指引,充分整合現有的人力和物力,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質增效發揮建設性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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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興旺 隋書才 單位:黑龍江八一農墾大學經濟管理學院?